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部分(2 / 4)

小說:興宋 作者:知恩報恩

後,咱堡中守衛力量不夠,莊丁們夜夜不安……後來,聽說調走的人被梁山賊一衝而散,許多人即使投出了手中的霹靂彈,也投進自家人堆裡,所以我讓莊丁把霹靂彈都收了起來,存進庫房。

此後,外面訊息斷絕,大家人心惶恐,好在堡內糧草充足,大家還能待得下去……忽一日,梁山賊寇千軍萬馬賓士而來,幸好我們當時關閉了堡門,我急急叫大夥兒上牆守衛,梁山賊寇縱馬盤旋許久,見找不到破綻,便穿城而過……“

時穿看著三十六郎那自鳴得意的臉,真是很無語——他還覺得自己守住了茴香堡,很得意!

反覆吸了幾口氣……好吧,在正牌指揮官不在場的情況下,一群沒上過戰場的莊丁菜鳥,能守住自己的家門沒讓強盜進來,確實是件不容易的事。

“春耕已經開始了,咱們的佃戶下地了嗎?”時穿深吸一口氣,問。

“不知道——前幾日劉太公催促大家下地,可我擔心梁山賊就躲在附近,等我開啟堡門然後突擊,所以我沒讓大夥兒出去……大郎,這個時候,謹慎為上,不是嗎?好在大郎終於來了,我算是可以交託重擔了——大郎,茴香堡完整在此。”

“唉——”時穿長長一聲嘆息:“罷了,你以十人為一隊,派出二十支小隊出去,通知大家可以下地耕作了。剩下的事,交給我來。”

三十六郎一副卸下重擔的快樂模樣,歡歡喜喜的跑出去。不一會兒,堡內響起斷斷續續的嘈雜聲,一支支小隊從開了一條縫的堡門鑽出去,去通知附近佃戶下地耕作——按規定,他們不能攜帶火槍出去,只能攜帶隨身佩劍以及兩顆手雷。

等堡內安靜下來,幾位相熟的大將過來找時穿彙報:“承信郎,我們詢問了堡丁,看架勢梁山賊似乎並沒有奪城的意思,他們甚至不知道茴香堡的存在,見到這座塢堡豎在路口,也被嚇了一跳。而後在堡門前盤旋許久,才分批渡過堡前空地——你家三十六郎為怕激怒梁山賊,在此期間反覆要求牆上堡丁:一箭不發。”

時穿撇了撇嘴,嘆息一聲,反問:“你覺得這座塢堡如何?”

幾位大將相互遞了個眼色,回答:“甚是兇險——我們反覆測量了,自堡前穿過的大路,雖然在弓箭射程之外,但絕對在床弩、投石機射程之中,若是堡內裝備上這些東西,梁山賊想透過這條大路,那得用屍體鋪成一條路才成。”

時穿輕笑一聲,說:“所以我才不肯把我家的武器擴散——沒有堅定的守衛者,再好的武器都是送給敵人的。”

崔莊雷火兵的存在,也就是“瞞上不瞞下”。江湖混的大將都知道,密州淩氏兄弟投了時穿,圖的就是時穿改良的火藥配方。他們也知道時穿改良火藥配方後,順便改造了突火槍以及梨花槍,使之更有威力。而這一切其實不是秘密,至少張叔夜也知道。

可是官府做事,講究“無例不興,有例不廢”——朝廷採用《武經總要》的火藥配方,那是有例子在前,這種火器已經成了官府體制,不能輕易廢除;而時穿的火器雖然威力巨大,但進入軍中沒有先例,況且時穿的火藥配方,最終的燃燒殘餘物都是各種酸——硫酸、硝酸。所以槍管制作麻煩,機件複雜且不說,事後的保養任務也很重。所以,即便是張叔夜,在詢問凌鵬之後,也放棄向朝廷推薦“淩氏火槍”的意圖。

真實的歷史上,從現代墓葬挖掘可以看出,兩宋墓葬中陪葬的身管武器中,有不少人已發展了鐵製、銅製身管武器——這種形狀已經很接近火槍了,但直到南宋滅亡,大宋官軍並沒有在突火槍的形式上再前進一步。就是因為“無例不興,有例不廢”這一傳統。

這個時候,時穿不說堡內守衛者使用的什麼武器,但他這麼一說,大家都明白了。一位大將吃了一驚,問:“全是?……堡裡這四百號人全是雷火兵?……奶奶的,什麼時候雷火兵像弓箭兵一樣普通了,那咱今後還怎麼混啊?”

人人都知道雷火兵裝備昂貴,即使以崔莊的富饒,明面上崔莊只有六十名雷火兵。而且據傳聞,一名雷火兵的訓練費用,足夠養活一個百人步隊。難怪大將們知道堡內的事情,驚愕的下巴都快掉了。

“恐怕以後,雷火兵會變得比弓箭兵還要普通!”時穿冷峻的回答:“訓練一個弓箭兵,至少需要一年他才能摸著門路,可訓練一個雷火兵,三個月他就能打得很準——可這些都沒有,一個沒有戰鬥慾望的雷火兵,也就是拿火槍當鋤頭的農夫而已……”

大將們沉默片刻,一位大將卻說:“這已經不錯了,我剛上戰場時,四肢僵硬,腿腳壓根不聽使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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