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部分(3 / 4)

小說:清風(清穿) 作者:莫再講

,做了皇帝的也不是他。

而得到了那個人的,更加不可能是他。

於是他的一生,或許就是從那次初見,就已經決定了的現在軌跡。

渾渾噩噩,庸庸碌碌,這樣的一輩子。

到了現在,七十多年,仍舊不知道,自己是為什麼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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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記得那次的初見。雖然之後他很快忘記了那天見過的那個人,但是在之後的很多年裡,他慢慢地又將那天的一點一滴回憶起來,銘記在心。

是個雪天,在小湯山莊子裡,第一次見面。

初見。

那次見面,他對那個比自己還年幼的叔叔,並無什麼特別的好感,恭敬也只是勉勉強強。而二十三叔,想必他對自己也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好印象。

後來再後悔,那一次沒有將自己的好地方展現出來,卻也已經晚了。

他也記得後來很多次見面,一次一次地,他和他維持著表面上的親善,看著他和自己的弟弟越走越近。

那時候,弘曆還不知道,自己會在日後,這樣地後悔。

而這個日後,並不遙遠。

就在初相識的第二年,弘晝被選召進宮,而他,一向自認是更加優秀,遠勝於弘晝的他,卻只能看著弟弟一步一步向上,取代了自己在阿瑪心裡的地位,乃至,被阿瑪更加重視。

他想說他不在乎,也不能夠。

除了這些,還有那個人,那個逐漸進入了他眼中,卻從來不把他放在眼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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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執著了痛苦了很多年之後,忽然有一天,在某個沒有早朝的清晨,在自己新納侍妾的床上醒來,身邊躺著那溫軟媚香女人的身體,弘曆忽然想,他真的,喜歡那人嗎?

或許並不。

那種令人哀傷,令人打從心底疼痛的感覺,或許只是一種長久以來的執念。

因為那人不在乎他,眼裡沒有他,所以他才更加要讓那人變得心裡有他。

可是當他告訴自己,對那人並沒有那樣濃厚的情感,心裡又無論如何不能承認。

這麼多年,即便是執念,也早已無法捨棄了吧。

更何況,他當真不敢就說,那只是執念,沒有真正的喜歡。

沒有真正的喜歡,又為何會有**,為何會有說不清道不明的牽扯和隱痛在心裡頭?

每每看到那人和皇上在一起時候,那種不甘心,那種黯然,不是作假。

但是要告訴自己,自己是全心全意愛著那個人,也並不能夠。

當真的心心念唸的都是他,又為什麼會在面對著美麗柔弱侍妾丫鬟時,心中怦然?

這就是……不純粹吧。

記得當年阿瑪還在的時候,曾經這樣教訓過自己。

那是好幾十年前了,雍正爺點評他成年了三個兒子,說,弘時糊塗愚昧又一味自大,弘晝陰鬱詭譎又裝模作樣,弘曆眼高手低又三心二意。實則那時候,他對哪一個都不滿意。

不過相較於愚蠢和不純,心機過深,還算是好的。

所以最終阿瑪選擇了弘晝,而那個人,也選擇了弘晝。

或許他天性中真有些喜新厭舊,遊移不定,可是如果那人也能給他,和弘晝同樣的機會,他不會……不會三心二意……

這麼想著,弘曆自己也不能確定,他究竟能不能夠一心一意。

他有些頭痛,連忙抬手攬住了身邊女人的腰肢,臂上用力,聽見“嚶叮”一聲嬌吟,一張芙蓉面含羞帶怯地抬起來,叫一聲“四爺”。

頓時只覺得晨起的身子有些發熱,強將那些煩躁不安和黯然傷痛都壓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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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就這麼糊塗了幾十年。

一直都並沒有想明白,對二十三叔,究竟是怎樣的一種情感。

其實或許可以說,這個人,在生命之中,重要僅次於親生阿瑪,他在自己的整個生命之中,佔據了太多時間,太多情感,太多……關切。

但是自己對於他來說,或許只是一個,可有可無的人。

侄子,這樣的身份,很有可能,連弘瞻都更加重要吧,畢竟弘瞻和弘意那樣的親善。

可是自己又有什麼資格,要求那人把自己放在心裡重要的地方呢?

弘曆苦笑,嘆了口氣,看著秋日裡瓦藍瓦藍的天。他並沒有為他,做過什麼特別能夠刻骨銘心的事情。

當然比不上先帝,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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