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陳逸飛的邀請,我們大家就為他作為成功畫家竟對電影有如此熱情而感動著。我們希望陳先生能讓我們這種感動繼續保持下去。我贊成陳先生在《北京晚報》上的觀點——“我始終認為和姜文之間是處於創作的磨合,磨合和矛盾絕對是兩個概念。”目前,影片投資方已花費過半,樣片質量完好。為投資方,為作品,為大家已付出的努力,為未來的觀眾,我希望結束眼前的狀態,迅速恢復拍攝。是的,我們始終抱有拍攝出一部優秀電影的美好願望。我初衷未改。過去、現在和將來都一樣。我相信我們和陳先生也都一樣。為了這個初衷,我們付出過!我們還將繼續付出!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第十四章 《理髮師》的西去之路(4)
該報在同一版面上發表該報記者陳濱採寫的《因為藝術?——〈理髮師〉一剪而斷,姜文陳逸飛誰該負責》。據文章介紹,陳逸飛表示:我不知道姜文這樣做的真正用意是什麼。陳逸飛否認了姜文的宣告理由。他說,《理髮師》停機,是四家投資方的集體決定,不是導演個人的事情。我個人作為第二大投資人,更不會用自己的錢與其他三家投資方慪氣。陳逸飛說,電影是集體創作的作品,是不是每個人都有必要說出自己,電影是大家的智慧,大家討論的結果。姜文說他在影片中擔任監製,並未得到三方投資方的認可,在我的眼裡他就是演員。陳逸飛特別強調,他和姜文之間的矛盾不是藝術之爭,有與其他與藝術無關的問題。現在,姜文想把我們之間的矛盾引為是藝術觀點之爭不合事實。
同在1月12日這一天,《新民晚報》發表記者楊展業寫的《姜文致函本報談〈理髮師〉風波,希望迅速恢復影片拍攝》,介紹了姜文《我的幾句話》的主要觀點。文章也介紹了陳逸飛的觀點,據悉,陳逸飛日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達:“我要以大局為重,努力把戲拍下去。我是不可能離開劇組的,因為我要對自己的戲和投資負責。”他又說:“為了保證以後電影的順利拍攝,我們將對一些演員進行調整。”
2003年1月13日,《廣州日報》、《南國早報》、《八桂都市報》、《文匯報》、《南方都市報》等都發表了姜文的《我的幾句話》及相關報道,一時弄得很熱鬧。《廣州日報》同日發表董卉對陳逸飛的採訪實錄《陳逸飛:我不能說不跟姜文再合作的話》。
也是1月13日,《京華時報》發表楊勁松採寫的《陳逸飛姜文和解?各有說辭疑雲重重》。文章介紹說,記者致電陳逸飛,陳逸飛先生主動配合,不僅對本報敞開心扉,而且給本報發來停機事件的重要檔案,即由四方投資方共同簽署的《會議紀要》,同時指出和姜文的分歧決不是藝術上的問題。記者就陳逸飛的話繼續求證調查。電話裡,陳逸飛的聲音格外爽朗,他對記者說:“11日晚上你怎麼不問我對姜文信件的看法?那時我已同時看到姜文給媒體的信了,我的確不明白姜文為何這樣做?本來已經淡化的事情,他卻要搞得這樣不利於解決這個問題。看到信後,我在當晚9點多給韓三平打電話問這件事,他說知道這件事。我至今沒有和姜文通話,我沒有必要和他通話,姜文現在搞得像受害者一樣,這是與事實不符的。”陳逸飛表示:“姜文不是《理髮師》的編劇,雖然他參與了劇本創作,但都是大家的共同創作,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我自己還有很多創作在裡面,再說,電影最後要看的是完成片。關於姜文是監製一說,我的確是30日在北京才知道的,這是世紀英雄在與姜文簽訂的合同上標明的,但我們三家投資方都不是很清楚,姜文在劇組也一直沒有把監製的身份從一開始就說明。至於停機是,6日晚拍姜文和周韻的戲,姜文一來就讚賞周韻的妝化得不錯,但一會兒又要她去改,最後兩人吵起來。至於他們怎麼也鬧成這樣,我不明白,更不好評論。我們開會解決也很不愉快。韓三平打電話來希望我和姜文立刻回北京解決問題,但姜文不願意北上,我的票子(去北京的飛機票)還是劇組製片主任給我訂的,怎麼是我一個人擅自回去了?第二天,姜文才回北京,我們投資方也作出了停機決定。”提到與姜文的藝術合作,陳逸飛坦言:“我和他的分歧決不是藝術上的什麼爭執,的確是非藝術的問題。”至於具體問題,陳逸飛又守口如瓶。最後,陳逸飛強調:“我是《理髮師》第二大股東,世紀英雄35%,我是25%,其他兩家各20%,總投資最後預算是1600萬人民幣。我作為投資人,決不會用自己的錢與其他三家投資方和姜文慪氣,我發神經了?”
還是1月13日,投資方透過《北京晚報》表明態度,希望雙方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