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3 / 4)

攜書籍多種,以其怙惡不悛,如將呂留良極力推崇,比之夷齊、孟子。其已刻未刻諸書,牢騷狂悖之言不一而足,廟諱、御名公然不避,應照大逆律凌遲緣坐奏聞。十二月獄具,齊周華凌遲處死;其子齊式昕、式文,孫齊傳繞、傳榮等,俱從寬改為斬監候,秋後處決;妻朱氏,妾丁氏,長媳奚氏,次媳吳氏,幼子齊傳絢俱給付功臣之家為奴。該案株連齊召南等名士二十餘人。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

齊周華逆詞案株及物故已久的前工部侍郎李紱,二月,江西巡撫搜查其詩文集,具折參奏。上諭:“所奏未免過當。檢閱各簽,如李紱所作詩文,其間誠有牢騷已甚之詞,但核之多系標榜欺人惡習,尚無悖謬訕謗實跡,即其與戴名世七夕同飲,原在戴名世犯案以前,且坐中不止一人,無足深究”。但“所有各項書本,板片,該撫可逐一查明,即行銷燬”。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

乾隆二十六年,沈德潛進呈《國朝詩別裁集》,以錢謙益冠卷首。諭以錢“在前明曾任大僚,復仕國朝,人品尚何足論”?命撤去其詩。本年六月,又以錢著《初學集》、《有學集》“荒誕悖謬,其中詆謗本朝之處不一而足”,諭令各省督撫等將兩書於所屬書肆及藏書之家,悉數繳出,匯齊送京銷燬。並著廣為出示,諭定限二年之內盡行繳出,實開啟是後延續十八九年查辦禁書之序幕。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

九月,張震南原以詩句狂誕發遣伊犁,復於戍所遞呈獻策,妄言滋事。法司擬照大逆律凌遲緣坐。上諭:核其詞句,尚與悖逆者稍間。張震南著改為立斬,即於該處正法示眾。

十一月,餘樸以考職微員輒敢投遞疏稿,擅陳時務,悠謬荒唐,誕妄滋事,上諭:但閱其所言“通選法”、“行均田”二事,不過窮極無聊,希冀得官,尚無悖逆不法之處。餘樸著從寬改為應絞監候,秋後處決。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

三月,河南羅山縣在籍革職知縣查世柱私纂《全史輯略》四卷,後與革書李風儀因房產發生糾紛,李遂抱書出首。河南巡撫以逆案奏聞,及調閱所纂之書,不過“沿明季野史之陋”,“並未敢詆譭本朝,尚不至於大逆”。但將應禁之《全史輯略》藏匿不毀,且敢採輯成書,查世柱改為應斬監候,秋後處決。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

福建閩縣人遊光輝遇卜人潘朝霖算命,潘言其命好,將來必發大運,遂與交好。此後潘另與他人交好,遊以此懷忿,欲圖陷害。九月途遇,即將潘拉回家內,買酒留飲,誘使其寫一書札。十月福建按察使外出,遊光輝攔輿遞上潘朝霖所書“逆札”,訴稱欲邀其入夥,前來出首。奏聞,以律載“大逆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潘、遊均應凌遲處死,其叔、弟、子俱應照律擬斬立決。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

直隸鹽山縣童生王殉著書四本,欲明正《四書》大義。因《四書》內有“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心想“如今皇上是仁義之君”,所以將“夷狄”改為“義帝”,藉此表白自己並無“悖障逆謗毀”之心。書成後,遣兄王琦至京在戶部侍郎金簡家投遞字帖,奏聞,提解至京,以王殉“讀書不就,遂捏造乩仙對聯字幅,希圖哄騙銀錢,甚至敢於編造悖逆字跡,妄肆詆譭本朝,尤為喪心病狂,情實可惡”,應照“造作妖書律”擬請旨即行正法。

19.山東王倫起事

乾隆號稱“十全武功”,其中最著名的當首為“西師”(乾隆二十年),次為金川(乾隆十二年);而對緬甸的戰事,從乾隆三十一年開始,到乾隆三十四年受到重挫,雙方罷兵求和。對此,皇上很不甘心,籌劃對緬進行一次新的打擊。但大小金川硝煙突起,不得不再次用兵金川。不想乾隆三十九年,就在大金川戰事方酣之際,晴天霹靂,山東發生民變,一連攻陷幾座城池,這在乾隆朝還是從未有過之事。

山東起事的領袖王倫,據說貌魁岸,有智謀,素習煉氣拳棒,善“邪術”。乾隆十六年入清水教,三十六年始借氣功醫病,廣收教徒。按照“白蓮教”教義,大劫(“末劫”即所謂“白陽劫”)在即,王倫被奉為率領教眾“應劫”之“收元之主”。乾隆三十九年春夏,山東荒旱,收成歉薄,地方官妄行額外加徵,民眾蓄怨已深;會知縣沈齊義等差人嚴拿邪教,——就在近幾年時間裡,有好幾個教派已被政府整肅,(47)——王倫得到資訊,遂揚言八月之後有四十五天大劫,定於八月二十八日半夜子時提前舉事,並預言其時會有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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