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6部分(3 / 4)

有邪惡之徒陰謀離間陛下君臣關係。古時候判決犯人,公卿參加旁聽,國王必定經過三次饒恕然後執行刑罰。近日管理刑獄的官員,單獨一人外出執行使命,審訊既定,執法者即依據它執行,不再重審;有的臨時擅自作出判決,不再上奏。這樣,則權力歸於臣下,不是周密慎重的辦法,倘若有冤屈和濫有刑罰的,怎麼能知道!況且靠九品小官不待請命而審訊定案,掌握生殺大權,竊取君主權威,審訊定案既不在刑部,檢查審定又不經過門下省,刑罰這種國家的利器,輕易地就給予別人,恐怕是國家的禍害。”太后沒有聽取。

'3'饒陽尉姚貞亮等數百人表請上尊號曰上聖大神皇帝,不許。

'3'饒陽縣尉姚貞亮等數百人上表,請求為太后上尊號為上聖大神皇帝。太后沒有允許。

'4'侍御史來子誣尚衣奉御劉行感兄弟謀反,皆坐誅。

'4'侍御史來子誣告尚衣奉御劉行感兄弟謀反,兄弟二人都因此被處死。

'5'春,一月,地官尚書武思文及朝集使二千八百人,表請封中嶽。

'5'春季,一月,地官尚書武思文和朝集使二千八百人,上表請求封中嶽嵩山。

'6'己亥,廢唐興寧、永康、隱陵署官,唯量置守戶。

'6'己亥(二十七日),廢除唐朝興寧陵、永康陵、隱陵的官署和官員,只酌量設定守陵戶。

'7'左金吾大將軍丘神以罪誅。

'7'左金吾大將軍丘神因罪被處死。

'8'納言史務滋與來俊臣同鞫劉行感獄,俊臣奏務滋與行感親密,意欲寢其反狀。太后命俊臣並推之。務滋恐懼自殺。

'8'納言史務滋與來俊臣一同審訊劉行感案件。來俊臣上奏說史務滋與劉行感關係親密,有意掩蓋他的謀反罪狀。太后命令來俊臣同時審查史務滋。史務滋因此畏懼而自殺。

'9'或告文昌右丞周興與丘神通謀,太后命來俊臣鞫之,俊臣與興方推事對食,謂興曰:“囚多不承,當為何法?”興曰:“此甚易耳!取大甕,以炭四周炙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及索大甕,火圍如興法,因起謂興曰:“有內狀推兄,請兄入此甕!”興惶恐叩頭伏罪。法當死,太后原之,二月,流興嶺南,在道,為仇家所殺。

'9'有人告發文昌右丞周興與丘神串通謀反,太后命令來俊臣審訊他。來俊臣與周興正討論事情一起進餐,來俊臣對周興說:“囚犯多不認罪,應當採用什麼辦法?”周興說:“這很容易,取一個大甕,用炭火在四周烤它,讓囚犯進入甕中,還有什麼事情不承認?”來俊臣便找來大甕一個,按周興說的辦法四周用火烤,然後站起來對周興說:“有宮內的文書要審問老兄,請老兄進這大甕!”周興惶恐叩頭認罪。依法應判周興死刑,太后原諒他,二月,流放嶺南,途中被仇人殺死。

興與索元禮、來俊臣競為暴刻,興、元禮所殺各數千人,俊臣所破千餘家。元禮殘酷尤甚,太后亦殺之以慰人望。

周興與索元禮、來俊臣競相施行暴虐,周興、索元禮各殺數千人,來俊臣毀滅一千多家。索元禮尤其殘酷,太后也殺他以圖撫慰人們的怨恨情緒。

'10'徙左衛大將軍千乘王武攸暨為定王。

'10'朝廷改封左衛大將軍千乘王武攸暨為定王。

'11'立故太子賢之子光順為義豐王。

'11'朝廷立原太子李賢的兒子李光順為義豐王。

'12'甲子,太后命始祖墓曰德陵,睿祖墓曰喬陵,嚴祖墓曰節陵,肅祖墓曰簡陵,烈祖墓曰靖陵,顯祖墓曰永陵,改章德陵為昊陵,顯義陵為順陵。

'12'甲子(二十二日),太后下令稱始祖墓為德陵,睿祖墓為喬陵,嚴祖墓為節陵,肅祖墓為簡陵,烈祖墓為靖陵,顯祖墓為永陵,改章德陵為昊陵,顯義陵為順陵。

'13'追復李君羨官爵。

'13'朝廷追復李君羨的官職爵位。

'14'夏,四月,壬寅朔,日有食之。

'14'夏季,四月,壬寅朔(初一),出現日食。

'15'癸卯,制以釋教開革命之階,升於道教之上。

'15'癸卯(初二),太后下令,因佛教為朝代的改換開闢階梯,把它的地位提高到道教之上。

'16'命建安王攸宜留守長安。

'16'朝廷命令建安王武攸宜留守長安。

'17'丙辰,鑄大鐘,置北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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