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2 / 4)

只是郭沫若萬萬想不到,自己從“文化大革命”以來的幾年中,或積極表態,或藏頭縮尾,結果還是逃不過厄運,不得不再遭受一次更大的折磨。

說郭沫若“尊孔”“抑法”,事還得從抗戰時期說起。

當時,郭沫若連著寫了十篇評述先秦諸子意識形態的學術文章(它們分別是:《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孔墨的批判》、《儒家八派的批判》、《稷下黃老學派的批判》、《莊子的批判》、《荀子的批判》、《名辯思潮的批判》、《前期法家的批判》、《韓非子的批判》和《呂不韋與秦王政的批判》),最後結整合一本學術著作《十批判書》。這裡“批判”並不是後來人們習慣理解的“批評”、“否定”,帶有明顯的貶義,而是“研究”、“評述”的意思。《十批判書》於1945年由重慶群益出版社初版,1954年人民出版社改排出版,1959年和1961年又由科學出版社和人民文學出版社分別再版。

在《孔墨的批判》一文裡,郭沫若從歷史發展的角度對孔子的政治立場作了充分的肯定,說他“是順乎時代的潮流,同情人民解放的”,並稱孔子“是由奴隸社會變成封建社會的那個上行階段中的前驅者”,是站在新興地主階級一邊的。他對於孔子學說中關於“仁”的思想非常看重,並給予很高的評價。他闡釋孔子的主張“仁”,就是要求每個人既要把自己當成人,也要把別人當成人,不管你是在上者也好,在下者也好,都是一樣的。顯然,這裡也加進去了郭沫若自己的觀點和理解。

在《呂不韋與秦王政的批判》中,郭沫若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既肯定秦始皇(秦王政)統一中國的偉大功績,對於他施行的暴政也作了尖銳的批判,其中特別是對他焚書坑儒、思想禁錮,樂以刑殺為威等極權主義暴政和窮奢極樂的縱慾主義,給予了徹底的否定。由於他當時有意將秦始皇影射蔣介石,所以一些批判用語都若有所指,讓人深受感悟。如文中有這樣一些話:

最足以代表秦始皇尚法精神的是焚書坑儒這兩件大事。……他(指丞相李斯)這建議(指焚書)得到始皇的認可,或許早已授意於他而讓他出來當號筒,結果是在嚴刑峻法的威脅高壓之下,普天四海大燒其書,所沒有燒的就只有博士官所職和醫藥卜筮種樹諸書而已。……這無論怎麼樣說不能不視為中國文化史上的浩劫。書籍被燒殘,其實還在其次,春秋末葉以來,蓬蓬勃勃的自由思索的那種精神,事實上因此而遭受了一次致命的打擊。

……坑儒……起因是方士侯生、盧生等騙了始皇幾年,畏罪潛逃,始皇發覺了便惱羞成怒。……於是他叫御史把咸陽諸生通同捉來審問,諸生互相告密,始皇便親自圈了“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都把他們在咸陽活埋了。由這經過來看,是因方士的逃跑而牽怒到儒生,方士逃了而儒生則被坑了。……秦始皇對於儒家這樣下不去,自然有他的理由:因為他們在一切觀點上差不多都是對立的。……秦始皇的精神從嚴刑峻法的一點說來是法家,從迷信鬼神的一點說來是神仙家,從強力疾作的一點說來是墨家。……這三派的思想在他一身之中結合起來成為了一個奇妙的結晶體。而他又加上了末流道家縱慾派的思想實踐,那光彩是更加陸離了。……這些話現在看來並沒有什麼不對,但顯然和當時“批林批孔”的思想精神相悖。

這就使郭沫若處在了極為不利的地位。

郭沫若罵秦始皇,其實不是自寫《十批判書》始。早在1920年,他就寫了一首題為《大地的號》的散文詩。詩中說到自己連續幾晚都聽到地底有號啕痛哭的聲音:“我痛苦呀!我痛苦呀!我被你們一大群沒多大野心的小民賊兒蹂躪著,蹂躪得我再也不能忍耐了。我不信我同類當中便莫有陳涉、吳廣第二齣現!”以“陳涉、吳廣”來表明人民的寄託,“小民賊”自然就是指暴虐的秦始皇之類的爪牙了。顯然作者是站在農民起義的立場來看待秦末的那段歷史,來反對秦王朝的暴政的。後來,1927年大革命失敗後,他在白色恐怖籠罩的上海,又創作了詩歌《我想起了陳涉吳廣》。詩中借古喻今,以古代陳涉、吳廣比喻“在工人領導之下的農民暴動”,以“中國出了無數的始皇”,比喻蔣介石新軍閥的罪惡統治。作者仍然是把秦始皇作為暴虐的統治者。

不過,郭沫若雖然在文學上,從感情上是罵秦始皇,但從歷史研究的角度並不是對秦始皇採取完全否定的態度。

還是在日本流亡期間,他在研究我國古代歷史時,即對秦始皇有著比較客觀公允的評價。他在1928年10月底脫稿的《中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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