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部分(2 / 4)

小說:資料三國 作者:無邊的寒冷

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民女無名引領刺客行兇犯故意殺人罪,按律當斬。南燁及其親衛在受襲之時為求自保擊殺十八名刺客屬於正當防衛,無罪。”

在場眾人聽南燁說完都點了點頭,他們雖沒聽說過什麼故意殺人罪和正當防衛,但是也能明白其中意思。這個判罰結果完全在眾人意料之中。

沒料到南燁話鋒一轉道:“民女無名雖蓄意謀殺,但是南燁極其親衛暫無一人致死,唯有周倉重傷,屬於殺人未遂,不應與殺人罪同。現判罰民女無名暫時收監,若周倉中毒身亡則按殺人罪論處,判罰其死刑。若周倉痊癒,則按殺人未遂至人重傷罪論處再行判罰。”

南燁此語一出眾人譁然,行刺一州刺史乃是以下犯上,違反經義的大罪,即便未能成功,其動機也足夠致死。刺殺刺史這種罪名在士卒、商旅的眼裡與行刺皇帝也差不多了,他們還沒聽說行刺皇帝沒有成功便罪不至死的。若是南燁下令當場處死這個女刺客,眾人還沒有異議,可南燁法師竟然說要以周倉的傷勢定罪,這可就讓人不能理解了。

由於南燁之前說過質疑者過半就會改判,所以當場便有人道:“法師如此判罰小人不服,此女以下犯上罪無可恕,理當殺之。”

南燁一聽這聲音還挺耳熟,回頭一看正是李嶽。姚成、清風、明月三人也站在他身邊,對著那少女刺客怒目而視,顯然是贊成他的。南燁也沒想到最先給自己拆臺的是自己人,不過他倒是不怪四人,他們四個都是自己府上的人,不為自己說話才奇怪。關鍵是其他人也紛紛點頭,看來大多數人是贊成李嶽的說法,只是不像李嶽那樣大膽敢言罷了。

南燁朝著李嶽招了招手,將他叫到跟前,然後對眾人道:“諸位對判罰有疑,恐怕大多是覺得這些刺客刺殺朝廷命官應該從重處罰,而我卻不能這麼看。因為今rì我即是受害者,又是判罰者,如果我在判罰之時將自己的感情投入其中心存報復,那這個判罰便是不公正的。所以我只能假設被刺殺的人不是我,也只有這樣才能做出公正的判罰。”

南燁向眾人說完又對李嶽道:“如果今rì這女子行刺於你,而你受傷未死並將她告到我這個刺史處。我判她殺人未遂致人重傷,處以徒刑或笞刑,你可心服?”

李嶽眼珠一轉道:“小人不服!”

南燁笑問道:“你為何不服?難道也是因為以下犯上罪加一等?”

李嶽搖頭道:“那倒不是!這女刺客有殺人之心便是惡人,理應處死。若是輕判,她還要再殺人。”

南燁知道李嶽的想法便是典型的chūn秋決獄思想,只要認定一個人在大義上是惡人,那麼即便是他罪不至死也有可能被處以極刑。南燁說服李嶽並不是目的,他的目的是讓在場的大多數人都能接受以事實定罪的原則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

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南燁只好從一個法官的身份轉變成了少女刺客的辯護律師對李嶽道:“若是有殺人之心便是該死,那假設兩人口角衝突,都揚言要殺死對方,然後二人互毆打的鼻青臉腫前來告官,那是不是兩個人都該處死?”

“這個”李嶽被問的一愣答不上話來。南燁接著對眾人道:“按照科學的判罰方法,確定一個罪犯的刑罰輕重當從兩方面來看。一是他的犯罪事實,二是他的犯罪動機。所謂動機,就是指他為什麼犯罪。

這女刺客故意殺人未遂是事實,我等再來看她的動機。我與她素不相識無冤無仇,她雖沒有供認背後的主使之人,但是明顯是受人指使而來。從動機來看她只是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算不得違反大義,反而是她背後的指使之人心存惡念要加害本官真正該死。

你等看她年紀尚幼,少不更事,若無人指使又怎會行差踏錯做出這等行刺朝廷命官之事?正因為她年幼無知受惡人蠱惑前來行刺又沒有成功,所以我才將其當作從犯從輕處罰,想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不知諸位以為如何?”

中國古代是沒有辯護律師這種東西的,圍觀眾人還是第一次見到有人會為被告說話。更奇的是這個為被告說話的人恰恰還是這場刺殺的被害者和判決者,這就更讓人感到驚訝。不過眾人在驚訝的同時也被南燁的一番話所打動,再看那跪在地上的少女刺客似乎也不是那麼十惡不赦了,紛紛憎恨起那背後的主使之人來。

第十九回 交州亂朱符身死 上任難法師遇刺(9)

李嶽雖被南燁一番話說的也有些意動,可是他還是不想放過刺殺南燁傷了周倉的刺客。於是對南燁道:“小人知道法師慈悲,可憐那女刺客。可是不論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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