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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處理達娃之爭的過程中,我逐漸實現了多年的夙願:用戰爭的思維,來分析、處理、解決法律糾紛;
這,與我的個人經歷密切有關。
我出生於一個軍人家庭,在部隊大院長大。1949年,父親參加南下部隊剿匪,曾隻身抓捕四名國民黨殘匪,榮立一等戰功。我從小立志當兵,願為國家拋頭顱,灑熱血。
1978年底,中國對越自衛反擊戰即將打響,我報名參軍。入伍一個多月,我如願以償,得以奔赴前線,光榮地參加了戰爭。
當時,中越交惡,國內開始宣傳,不斷造勢,年輕人熱血沸騰,立誓保家衛國,為國家貢獻自己的青春和鮮血。臨上戰場,我把自己僅有的一點錢也花光,東西也扔的扔,送人的送人,就開拔上了戰場。——沒有一點恐懼,有的只是戰死沙場的豪情和壯志。
1979年2月17日凌晨,我軍發起攻擊,用“地炮”炮轟敵方陣地一兩個小時,然後全面進攻。我所在的高炮部隊集中對敵炮轟,電光閃閃,炮聲隆隆……我所在的高炮部隊是保衛天空,敵軍的飛機飛過來,我們負責把它打下來。一旦開炮,我們的陣地就馬上暴露了。但是越南的飛機根本不敢起飛,所以到最後我們也是一直沒有開炮——我記憶中甚少戰爭苦難的痕跡。 txt小說上傳分享
《生死之戰》之後記(2)
戰爭與軍紀對人的影響深入骨髓。軍人要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