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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工作”辨析(7)

14日,鈴木赴南京,向派遣軍總司令部彙報:“宋子良其人斷定為真。”“張治平為人可靠,與重慶中樞聯絡確有其事,假設本工作未直接通達蔣委員長,但至少有秘密通達是不難想象之事。”《井本日記》,轉引自《對中俄政略之策定》,第27頁。19日,臼井茂樹、鈴木卓爾與派遣軍總司令部的主要幕僚一起商定板垣與近衛首相致中方親筆函的內容,同時完成板垣親筆函的起草:“關於汪、蔣合作問題,為達成日華之間,特別是中國內部之圓滿和平,必要時可能將會提出善意意見。但依據不干涉內政之原則,不作為停戰條件之一。”《井本日記》,轉引自《對中俄政略之策定》,第30頁,原譯文字蹇澀,本文有所校改。21日,鈴木赴東京,向陸軍省部首腦彙報,會上,代近衛首相起草了親筆函:“半載以來,閣下所派之代表與板垣中將之代表在香港就中日兩國間的問題交換意見,已獲結果,欣聞閣下近期將與板垣中將會面,餘深信此次會談必能奠定調整兩國國交之基礎。”《石井日記》,轉引自《對中俄政略之策定》,第31頁,譯文亦有校改。22日,東條英機陸相、臼井茂樹、鈴木卓爾等謁見近衛首相,近衛欣然同意。《石井日記》,轉引自《對中俄政略之策定》,第31頁。28日,鈴木卓爾回到香港,當夜即與26日自重慶歸來的章友三會談。《香港機關致參謀次長》,特香港電第351號。參見《對中俄政略之策定》,第33頁。

中方資料載:戴笠收到張治平7月26日的彙報後,正擬向蔣介石報告,收到軍統南京區8月1日電,聲稱當地盛傳:日軍參謀本部臼井大佐來,由犬養健陪見周佛海,周向其親信楊惺華稱,如能實現和平,我與影佐甚至板垣均願前往,雖有意外,亦所不辭。云云。戴笠當即密令張治平,“在不暴露身份之原則下多方探聽”。戴笠:《報告》,1940年8月12日。其後,戴笠又先後接到張治平的電報,聲稱:1�板垣徵四郎續電在香港的鈴木卓爾,大意謂:日本內閣雖經改組,但對中國求和之意如舊,板垣本人已獲日皇訓令,靜候我中央許可,徑赴內地,同時保證取消一切偽組織,以之作為求和先決條件。2�鈴木卓爾最近接東京訓令:甲、近衛決定,可先發一宣言,取消從前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的宣言;乙、由板垣立具親筆保證書,保證中日議和後,日本決不理會汪偽政權,完全由國民政府處決之,此後日本決不再幹預中國內政。鈴木稱:板垣奉天皇令,向中國最高當局求和,請中方決定地點;為求得信任,日方可立即由近衛親書保證求和之誠意,轉交中國最高當局。戴笠:《報告》,1940年8月12日。8月12日,戴笠將上述情況書面報告蔣介石,請求指示。

據《張治平對工作之陳述》稱:8月14日,鈴木離港飛往南京,同月28日回港,約張治平晤談,聲稱今井武夫、臼井茂樹將在澳擇期會見。會談中,鈴木出示板垣的親筆保證書及近衛親筆函件。事後,張治平向戴笠請示“應否接受”,“奉令先探內容具報,暫緩接受”。戴笠:《報告》,1940年9月15日。又據《曾政忠對張治平之考察》稱:8月28日鈴木卓爾返回香港,催促張治平往閱板垣親筆保證書後,其後即由張繕具報告,交曾政忠由盧沛霖電陳重慶。戴笠:《報告》,1940年9月15日。

“桐工作”辨析(8)

關於鈴木此次返港所談,軍統香港區工作人員葉遇霖在致戴笠“冬電”中有更詳細的彙報。該電稱:據鈴木卓爾告,鈴木於8月14日經臺灣赴南京,會見板垣徵四郎、西尾壽造多次,並曾會見汪精衛。21日至東京。22日,偕陸相東條英機及臼井茂樹總參謀謁見近衛首相,同進午餐,會談至下午三時半。鈴木告訴中方稱:此次無論在南京、東京,均竭力要求先毀汪組織,再進而與中國議和,而日本當局方面則擔心迄今談判的中國代表的真實性,更擔心“毀汪之後,向何人交賬”。會談決定由板垣出具親筆保證書。鈴木並稱:“(汪)為日本政略之工具,可有可無。近因吾人之活動,近衛竟拒絕與汪晤面,阿(部信行)、汪談判已暫告擱置。”“(日本)事實上已不支援汪偽組織,在汪偽組織不毀而自滅矣。”但是,鈴木也表示:“中日如萬一無和平途徑可覓,則日本亦只有利用之耳。”鈴木出示的板垣保證書為:“為日華國交,尤其為助於中國內部之圓滿的和平,或須有關於汪提起善意的意見之場合,該問題基於不干涉中國內政之原則處置之,決不認為停戰條件之一,茲為保證之。板垣徵四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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