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決不絞死一個法國的爵士。”黎塞留公爵驕傲地說。同意。他們不過砍掉他的腦袋。還要客氣呢!芒模倫西一坦卡維爾簽名時總是籤“法國和英國的爵士”,把英國的爵位放在第二位。法國的爵士地位比較高,權力比較小,保住的地位比權力高,優先權比統治權大。他們和英國爵士的區別,正如虛榮心和驕傲的區別。對法國的爵士來說,能夠比外國親王、西班牙的大公和威尼斯的貴族佔先;讓法國的元帥、總指揮和海軍上將在議會里坐坐小凳子(哪怕他是土魯斯伯爵或者路易十四的兒子也要坐在那兒);辨別哪些公爵是從父系,哪些公爵是從母系繼承來的;使普通伯爵(如阿爾瑪尼亞伯爵或者阿爾培伯爵)的地位和上議員伯爵(如厄弗洛伯爵)的地位保持一定的距離;研究法國的爵士滿了二十五歲,在什麼場合應該戴聖神勳章,什麼場合戴金羊勳章;設法使議院年資最老的於賽公爵跟宮廷年資最老的特來維爾公爵對抗;規定選舉人應該有多少侍從和馬車的馬匹;讓首相叫他們“大人”;爭論馬恩公爵的上議員資格是不是跟歐伯爵一樣從一四五八年開始的;從斜對角或者從牆邊穿過大廳;諸如此類,都是重大的事件。對英國爵士來說,只有航海法,宣誓條例,徵募歐洲軍隊,海上霸權,驅逐斯圖亞特王朝,與法國作戰等等,才是大事。一邊是禮教高於一切;一邊是主權高於一切。英國爵士有實際收穫,法國爵士徒有虛名。
總的來說,上議院是進步的開端;對文明來說,這是個了不起的成就。它有替一個國家莫立基石的光榮。它是人民團結的第一個表現:英國人的抵抗力量,這個隱秘的和所向無敵的力量,就是在上議院裡產生的。男爵利用一連串打擊王朝的法規,替王朝的最後崩潰開闢了道路。上議院到了今天,才對他們不情願做的,不知不覺做出來的事情,感到詫異和悲傷。不過事已至此,無法挽回了。這哪裡是什麼讓步!這是物歸原主。這一點,老百姓並不是不知道。“我賞給你們,”國王說。“我收回自己的東西,”老百姓說。上議院以為它建立的是自己的特權,誰知卻變成了人民的權利。兀鷹(貴族階級)孵鷹蛋(自由)。
今天,蛋殼破了,鷹在天空翱翔,兀鷹快要死了。
貴族階級奄奄一息,英國卻在壯大。
不過,我們應該替貴族階級說幾句公道話。它曾經跟王朝抗衡,勢均力敵。它阻止了君主專政,建立起保護人民的柵欄。
現在讓我們謝謝它,把它埋葬起來吧。
第三章 從前的西敏寺大廳
西敏寺旁邊有一座古老的諾曼底皇宮,在亨利八世時被燒燬。兩邊的偏殿倖免於難。愛德華六世把上議院和下議院分別設在這兩個偏殿裡。
現在兩個偏殿和兩間大廳都不存在了。已經全部翻造了。
我們已經說過,現在再說一遍,今日的上議院與往昔的上議院已經毫無類似之處。在拆毀舊殿的時候,他們或多或少的把往昔的習慣也拆毀了。掘紀念碑的丁字鎬對法律和習慣也有影響。一塊古碑倒下來的時候,不會不帶走一條古老的法律。把一個一向設在方廳裡的元老議會遷到圓廳裡,它就不再是同樣的東西了。軟體動物的形狀是隨著外殼變的。
如果你希望儲存一件古老的事物,不管它是屬於人類的還是屬於神的,是一個法典還是一種教義,是一個古代貴族制度還是一個祭司制度,千萬不要去修理它,連外表也不要動。頂多打上一個補釘就夠了。譬如說,耶穌會就是天主教教義的補釘。對待建築物同對待一種制度是一樣的。
陰影應該留在廢墟里。衰老的權力在新裝飾過的屋子裡是不會舒服的。荒蕪的宮殿配上破破爛爛的制度最合適。
敘述昔日上議院內部的情形,等於敘述完全陌生的事物。歷史就是黑夜。歷史沒有第二種面貌。凡是退出舞臺的東西,沒有不立刻消失在朦朧裡的。佈景一換,一切都忘掉了。往事的同義詞是:不為人知。
英國爵士們的法庭設在西敏寺大廳,最高的立法廳設在一間特殊的大廳裡,叫做“爵士之家”,house of the lords。
除了不經國王召集從來不開會的英國上議院以外,西敏寺大廳裡還有兩個大法庭,它們的權力雖然比上議院低,但是比其他一切司法機關的權力都高。在大廳上層,它們佔用兩間毗連的套房。第一個是御席法庭,規定由國王出席主持;第二個是大法官法庭,由大法官出席主持。前者是“正義”法庭,後者是“慈悲”法庭。大法官可以奏請國王開恩赦免;不過這是罕有的事。這兩個法庭現在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