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部分(3 / 4)

小說:東唐再續 作者:一意孤行

為廣泛地推行“攤丁入畝”,以用田編役之法逐漸代替了裡甲編審制度。清康熙年間,“丁隨糧派”或以田攤役的地區,在全國全面頒行了攤丁入畝之制,飭令各省奉行。這樣,將丁役銀負擔從人口方面全面轉向土地方面,以減輕貧民疾苦,穩定社會秩序、穩定財政收入的役法改革就勢在必行了。

其次,從其實施的現實背景來看,清朝實行攤丁入畝,始於康熙五十一年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賦”諭令,試行於五十五年的廣東,推廣於雍正初年。當時正值康雍乾盛世,中原無戰爭,邊關無寇擾,國用充裕,社會安定。

著名清史專家戴逸先生認為,這一時期,清王朝在政治、經濟、外交、文化、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了輝煌成就。他還援引美國學者肯尼迪《大國的興衰》一書中的有關資料以資說明,即“十八世紀中國的工業產量,佔世界的百分之三十二,全歐洲也才佔百分之二十三。”著名經濟史專家吳承明先生也認為,“有清一代,生產增長,市場繁榮,十八世紀達於高峰。十八世紀,中國與西方比,無論在國富或民富上都勝一籌,至少旗鼓相當。”

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實行賦稅改革,其目的不可能侷限於一時的財政衝動,而更多的是透過賦稅制度這一聯絡千家萬戶的大政的最佳化,來達到長治久安;應視為一種刻意展示的政治姿態。

眾所周知,自康熙二十年平定“三藩之亂”後,清王朝在中原的軍事威脅已不存在,但是其入主中原的政治合法性仍屢遭懷疑,這就是來自那些意圖復辟明王朝的“遺老”們的非議與譏詆。要徹底孤立他們,就需要政治、經濟雙管齊下,政治上高壓震懾,即後人熟知的興文字獄;經濟上迂迴徐進,先是頻繁蠲免錢糧,繼則“永不加賦”,藉助寬鬆優容的賦稅政策來固結中下層民眾,瓦解“遺老”們的社會基礎。

另外,時至康熙五十一年的清聖祖玄燁已是武功文治集於一身,自然也要彰顯政績,光大恩德。玄燁本人就曾多次向臣下標榜自己的親民愛民、體察民情。如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16年),他說:“朕四次經歷山東,於民間生計無不深知。東省與他省不同,田野小民俱系與有身家之人耕種。豐年則有身家之人所得者多,而窮民所得之分甚少;一遇凶年,自身並無田地產業,強壯者流離四方,老弱者即死於溝壑。”次年,他又說:“為民牧者若能愛善而少取之,則民亦漸臻豐裕。今乃苛索無藝,將終年之力作而竭取之,彼小民何以為生?”後來全面行攤丁入畝的雍正皇帝也常稟承先皇遺訓,曾多次面諭群臣要勤政愛民,說他自己“勤求民瘼,事無鉅細,必延訪體察,務期利民。而於徵收錢糧尤為留意,惟恐閭閻滋擾,此念時切於懷”。

雍正在其繼位之初就曾向各省督、撫、司、道及府州縣各官分別釋出諭令,要他們把錢糧徵收放在所負之責的首位,不得任意苛索。且對直接徵收錢糧的州縣官諭令尤嚴,指出:“州牧縣令,乃親民之官,吏治之始基也。至於錢糧,關係尤重,絲毫顆粒皆百姓之脂膏。增一分則民受一分之累,減一分則民沾一分之澤。前有請暫加火耗抵補虧空帑項者,皇考示諭在廷,不允其請,爾諸臣共聞之矣。今州縣火耗任意增加,視為成例,民何以堪乎?嗣後斷宜禁止,或被上司察劾,或被科道糾參,必從重治罪,決不寬貸。”

這就是說,除了確保國家財政足額,亦強調其社會公正的維護和社會心理的引導,也就是透過寬免賦稅的的政策來營造人心思定、人心思安的社會氛圍。

李曜如今,正需要這樣的氛圍,不僅是穩定人心,而且還要養望。

養望養望,怎麼養?坐在家裡吃了睡、睡了吃,顯然只能養肉,要養望,就必須分利於眾!

但正如之前他反問何知淺的那句話,萬民,是否包括“肉食者”?從他要行“攤丁入畝”來看,“肉食者”們顯然是不會太滿意的了。從免稅到交稅,任誰也會不滿意,除非他是聖人。這也正是李曜之前提到“尚未與王摶相公提及”的原因。

如今的李曜,已經是隨時隨地“養望”了。王宗範縱然是被俘之將,此時李曜也絲毫不擺架子,不做隱瞞地道:“天下萬法,雖萬變不離其宗,但該改之時便須及時修改,如今兩稅法弊端漸顯,是到修訂之時了。我欲使天下丁稅皆免,有產者按田畝繳稅,上至聖人,下至農商,均不免除。”

此言一出,別說何知淺與王宗範,便是打算“再看一看”的黃崇嘏都震驚了,下意識驚呼:“右相欲於中樞群臣、地方豪強從此決裂麼?”

第214章 秦王之尊(卅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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