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3 / 4)

小說:回憶蘇格拉底 作者:天馬行空

應當做的事而制定的一切條例都是律法”,白裡克里斯回答。

“如果一個掌握國家政權的僭主,規定了人民所應該做的事,這樣的規定是不是律法呢?” “無論一個掌權的僭主所規定的是什麼”,白裡克里斯回答道,“他所規定的也叫做律法”。

阿爾克比阿底斯問道,“那末,白裡克里斯,什麼是暴力和不法呢?當強者不是用說服的方法而是用強迫的方法威脅弱者去做他所喜歡的事的時候,這豈不就是暴力和不法嗎?”白裡克里斯回答道,“我看是這樣”。

“那末,一個僭主未經取得人民的同意就制定條例強迫人民去做,這是不是就是不法的行為呢?” “是的”,白裡克里斯說,“我看是這樣,現在我把我所說的僭主未經過說服給人民制定的條例就是律法那句話收回”。

“但是,少數人未經取得多數人的同意,而憑藉他們的優越權力所制定的條例,這是暴力呢,還是不是暴力?” 白裡克里斯說,“照我看來,一個人未經另一個人的同意而強制他去做的任何事情,不管他是否用明文制定出來,都是暴力而不是律法”。

“那末,當全體人民比富有階級強大的時候,他們未經富有階級的同意而制定的條例,也都是暴力而不是律法?” “的確是這樣,阿爾克比阿底斯”,白裡克里斯說,“當我像你這樣大年紀的時候,對於這一類的討論也很擅長,因為我們像你現在一樣,也研究並討論這一類問題”。阿爾克比阿底斯說道,“白裡克里斯,要是我能夠在你擅長這些問題的時候和你討論該是多麼好啊!” 所以,當阿爾克比阿底斯和克里提阿斯認為他們自己比那些在國家裡執政掌權的人還強的時候,他們立即不再到蘇格拉底那裡去,(因為在其他方面他也不如他們的意,如果他們到他那裡去,他們常因為他們的過失受到蘇格拉底的責備而感到惱火),卻去從事政治生活,因為原先他們和蘇格拉底交遊正是為了這個目的。但克里同也是個聽蘇格拉底講學的人,其他還有哈賴豐、哈賴克拉泰斯、海爾莫蓋尼斯、西米阿斯、開貝斯和費東達斯等人,他們聽蘇格拉底講學並不是為了做雄辯家或律師,而是為了做光榮可尊敬的好人,能夠對他們的家庭、親屬、僕從、朋友以及他們的國家與同胞行事端正、無可指責。這些人中沒有一個、無論是在青年時期或較老時期,做過壞事或受過人們的指責。指控者說,“但是蘇格拉底至少教導兒童輕視他們的父親,使他的從者們相信,他們比自己的父母更聰明,他說,按照律法,只要兒子能證明父親患有瘋癲病,就可以把父親拘禁起來,他利用這種情況來論證一個比較無知的人受一個比較聰明的人拘禁是合法的”。但蘇格拉底所說的是,在他看來,為了無知而把別人拘禁起來的人,也可以很正當地被那些知道他所不知道的人拘禁起來,關於這一類事情,他常考慮無知與瘋癲有什麼不同;在他看來,把患瘋癲的人拘禁起來,對他們自己和他們的朋友都有好處,但那些不知道應當知道的事情的人就應當好好地跟那些知道的人學習。

指控者接著又說,“但蘇格拉底不僅使他的門人輕視他們的父母,同時他也使他們輕看別的親屬,說親屬關係對於那些有病的人或進行訴訟的人並沒有益處,倒是醫生對於前者有幫助而律師對於後者有幫助”。指控者還斷言,蘇格拉底關於朋友說過這樣的話,除非朋友們能相互幫助,否則他們的友誼是沒有益處的;他還主張,只有那些知道什麼事對別人有好處而且能夠使人們理解這一點的人才配受尊敬;這樣,他就使青年人相信他自己是人類中最聰明的人,並且也是最能使別人聰明的人,他使他的門人對他具有這樣的心情:別的人和蘇格拉底本人比較起來,他們看來都是沒有價值的。的確,我知道,關於父母、別的親屬和朋友,他曾經這樣談論過;此外,他還常說,當靈魂(才智只存在於靈魂中)離開人的身體的時候,人們就把他們最親愛的親人的身體送去殯葬,使它儘快地離開自己眼前。他還常說,每一個人,當他活著的時候,總是親自把他所最愛的身體裡的無用的和無益的東西去掉,也讓別人把它們去掉;人們總是親自把身上的指甲、毛髮和繭皮去掉,並且忍受辛苦和疼痛讓外科醫生把它們割下焚燬,人們還自以為有義務付給他們手術費;他又說,人總是把口中的唾液向儘可能遠的地方吐去,因為當唾液留在口中的時候對他們並沒有用處,倒很可能對他們有害處。但蘇格拉底說這些話,並不是要他的門人把自己的父親活活地埋葬掉,或者把自己的身體分成碎塊,而是要向他們證明,凡是無意識的東西就是無價值的,他勸勉各人要努力盡可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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