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自己,節帥府不再額外徵收。”
張居翰二人吃了一驚,張居翰道:“節帥這辦法,於民固然有利,但這般下來,軍府所得糧食只怕不夠啊。”
李曜道:“無妨,幾大水利工程開工之後,河中的水利建設便不比以往,似去年大旱那般的凶年,我河中也就不至於顆粒無收。另外,農業司正在研究幾種改進型的農具,一旦成功,對於節省人力資源,也是有幫助的。至於軍府所得糧食會不會不足,此前農業司方面也曾做過核算,認為我們河中現在缺的不是人口,而是耕地,只要再開發一些梯田,在一些不適合種糧的土地上種植一些其他作物,糧食本身並不短缺。事實上,某如今更關注的是糧食的轉運調撥,軍府一旦作戰,糧食在轉運調撥中的損耗實在太大了。”
李曜最後這句話是古代社會的一個實情:光有糧食不夠,運輸才是這個時代的大問題。
一般認為,商品構成及其流轉距離,是衡量古代不同歷史時期商品交換水平的兩個重要尺度。商品構成如果包括更多的生產資料和日常生活必需品在內,而且其地區間的流轉距離加大,無疑標誌著商品交換規模的擴大和商品經濟水平的提高。其中,糧食的長途販運格外關鍵。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引用漢代諺語曰:“百里不販樵,千里不販糴。”表明漢代人已經認識到糧食長途販運的距離與其商業利潤之間有一定的數量制約關係。
李曜搞供銷出身,當初他所在的那家大型國有企業的貨物運輸也權操其手,他甚至還去進修過一段時間,其中有一名教授上課時就從古到今地分析過商品運輸。那位教授指出,魏晉南北朝時期糧食長途販運現象比前代增多,並以此作為當時商品經濟發達的一種表現。可惜那節課畢竟是面向現代,那位教授也只是隨口說了一下古代的情況,其所論未能注意區分糧食長途販運的水運距離與陸運距離的不同,有欠深入。其實,沈約在《宋書》中曾經指出:“千匹為貨,事難於懷璧;萬斛為市,未易於越鄉。”可見南朝時糧食作為比較笨重的商品,要進行大量的交易已非易事,若要從陸路進行長途販運,其難度更大。這是後來李曜在閒暇之時所瞭解到的。
至於漢唐間大批糧食的長途運輸,往往以水運為主。然而,糧食若作為商品進入市場,要最終實現銷售,陸路運輸又不可或缺。因為河川畢竟有限,無法四通八達。即使是水運到商品集散地,還須靠陸運才能散洩到星羅棋佈的城鄉糧食市場。所以,中國古代兩地間的糧食陸路販運距離的遠近,關係到對當時糧食流通範圍乃至對當時商品經濟水平的估計。李曜到唐代之後,沒多久就開始負責轉運事宜,因此對這其中的損耗頗為心驚,現代人習慣了現代化的運輸手段,再回頭看古代的糧食運輸損耗,格外地震驚,他曾擬就唐代糧食陸路長途販運的距離試作量化研究,時或兼及水運距離,後來事務繁忙,便將這件事交給了陸運司和水運司,由他們去做計算,還真得出了結果。不過兩司的計算是根據《九章算術》的演算法算出來的,而那種表述方式李曜十分的不習慣,因此他私下仍然將其改換成了後世所學的模樣,用英文字母來代替,然後將之核算了一次。
其實制約唐代糧食陸路販運距離的經濟因素,可分為糧食銷售價(P)和糧食經營成本(C)兩方面。而糧食經營成本包括糧食收購價(C)、運輸費用(tf)、商稅(t)、途中貨物寄存費用(sf)等各項。其中運輸費用一項,唐人稱為“腳直”。李曜查閱《史記·貨殖列傳》,發現漢代商業利潤平均為成本的20%,而唐人也有商人追逐什二之利的說法。他自己的計算即取為一個引數。因此,商人長途販運糧食時,其期望的銷售價與經營成本的關係用公式可表示為:
P=C+0。2C=C+tf+sf+0。2C
在正常情況下,商人長途販運糧食的經營成本要多少?
首先,關於腳直。其中已包含照管所僱車馬驢等的人手僱直、車損、馬料、食宿等各種費用在內。《大唐六典·度支》對天下舟車水陸運輸的腳直有明確規定:
“凡天下舟車,水陸載運,皆具為腳直。輕重貴賤,平易險澀而為之制。河南、河北、河東、關內等四道諸州,運租庸雜物等腳,每馱一百斤一百里一百文。山阪處一百二十文。車載一千斤九百文。黃河及缺水河並從幽州運至平州,(每十斤)上水十六文,下六文。餘水上十五文,下五文。從澧、荊等州至揚州四文。其山孤險難驢少處,不得過一百五十文。平易處不得下八十文。其有人負處,兩人分一馱。其用小舡處,並運向播、黔等州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