第144部分(4 / 4)

小說:大明金主 作者:垃圾王

經公然非孔非聖,再過些年辱罵皇帝都成了流行,可是徐元佐想想自己這個“平等主體”,仍舊有些太過超前。

——咦,對了,我還有個很沒存在感的師父啊!

徐元佐終於想到了何心隱。

雖然上回師徒兩人對於心學理念有些分歧,何心隱也覺得這個徒弟走得太遠。不過回過頭看看。這不正是泰州學派的精髓所在嗎?一代比一代更激進,直到“人人皆可為堯舜”沒有任何障礙。

本著五倫以朋友為宗的觀點,徐元佐放心大膽地寫下了——民事領域,萬民平等。凡諸公室、官府、商行、幫會,皆可以法擬人,號曰法人。法人凡人,俱視為一等,無尊卑上下。只以公義為憑,契書為證。其合也。若君子之義聚;其分也,若朋友之絕交。分合隨時,聚散隨機。

如果只是將商行幫會擬定為法人,讓法人和凡人(自然人)享有同等的民事權利義務,這或許還不算太過離經叛道,只能算是讓人略有感嘆的泰州王學。然而要將官府乃至公室都與凡人平等。那豈不是在暗示皇帝也沒有超人一等的特權麼?

徐元佐左看右看,突然發現自己竟然還是個民主鬥士呢!以前數十年都沒發現,如今有個皇帝壓在頭頂上就暴露了。這或許就是魚在水中不知有水,前世社會起碼在法律上強調平等——如果席某人拿了慶豐的包子不給錢,一樣要以凡人的身份站在被告席上。

這篇超越時代的思想札記寫好。徐元佐方才想起另一個問題:何老師現在在哪兒呢?

沒有投送地址啊!

於是徐元佐只好將這篇小札記收起來,等找機會先問問何心隱如今躲在哪裡。

說起來何心隱也是冤枉,他弄出來的萃合堂說是有無政府傾向,並且公然抗稅,但事實上還是個宗法社會,只是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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