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3 / 4)

小說:十二樓 作者:別克陸上公務艙

以真作假,視重為輕,要硬逼來人賠補。段玉初道:“我是個新進書生,家徒四壁,不曾領皇家的俸祿,不曾受百姓的羨餘,莫說論萬論千,就是一兩五錢,也取不出。況且所齎之貨,並無漿粉,任憑洗濯。若要節外生枝,逼我出那無名之費,只有這條性命,但憑貴國處分罷了。”金人聽了這些話,少不得先加凌辱,次用追比,後設調停,總要逼他寄信還鄉,為變產贖身之計。

段玉初立定主意,把“安窮”二字做了奇方。又加上一個譬法當做飲子:到了五分苦處,就把七分來相比,到了七分苦處,又把十分來相衡。覺得陽世的磨折究竟好似陰間,任你鞭笞夾打,痛楚難熬,還有“死”字做了後門,陰間是個退步。

到了萬不得已之處,就好尋死。既死之後,渾身不知痛癢,縱有刀鋸鼎鑊,也無奈我何。不像在地獄中遭磨受難,一死之後不能復死;任你扼喉絕吭,沒有逃得脫的陰司,由他峻罰嚴刑,總是避不開的羅剎。只見活人受罪不過,逃往陰間;不見死人擺佈不來,走歸陽世。想到此處,就覺得受刑受苦,不過與生瘡害癤一般,總是命犯血光,該有幾時的災晦;到了出膿見血之後,少不得苦盡甜來。他用了這個秘訣,所以隨遇而安,全不覺有拘攣桎梏之苦。

鬱子昌虧了岳父擔當,叫他:“凡有欠缺,都寄信轉來,我自然替你賠補。”鬱子昌依了此言,索性做個暢漢,把上下之人部賄賂定了,不受一些凌辱。金人見他肯用,倒把好酒好食不時款待他,連那沒人接濟的連襟,也沾他些口腹之惠。不及五月,就把欠帳還清,別了段玉初,預先回去覆命。

宋朝有個成規,凡是出使還朝的官吏,到了京師不許先歸私宅,都要面聖過了,繳還使節然後歸家。鬱子昌進京之刻還在巳牌,恰好徽宗坐朝,料想復過了命正好回家。古語道得好:“新娶不如遠歸。”那點追歡取樂的念頭,比合巹之初更加激切,巴不得三言兩語回過了朝廷,好回去重偕伉儷。不想朝廷之上為合金攻遼一事,眾議紛紛,委決不下。徽宗自辰時坐殿,直議到一二更天,方才定了主意。定議之後,即便退朝,縱有緊急軍情,也知道他倦怠不勝,不敢入奏,何況納市還朝是樁可緩之事。鬱子昌熬了半載,只因災星未退,又找了半夜的零頭,依舊宿在朝房,不敢回宅。倒是半載易過,半夜難熬,正合著唐詩二句:似將海水添宮漏,並作銅壺一夜長。

圍珠聽見丈夫還朝,立刻就要回宅,竟是天上掉下月來,哪裡歡喜得了!就去重燻繡被,再熨羅衾,打點這一夜工夫,要敘盡半年的闊別。誰想從日出望起,望到月落,還不見回來,不住在空階之上走去走來,竟把三寸金蓮磨得頭穿底裂。及至次日上午登樓而望,只見一位官員,簇擁著許多人馬,搖旗吶喊而來。只說是過往的武職,誰想走到門前,忽然住馬。圍珠定睛一看,原來就是自己的丈夫。如飛趕下樓來,堆著笑容接見。只說他久旱逢甘,勝似洞房花燭,自然喜氣盈腮。不想見了面,反掉下恐惶淚來。問他情由,只是哽哽咽咽,講不出口。

原來複命的時節,又奉了監軍督餉之差,要他即日登程,不許羈留片刻,以誤師期。連進門一見,也是瞞著朝廷,不可使人知道的。

這是什麼緣故?只因他未到之先,金人有牒文齎到,要與宋朝合父攻遼。宋朝主意不定,擔擱了幾時。金人不見回話,又有催檄遞來,說:“貴國觀望不前,殊失同仇之義。本朝不復相強,當移伐遼之兵轉而伐宋,即欲仍遵前約,不可得矣。”

徽宗見了,不勝悚懼,所以窮日議論,不能退朝,就是為此。

鬱子昌若還遲到一日,也就差了別人。不想冤家湊巧,起先不能決議,恰好等他一到,就定了出師之期。領兵的將帥,隔晚已經點出,單少齎餉官一員,要待次日選舉。鬱子昌擅娶國妃。

原犯了徽宗之忌,見他轉來得快,依舊要眷戀佳人,只當不曾離別;故此將計就計,倒說他納幣有方,不費時日,自能飛挽接濟,有稗軍功。所以一差甫完,又有一差相繼,再不使他骨肉團圓。

圍珠得了此信,把一副火熱的心腸激得冰冷,兩行珠淚竟做了三峽流泉,哪裡傾倒得住!扯了丈夫的袖子,正要說些衷情,不想同行的武職一齊譁噪起來,說:“行兵是大事,顧不得兒女私情。哪家沒有妻子,都似這等留連,一個耽遲一會兒,須得幾十個日子才得起身!恐怕朝廷得知,不當穩便!”鬱子昌還要羈遲半刻,扯妻子進房,略見歸來的大意;聽了這些惡聲,不覺高興大掃,只好痛哭一場,做出《苦團圓》的戲文,就是這等別了。臨行之際,取出一封書來,說是姨丈段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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