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3 / 4)

小說:西藏禁書 作者:無組織

的空間內,這種爆炸聲傳得更遠,那樣做無異於找死。”

張星超對“三眼鷹”的誤導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讓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打火機上,而忽略了煙。

曾有件非常經典的走私案,發生在九五到九六年。某緝私官員聽下屬說邊境上常有十幾輛卡車組成的車隊運載著大米從越南而來,而且這個車隊每月都來雲南一趟。下屬頗為苦惱,因為他們非常肯定這個車隊是在從事走私,但每次都查不出來。於是這位官員決定親自去現場看。結果也沒有查出個所以然。車隊運的大米,都是有合法的官憑和許可證,經查後完全排除了車隊走私大米的可能,但查遍車隊也沒有找到毒品和走私貨品的蛛絲馬跡。以那位官員的經驗和直覺來看,非常肯定這個車隊在幹走私的勾當。

車隊到底在走私什麼?

直到那位官員退休後,才瞭解到,原來車隊走私的正是卡車。當時沒有人會想到“目標”竟然就是眼皮子底下的東西。那車隊從越南出發,駕駛著越南牌照的卡車到雲南的下家處,將卡車的牌照卸下來帶回越南,下次再將這些牌照裝在新的卡車上,重烙發動機鋼印,再載滿大米開進雲南。如此往來反覆,走私了不少到內地。

走私者的誤導,就在於使緝私人員的注意力都放在貨物上,而忽略了運載貨物的工具。張星超對“三眼鷹”的誤導也大同小異:將他的思維往點菸的工具(打火機)上引,而讓他忽視煙本身。

但與此同時,另外一個難題產生了。“三眼鷹”的部下個個都非等閒,他們步伐穩健,兩臂孔武有力,肯定都是特種兵,那獅虎般傲氣的眼神更是側面印證了他們的實力。與他們交手,哪怕是在拳臺上放開手腳地單打獨鬥,張星超都不一定能佔上風,更何況張星超手腳被銬而他們則全副武裝荷槍實彈。

不過,張星超仍堅信:“這個世上沒有監獄能夠鎖住我!”

現在已是第一百八十八頓飯了,第一百九十五頓飯後,他們就要槍斃“進化論”了,看來張星超只有不到三天的時間。

必須先弄清楚監獄所處的大概位置。在南嶺被捕後,押送張星超的軍人給他上了手腳銬,還給他戴了黑頭罩,因而他根本沒看見他們所走的押送路線。當時聽聲音判斷,押送他的是全副武裝的車隊,因為車上的人以步話機來聯絡前方和後方的車輛,而且他們上下車時都發出那種荷槍實彈時槍械和防彈衣摩挲的特有聲音,這種聲音對於張星超來說再熟悉不過了。很正常,對於押送他這種危險的特工來說,軍方為防止有同夥營救或者暗殺,必然派出重兵。

從南嶺出發,張星超不知道所行的路線,更不知道沿途的情景,按天數判斷,一共走了六個整白天,到晚上的時候他們就在所到的當地軍分割槽休息,然後把他押進禁閉室,給他取下頭罩讓用餐和睡覺,但他身邊總有四名全副武裝計程車兵全天候地盯著。看來軍方很“重視”他這個重犯,怕他路上被營救或者截殺,所以押送他的車隊從不走夜路。

由南嶺走了六個白天,能夠到達的而且能符合一所特別軍事監獄構築環境(千百里草原或沙漠)的地方,只有兩處,一個是四川西部甘孜或者阿壩州(阿壩州海拔較高,山地多草原少,因而在甘孜州的可能性更大),還有一個就是甘肅沙漠地帶。

現在張星超要做的是,確定監獄到底在四川還是甘肅。但他終日深居牢屋不被放風,根本無法見到外界的環境,而那些衛兵都訓練有素守口如瓶。

這難不倒張星超!

他將床單的一角用礦泉水打溼,然後從牢門的底窗(一個四寸長寬的小口)伸出去,在門外的地面上抹擦了一番,再收回來。溼潤的床單上果然沾滿了細小的砂礫。

有沙礫,很多人會以為沙漠才有沙礫,那麼監獄位處沙漠。錯!大錯特錯。

監獄並不在沙漠,而在人跡罕至的千百里無人區大草原。沙漠的沙很細也很柔軟,細如粉末,幹如麵粉,人走在沙漠上就像踏在厚實的羊毛地毯上。而草原的泥土溼潤,一旦乾燥之後就變成了細小的土礫,細若沙,看似沙礫。人的鞋底將外面的泥土帶進來,雖然是微量的泥土,但在水泥地上風乾後,形成了磨手的沙礫,而沙漠裡的沙細滑,不會讓人有磨擦面板之感。

現在可以基本上確定,監獄位於無人的大草原,且位於四川(由路程天數判斷)。

第二件事,急需判斷出營救目標的準確位置,也就是哪間牢房。

重型犯人都不準與任何人接觸,被單獨關在一間牢房,而且終日不能出門,到現在為止張星超在這裡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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