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用雁多取此意,以表達對婚姻締結忠貞不二的思想願望。三曰攝盛,這是研究禮俗變遷者的推論。據認為,周朝以前,贄禮分不同等級。《禮記?曲禮》雲:“凡摯。天子鬯。諸侯圭,卿羔,大夫雁,士雉,庶人之摯匹。”可見當時贄禮是天子用香酒,諸侯用玉器,公卿用羊羔,大夫用雁,士用雉,平民百姓只用布帛。又因為對婚禮的重視,所以一般士民也假借大夫之禮而用之,故遂為統贄雁禮了。從以禽為贄一點來看,此禮當是狩獵時代的一種遺俗。現在已很少能見到用雁為贄禮的了。一般改用雞,或者鵝代替之。然而,無論雁、雞還是鵝,作為納彩禮都要用活的,而忌諱用死的。因為婚事是件喜慶的事,如與“死”字聯絡起來,是太不吉利了。而且按用雁的前兩義來講,死雁又怎麼能順乎陰陽,往來有序呢?難道送一隻死雁,讓對方一開始就象徵著過門來當寡婦嗎?所以此事忌之甚嚴。納彩禮如今也有不用禽類的,只是一般不會讓媒人空著手去女家,總要拿上些酒、點心、水果、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