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宋起,男人們越來越在意女人的貞操……提起這個,表妹跟我都贊成一個觀點,靖康恥絕對是一個推手。這些男人,他們的祖宗,那些混賬男人親手把妻女送給了敵人凌辱,許多男人對這種恥辱無法釋懷,他們不敢表達對君父的不滿,就把罪責推到了女人的身上:為什麼你們不去死?用死來保衛你們的貞操,我們就用不著這麼羞辱了!
事實上,欽宗的皇后在被俘後立刻自殺了……是啊,死了乾淨。可是活下去的人有錯麼?百度百科的那些資料收集者居然說她們的死是對那些苟延殘喘的女人的最大嘲諷!笑話,最該被嘲諷的是誰,最該死的是誰!簡直豈有此理!那些被她們的君父親手送到敵人手裡的女人有錯麼?那些開封城破被擄走的女人們有錯麼?她們是最無辜的。
整個大宋最尊貴的兩個男人,最該為國家覆滅負責的兩個人,在金人面前俯首稱臣,苟延殘喘了無數年,南宋的衛道士們誰又敢責怪他們?
不去責怪男人們的軟骨頭,卻責怪女人不肯用死來保衛貞潔……從古至今,無論男女莫不如是。
☆、110第一百一十二章
第一百一十二章
岳飛是來找李想商量小桃跟嶽翻的婚事的;一轉眼的功夫,嶽翻虛歲已經十八歲了,小桃都二十了,確實不適合再拖了。
李清照夫婦前一年的五月去了杭州,嶽翻一路護送過去,然後就留在了杭州跟著趙明誠讀書;過年回來之後沒有再過去,因為這一年又是秋闈的年份了;秋闈還要去湯陰老家,這時候實在不適合再來回折騰了。趙明誠去年走前就放出話來;這次不比上次純粹撞運氣,又經過了這麼久的學習 ,嶽翻的學業已經相當紮實了;只要不出意外,嶽翻這次秋闈一定考得上舉人!便是進士,也可放手一搏了……
李想原本想讓嶽翻專心學習,成親什麼的挺分心的,結果嶽老爹憂心忡忡的提了個現實的問題:“聽說開封如今流行榜下捉婿?萬一翻雲不小心考中了進士,放榜那日被誰家給抓了去可怎麼辦?”
岳飛一臉黑線:“阿爹,翻雲千斤的力氣,別人抓不走……”
嶽老爹道:“雙拳難敵四手啊,萬一人家來了一群人把他捉走怎麼辦?不行不行,還是趕緊成親吧,成了親就不會被別人家小娘子搶走了,我跟你阿孃都習慣小桃這個新婦了,一點兒也不想換人啊……”
李想很想多留小桃幾年,但是榜下捉婿這種事兒的莫名其妙之處他也早有耳聞,雖然發榜那天去看熱鬧據說很好玩兒,但是自己家攤上這種事兒可就不好玩了。雖大宋的法律規定的很明確,合法的婚姻需要各種程式,但是榜下捉婿這種事兒基本上也是約定俗成的一種民俗,,沒人會去質疑這種行為的合法性,甚至說這種婚姻的穩固性比一般婚姻還強呢!被捉的女婿,誰敢休妻?對方不是高官就是巨賈,敢鬧離婚絕對啥啥都沒了!真宗皇帝都專門說了:“富家不用賣良田,書中自有千鍾粟;安房不用架高梁,書中自有黃金屋;娶妻莫恨無良媒,書中自有顏如玉;出門莫恨無隨人,書中車馬多如簇;男兒欲遂平生志,六經勤向窗前讀”。難道考上進士憑俸祿就能得到這一切?開什麼玩笑,這其實就是在告訴大家夥兒,好好讀書,考上進士,被人捉去當女婿你房子車子僕人田產什麼都有了。皇帝都這麼說了,誰還敢說這玩意不合法啊!
當然,榜下捉婿畢竟不是真的搶親,進士本人死活不同意的話,對方也不敢把人逼急了,但即使如此,李想還是覺得嶽老爹的擔心其實是有道理的,既然能把意外的可能性完全杜絕,幹嘛還要去撞運氣,遇到個不講理的闊佬兒非要壓著嶽翻拜堂怎麼辦?好吧李想是不擔心嶽翻被別人抓走的,問題是這傢伙一身蠻力,萬一一生氣大打出手傷人一堆可怎麼辦?這不是沒事兒找事兒麼?算了,嫁就嫁吧,小桃嫁出去,順便也去去家裡小娘子找不到丈夫的晦氣。
小桃的婚事安排在了九月份,正好是秋高氣爽的時候,同樣要出嫁的還有苗玉奴,她的婚事的時間在春天。鄭爽過了年便搬出了官舍,住到了租住的一個小宅子裡,那真是個小宅子,三明兩暗配上丈半見方的小院兒……寒酸?不不不,開封坑爹的物價擺在那裡,這麼個院子月租四貫!鄭爽薪水的三成就花在這玩意上頭了,要不是為了娶苗玉奴,他絕對不幹這種不經濟的事兒。
苗玉奴出嫁,李想一下子砸了三百兩黃金與她做壓箱銀,苗玉奴自己這幾年零零碎碎的也攢了兩千多貫,其中的一半兒被她兌成銀子,剩下的銅錢置辦嫁妝之後還剩了幾百貫,統統作為嫁妝帶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