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下。
“藥我喝了,我能離開了嗎?”她冷冷地盯著他的雙眼,公子玄衣本是生得十分好看的眼睛,卻心虛害怕似的,不敢與她直視。
“很抱歉,如果是神女獨自離開,那不能。神女若想出去走走,大可以找我陪同。我曾經許諾過神女,萬里江山,仙山闊水,只要神女想去的,我和天歌一定陪同神女到天荒地老。”
“若我想去忘川河三生石看看呢?”
公子玄衣一愣,隨後勉強地笑了笑:“那個地方誰過去了還回得來呢?”
方清淺不置可否,這意思就是不能陪她去唄?那還談什麼奉陪到底。
方清淺覺得自己是不是有些無理取鬧了。公子玄衣不該忍受這樣暴怒的她,她也沒有資格要求任何人忍受這樣的她。
可是……她心裡積壓了那麼久的痛,誰能體會?憑什麼是她來承受?讓她一個人來承受那些痛苦?她是個怪物,一個被親生爹孃拋棄的怪物,甚至被自己的親生父母煉製成百毒不侵的毒人,她的父母就沒有想過她並不想變成這樣的怪物嗎?他們憑什麼為她做主?就因為她那時還是個嗷嗷待哺什麼都不懂的嬰兒?不,她都懂!她還記得!
公子玄衣不想看到方清淺這般隱忍,她一定是大大咧咧的性格,卻因為這兩次骨血合一變得不像從前的她了。到底是這世上與他最為八字相合的女子,他只是稍稍替她想一想,便有些心疼得難以自抑。於是他主動道:“神女,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既然你已經是烏骨族,何不嘗試著接納這樣的身份呢?還有,昨晚,我為我的無禮向你賠罪。你已經與人有了婚約,我不能在那樣的情況下私自撕開你的衣裳,這是犯了非禮勿視的罪名了。”
他這十八年與她生活異地,本該是他的妻子的方清淺,沒曾想,被別人先插了足。
不過一切並不是沒有可能。
等她的身份昭然若揭,那個李驚瀾一定會發現,就算以他東華烈王的身份,也配不上神女!
到那時候,神女便有自己選擇的權力了。
方清淺不為所動,甚至冷然一笑。“你不用賠罪,我已有婚約在身,就算被你看了去,也不會找你負責。但我畢竟是黃花大閨女,有些原則上的事還是要計較的。要麼,我將你告官,要麼,你讓我離開。二選一吧。”
不得不說,她的面容在骨血合一之後變得愈發美麗,猶如一朵妖冶生姿卻帶著毒性的罌粟花,即使孤傲地綻放,也吸引著人步步靠近。只是罌粟花與生俱來的毒性,帶著迷惑人的香味,時時刻刻都有可能讓人失去意識。罌粟再美,也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