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月身孕的麗維亞時,毫不遲疑地廢黜了他的妻子。可是他卻頒佈了嚴懲通姦的法令,這種懲罰當然主要是針對女子的。如果一個男子發現妻子與人通姦,就要和她離婚,否則就要冒被告發的危險。通姦的女子被放逐到一個小島上,沒收她一半的嫁妝和三分之一的財產,任何男子如果再和她結婚,視為同犯。而和她通姦的男子如果已婚,也要被放逐,但和她不能在同一個島上。事實上,任何男子只要是已婚的,都有可能被認為是通姦的共謀而遭受處罰,只有單身漢可以免除。而如果男人的情婦不是登記在案的妓女,他也可能被控以“非自然劣行”的罪名。因此,申請合法登記的妓女人數一下子增加了很多,其中還有不少是頗有名望的女人。
可是,正如恩格斯所說:“對付通姦就像對付死亡一樣,是沒有任何藥物可治的。”在古羅馬,貴族們由武士來保護貴婦人貞操的風氣十分盛行,可是在貴婦人的情夫中,恰恰多半是肩負保護婦女貞操“重任”的武士們。在古代的西亞和中亞地區,妻子們居住的後房被監管得密不通風,可是女人仍有本事找到給丈夫戴綠帽子的機會。孟德斯鳩在《波斯人信札》之中,就曾借波斯人之口講了幾個使丈夫們瞠目結舌的偷情故事,這是有可靠的現實根據的。基督教的女修道院被監管得比波斯貴族的後房還要嚴厲,卻仍然不能使修女們嚴守貞操,這在卜迦丘的《十日談》中反映得十分明顯。
總之,沒有這一半就沒有那一半。男子荒淫,女子就無法守貞。
寡婦守節。古代婦女不僅要在丈夫生前為丈夫恪守貞操,而且在丈夫死後仍要為丈夫恪守貞操,這就是守節。在古代中國,寡婦守節十分流行,貞節牌坊和烈女祠幾乎遍地都是,其中不知埋葬了多少女子的青春,流淌著多少女子的血和淚。在外國,雖然沒有像中國這樣的貞節牌坊,但類似的風俗在不少地區仍然存在。
在基督教早期的教規中,曾經有一個人一生只能結婚一次的規定,這也就排除了再嫁丈夫的可能性。在中東的一些國家,貞節格外受到膜拜,更夫再嫁是不被允許的。
特別是在古代印度,一個貞潔的女人在丈夫死後,就應該視死如歸地焚身殉夫。如果沒有勇氣殉夫,她的臉上和衣飾上就要加上寡婦的標誌,並要比丈夫在世時更加小心地迴避任何男性。男子見到了寡婦也要回避,因為寡婦是“不祥之物”,人們甚至認為是妻子的不吉利才造成丈夫的死亡。印度教教義規定了,女子一旦和丈夫結合,就是永遠的結合,即使丈夫已經死去,也永遠不能和他分離,一個女人一生只能結婚一次,寡婦守節至死才能上天。寡婦因為打上不吉祥的烙印,就成為婆家做牛做馬的奴僕,在社會上也不再享有一般已婚婦女的各種權利和待遇,她們無權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宗教活動,不能參加結婚、祝壽等一切喜慶大事,甚至不許修飾儀容,有的寡婦還要把頭髮剃光。根據印度教的習俗,寡婦還要獻身於苦行與節慾的生活;在孟加拉邦,寡婦被禁止吃魚肉;在安得拉邦,寡婦要吃長齋。
第四章 對女子的性摧殘 吃人的貞操觀念5(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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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指龜,懲罰女子的刑具
正是因為印度的寡婦這樣受迫害,所以不少寡婦逃離家庭,奔向印度的神聖之城貝勒斯(現名瓦臘納西)。在貝勒斯的恆河河岸上,有一座“寡婦之家”,住著來自印度各地、等待死亡早日降臨的許多寡婦,其中有許多寡婦還非常年輕。
即使現代,印度的寡婦問題仍很嚴重。據統計,印度的寡婦在1931年有3200萬人,其中有不少是兒童寡婦;1951年有2200萬人,即佔婦女總數的12.3%;1961年寡婦佔婦女總數的10.8%。可見古代的一些不科學、不合理甚至滅絕人性的習俗,在現代社會生活中還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當然,貞操觀念是如此不合理,在人類歷史的發展程序中總是要受到批判與盪滌的。14到16世紀的歐洲文藝復興運動強烈地反對中世紀的禁慾主義和宗教神學統治,對貞操觀念進行了狠狠的批判。卜迦丘的《十日談》是一個時代的號角,打碎了貞節偶像,對光復人性起到很大作用。17世紀的美國資產階級革命從根本上動搖了封建制度的森嚴等級和男女兩性的人身依附關係,因而使貞操觀念走下神壇,大為淡化。18世紀的法國大革命摧毀了法國的封建專制制度,使資產階級的Xing愛觀念逐漸居於主流地位,貞操觀念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