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叉頭色金黃,故宮屋頂的琉璃瓦,身體褐紅,肉乎乎,水嘟嘟,象剛剝了皮毛的狗那樣油嫩光滑。爬叉過去,沙地上一行溼漉漉的水漬,象初學毛筆字的小學生畫出的一條線,波浪起伏。肖春花看看爬叉,爬叉看看肖春花。兩隻眼露出綠光,身體不見一點動靜。肖春花一跺腳,爬叉嚇得往後猛的一坐,狠狠的揚起螳螂一樣的鉗臂,做出要和肖春花決戰的架勢。
四周是水,只有泡桐樹下不大一塊乾地。曹宏志家在村裡地勢最高,如在王八蓋子的頂端,院落中央有一顆泡桐樹,是汪洋中孤島上那棵獨樹,成為雞鴨豬狗保護傘集中地。爬叉對眼前的肖春花沒有一點畏懼,對那些豬羊雞狗們不屑一顧,不緊不慢,一步一動朝著泡桐樹堅定的走著。
“媽,有個大爬叉,你過來看看。”肖春花對著屋內喊道。
“整個夏天沒有聽到麻知了叫,立秋了咋還能有爬叉?”曹李氏走了出來,順著肖春花的眼光,就看到了那隻金頭紅身的爬叉,一身的凌然正氣往前走。
“這麼大個兒的爬叉,不會是爬叉精吧?”肖春花被爬叉的舉動驚呆了,忍不住的胡思亂想。
“管它那麼多,撿起來焙焙,吃了祂。”曹李氏對著兒媳婦命令道。肖春花也顧不上那麼多了,因為有好幾只雞衝著那隻爬叉去了,再不動就沒有了。她一邊轟著畜生,一邊將爬叉撿到手裡,回到廚房用水洗淨,滴上幾滴棉籽油,三把兩下爬叉焙熟了。捏起來送進嘴裡,感到一股異香在屋內外飄散開來。曹李氏在堂屋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