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私下在想,難道是他知道我在受訓,而刻意迴避不來,免得造成我心理上衝擊?
突然的第一次會面
一九七七年我從華盛頓回臺北,孝武叄十出頭,已是“欣欣傳播公司”總經理。有一天,突然接到他的機要 書方興華來電,要我抽空到他辦公室去一趟。我頗感困惑,因為我的工作和“欣欣傳播”完全無關。我問方興華,蔣總經理找我有沒有什麼特別事?方興華說不清楚,蔣先生只交代請我去一趟。
當我進到孝武辦公室,他已等在那裡,正抽著煙,很客氣地和我握握手。坐定後,他問了問我工作情形以及家庭狀況,我簡單回應,也謝謝他關心;我也問他現在從事傳播業務主要在做些什麼?他倒說得津津有味,看起來像是很容易賺錢的行業,因為他辦公室的傢俱和裝潢相當氣派。那天大概談了半個小時,完全是漫無主題的 聊,談話中,我還期盼他能談一些比較嚴肅的事情,但是都沒有,有時他看來又有點欲言又止,我弄不清他那次找我到他辦公室的真正目的為何?很可能他已風聞了一些有關我和孝慈的事情,所以想看看我到底長得是什麼模樣、什麼樣談吐?
再下一次和孝武會面,則隔了快十年。十年裡我已按部就班地在文官體系,從科員、科長、副司長、司長,一路晉升到“外交部”常務次長。孝武則已轉到“中國廣播公司”擔任總經理,這是孝武工作最長的一個職務,從一九八○年七月一日到一九八六年二月,有五年半的時間。
意外踏入“外交”
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五日,臺灣發生了轟動一時的“江南案”(作家劉宜良在舊金山寓所被槍殺身亡),孝武就是在“中廣”總經理這個職務上被捲了進去的。由於美國聯邦調查局及臺灣“司法調查單位”聯手調查,證明該案系由當時“國防部”情報局長汪希苓,指派陳啟禮及吳敦赴美執行的一樁槍殺異己的任務,後來叄人均遭臺北地方法院以共同殺人罪,各判處無期徒刑等重刑。
美國國務院曾強力要求引渡有關嫌犯至美國受審,臺灣方面則以雙方無引渡條約為由堅拒。美政府及國會運用軍售及貿易兩大議題,對臺灣持續施壓,經國先生對這件事在雙方關係上所造成的破壞頗為震怒。當時國內外媒體均影射孝武與該案有涉,讓他百口莫辯。
就在各媒體把整個案子炒得沸沸揚揚之際,一九八六年二月十八日,經國先生斷然把孝武調離,要他前往“新加坡代表處”出任副代表。代表是胡 將軍,胡定吾的父親。經國先生和李光耀總理私誼頗篤,孝武前往新加坡,經國先生最放心了。
經國先生這項決定,不管是對當局或對孝武個人來說,都是明智的。孝武有一萬個不願,也無可奈何。
“江南事件”對孝武是一生中最嚴重的打擊。表面上,他欣然赴任,內心則極不樂意。他很清楚,自此不僅遠離親友,更將遠離權力中心。在此之前,坊間臆測他是“接班掌權”的可能人選之一的訊息,甚囂塵上。他的外放立即將此可能破滅。但孝武此一轉折,卻意外
地踏入了“外交”系統,也造就了日後和我密切交往的機緣。
我們本來就是手足”
在孝武出任“副代表”半年,我升任“常務次長”,並主管“亞太和亞西司”業務,不折不扣地成了他頂頭上司。對他的工作我瞭如指掌,只要有機會,我都會不動聲色地幫他,從未因為他以前曾受周邊人士慫恿,對我和孝慈有過抵制,而心生怨懟。我只認定他是我同父異母的弟弟,情分上要照顧他,工作上更要協助他,理由很簡單,這應當是父親經國先生所樂見的,儘管他可能當時不會知情,也可能永遠不會知道。
一九八七年,“外交部”對所有駐外人員例行性地逐一打年終考績,孝武也在名冊當中。我任“常務次長”,是“外交部”考績委員會副主委,當評審到“新加坡代表處”時,我注意到胡 代表只給他八十一分,我便主動在會上發言為他爭取了八分,修正提升到八十九分,是甲等的最高分數,可以獲得兩個月薪水獎金。事後,我從未問他知不知道那年他這麼高的考績分數是怎麼來的。那天下班回家,我只告訴美倫:“很高興今天能夠以哥哥的身份在孝武不知情的情況下,幫了他一個忙,工作上給他鼓勵。”後來,在處理“江南案”過程中,我又再次在暗中助了孝武一臂之力。
每次孝武從新加坡回來“述職”或休假,我都會抽空以“次長”身份到機場去接機,若是惠媚和他一道,我會要美倫同行。從“外交部”的角度,這是對他的特別禮遇,一般“駐外副代表”返島“述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