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出有力的反駁。
馮見雄非常有氣度,一點都看不出被人打斷了發言時的羞怒。直到谷和仁停嘴,主持人切表,他才施施然地開口:“說完了?有證據麼?”
“什……什麼證據?”谷和仁有些不解,幸好他反應很快,“我說的都是公知常識、普世真理,就跟太陽東昇西落一樣眾所周知,要什麼證據?你丟塊肉在地上,狗會直衝過去叼走還是拐個彎再去叼走?‘兩點之間直線最短’這種真理,連狗都知道,還需要證據麼?”
“呵呵,是不是公知常識,不是自封的。”馮見雄一點都不生氣,“剛才對方辯友問我要證明‘**不是人類一貫都有的追求’,我拿出了《牛津法律大辭典》作為證據。
現在你們反駁了我,我要你反證你自己說的‘物質精神更富足,就更會追求**’,你卻拒絕拿出證據。哪怕從‘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來說,都說不過去吧?不過,這沒有關係,我就當你證明不了好了”
馮見雄說到這裡,身子一轉,不再看向谷和仁,而是轉向看臺,侃侃而談。
谷和仁很想再次插話打斷,卻一時不知道說些什麼,也就錯過了又一次無禮的機會。
“尊敬的評委,主持,觀眾們。我剛才已經證明了,人類在第二次工業革命都進行了二十多年時,都才第一次注意到‘**權’這個概念,可見**權並非古已有之,也不是自古都需要的。
在民風淳樸的鄉舉裡保農耕社會,甚至在資本注意工業化的早期,為什麼人類不需要**權呢?其實這是因為人類社會的生產關係還沒有進入以社會化大分工為主流的時代。
因此,在傳統的‘低頭不見抬頭見’的熟人社會,本來就不存在**權的問題。誰都知道張家長李家短,人人都和身邊人很熟,沒有人覺得‘我今天吃了什麼菜,用了什麼奢侈品,家裡有多少錢’這些透露著個人財富地位、社會能力的資訊是不可對人言的。
而只有到了社會化大分工、傳統熟人社會被徹底擊破的時代。因為預設‘我也不認識身邊的人,也不清楚同事/客戶/供應商的私生活,所以我也不該讓他們知道我的私生活,以免資訊不對稱出現不公平’,而**權的法理誕生依據,正是基於這一點……”
第70章 殺人以鋌與刃有以異乎
“有點兒意思,**權居然只是一個歷史發展到某一階段的產物,而且並不是‘出現之後就會一直有下去,被人類追求過之後就會一直追求下去、一直值得追求’。這個角度太新穎了,恐怕沒有人能想到吧?”
馮見雄那番對**權產生原因和產生後果的天馬行空推論,一下子讓所有五名評委,覺得眼前被開啟了一扇新的窗戶。
馮見雄趁熱打鐵,把他觀點當中最重要的那部分高屋建瓴的成分,徹底拔高抽取了出來:
“所以,**權的範圍從來都不是固定的,而是隨著社會和科技的變化而與時俱進的。曾經被認為無所謂的資訊,到了某一個社會階段,或許會因為這項資訊的重要性提升,而讓資訊的主人變得不願意對不特定第三方披露。
但我們也同樣不能否認與之相反的情況也始終存在:很多歷史上原本在大多數人看來不該公開的資訊,隨著技術和社會的進步,其保密性變得可有可無。與其為了臆想中的**保護而限制科技發展,不如順應時勢,與時俱進地調整對**權的範圍定義……”
“好,說得太有力了,很有層次感。”史妮可、馮義姬和周天音等妹子,暗暗在看臺上低呼讚歎,忍不住就想鼓掌。其他觀眾相對矜持,卻也不得不承認這番話的嚴絲合縫。
“對方辯友這是在倒果為因,強詞奪理!”正方這邊,三辯白景悠見隊友還在思索,連忙火線接招,
“請問對方辯友,照你的意思,豈不是科技能夠偵測到更多的個人資訊,那這些個人資訊就不值得保護了?所以人類上網留下cookie,就活該cookie被竊取?打電話留下通話記錄,就活該被人知道和誰聊了什麼?那要是有一天你和你女朋友的甜言蜜語被人翻錄下來放到網上,你是不是還要歡欣鼓舞呢?”
白景悠剛剛說完坐下,這邊田海茉立刻反唇相譏:
“請對方辯友不要偷換概念!我們只是說,科技會改變**的覆蓋範圍。比如,在沒有攝像頭的時代,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每天去了哪兒’是一項**資訊,除非對方懷著惡意僱傭私家偵探跟蹤你,否則不該得知你去過哪兒。可是隨著科技的進步、城市治安監控的發展,情況又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