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人,茹毛飲血,不是不患寡,而是隻有寡,自是唯重均平。而時勢精進,人更近天,物產豐,商貨盛,靠的是智巧力勤。我英華所倡天人之倫,尤重人人自利,何以自利?以勞得酬!如此即有多勞少勞,勞心勞力之分,大害更在不勞而獲,如偷盜,如劫掠,如欺瞞,無官府,何以制害?”
三位教授從不同角度進行駁斥,四周不僅士子們點頭,民人們也都在點頭,沒多少人覺得天下能少得了官府,區別只是好官府和壞官府。汪士慎說官府是天下大害,聽那意思是不要官府,但凡有家業有恆產的,都不會贊同。
汪士慎沒說話了,他以為是皇帝先讓三人駁斥了他,再來處置他。以本心而言,他對聖道皇帝滿心崇仰,這皇帝幾乎就是個王莽,成功了的王莽,將舊天地豁然撕裂,還華夏朗朗青天。墨學能起,也是皇帝功業,他不願再在皇帝面前爭辯。
李肆卻又催起來了:“汪士慎,你也是學貫中外的,嶺南各家學院裡都有《官府兩論》和《利唯坦》等,你也該讀過,朕不信你眼裡就只有官府之害。要想墨學大興,光靠古墨是不夠的,朕也不信,你就這麼被他們辯倒了,繼續……”
之前兩方之爭,其實只是立場之爭。天道派以“持中”自居,不站在哪一方,當然,天道派實際多入仕途,都認為華夏正歷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官府必須承擔引領華夏逐潮而進的重任,其實立場更多在官府一面。
而汪士慎倡墨,則是強調讀人該站在民人一邊,自然要講官府之害。
除開華夏先賢的論述,從歐羅巴傳過來的一些籍也專門論述了……國家也好,官府也好,反正都是政權的利害合一,這些並沒有在社會上廣傳,而是放在學院裡,供士子們參考借鑑。
實際上這些也難以在眼下的華夏獲得廣泛共鳴,畢竟歷史傳承和文化背景,也就是所謂的“語境”差得太多,再加上翻譯者的自我理解,很多概念都有了偏差。
《利維坦》所持世界觀,認為物質恆在,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而物質存在的形式又是運動。英華翻譯者一讀,喲,這不就是咱們所說的上天自在,上天恆在,天道恆進麼?偏差就從這裡開始。霍布斯是談物質,華夏是談上天,這上天不僅包括物質,也包括人心。而霍布斯談運動,華夏談天道,天道不止有物質運動的規律,也有人類社會的規律。
《利維坦》再談到國家的“契約意志”,基於兩個立論,一是自然人“生而平等”,一是協力共存,因此才將一部分權利讓渡出來,由其統治所有人。而英華的翻譯者順手就將“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用上了……
《利維坦》的核心思想是反對“君權神授”,反對教皇所握教會的世俗權力,為不列顛自立於歐羅巴,為不列顛國王君權自立於羅馬教廷之外張目,這背景跟華夏曆史就不搭調。
看得懂的都是老東西,看不懂的也不懂,即便這本丟到大街上,怕也沒多少人撿。
對滿清理儒來說,這種論調自然是違了君臣綱常的“悖逆之言”,皇帝是君父,官府是父母,這是血緣關係,由不得你選擇,說這君父,這父母是萬民分割自有之權而成,難道你生父還是你這兒子生的!?
而在英華,《利維坦》又顯得過時而且簡單了。李肆稱帝,以萬民之約承天命,其實就已經勾勒出了契約論的輪廓。而後的《皇英君憲》,也更直接闡明瞭君權的權責義務,比《利唯坦》更清晰完整。之後李肆漸漸淡出政務,政事堂逐步接過相權,皇帝與官府又正在割裂,這也非《利維坦》所能描述的狀況,畢竟不列顛那邊君權一直都是有限的,霍布斯此,甚至還是在呼籲加強君權。
這本在英華的學院裡並沒有掀起多大的思潮,但大多數學子卻都看過,重點還不是看官府的利害合一,而是覺得這分割個體,匯成一體的“契約意志”很新鮮,未嘗不是“民心”和“大義”的細緻解析。
官府的利害合一,華夏先賢也早有論述,只是大多數時候將君權跟官府混淆在一起。晚明黃宗羲談君王乃天下之大害,就是這種思想的體現。
因此李肆不認為,汪瞎子在讀過《利唯坦》後,思想還這麼僵化守舊,他希望聽到主張背後的思想根基。想要墨學進學院,光立旗幟還不行,得拿出真正的乾貨。
汪士慎苦笑,之前的辯論,確實只是以立場切入,真正的學思根底,只能一步步展開,現在皇帝要他露底牌,他也只有硬著頭皮上了。
“士慎非因不平而鳴,而是這不平既非仁道,也非天道!天生萬物,有生老病死,有滄海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