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2日,直系總督王文韶奏請裁撤北洋海軍315名軍官編制;保守派詆譭海軍“欲禦侮而適以召侮”;對此,湖廣總督張之洞、新疆巡撫陶模、欽差大臣劉坤一等開明派則主張整頓船政、恢復海軍,惟此方可鞏固海防,維護主權;
24、1896年1月21 日,直隸總督王文韶調黃遵憲總辦北洋水師營務處事宜;當時,北洋僅剩下“建靖”、“康濟”號練習艦和“飛霆”、“飛鷹”號驅逐艦(剛從英國、德國購來)共 4艘。為了加強北洋海防,清政府從南洋抽調了“開濟”、“鏡清”、“寰泰”、“南瑞”4艘巡洋艦(均在1900噸以上),及福建的“福靖”號巡洋艦(1030噸)來北洋駐防;
25、1896年7月28日,總理衙門對整頓福州船政提出的意見稱:添置機器,聘請外國技術人員造艦,興辦煤鐵各礦,培養海軍人才,保障經費,派徐建寅來任提調;
26、1898年,中國爆發了戊戌維新運動;維新派主張建立海軍局,治鐵艦練軍事;光緒帝也要求沿海各地興辦水師學堂,培養海軍人才;並在變法過程中,向各省籌款188萬兩來建造艦船;運動失敗後,大部分籌款被犒勞榮祿的軍隊;
27、1898年11月,清政府向德國訂購的3艘巡洋艦來華,分別命名為“海籌”、“海容”、“海琛”號,排水量2950噸;
28、1899年,向英國訂購的2艘巡洋艦來華,被命名為“海天”、“海地”(後改“海圻”)號,排水量4300噸;不久向德國購買的4艘小型驅逐艦來華,被命名為“海龍”、“海青”、“海華”、“海犀”號,排水量243噸;
29、1899年4月17日,清政府重新起用原北洋海軍將領,任命葉祖?為北洋水師統領,薩鎮冰為幫統,負責整頓北洋海軍;2月,義大利派艦6艘來華恫嚇,逼迫清政府出租三門灣為海軍基地;海軍將領認為海軍已經恢復了一定實力,可堪一戰,使義大利軍事訛詐破產;
30、1900年辛丑之變,在大沽作戰中,停泊在海口內的“海容”巡洋艦及“海龍”等4艘驅逐艦被八國聯軍掠去。後“海容”艦被贖回,驅逐艦卻被英、法、德、俄四國瓜分;
31、1901年與八國聯軍訂立《辛丑條約》的議和大臣奕?、李鴻章等人,建議將中國5艘最大的軍艦“撤售”,表示中國無對外備戰態度,免得引起麻煩,引起了海軍官兵的強烈反對,葉祖?、薩鎮冰向朝廷據理力爭,才使恢復中的海軍免遭夭折;
32、1902年,福州船政局也造出了859噸的驅逐艦“建威”和“建安”號,50噸的魚雷艇“建翼”號;
33、1905年1月18日,清政府採納南洋大臣兼兩江總督周馥的建議,委派北洋海軍兼廣東水師提督葉祖?總理南北洋海軍,統一督辦各水師學堂及各地船塢等;7月29日,葉祖?在上海去世,薩鎮冰接任提督職務;
34、 1907年5月,清朝陸軍部中設立了海軍處,將原練兵處軍學司的水師科和工部的船政事宜併入。海軍處設正、副使各1人。正使虛位,譚學衡任副使,主持處務。初設機要、船政、運籌3司,不久改為海政、船政、籌備、儲備、醫務、法務六司,各設司長、司副1人,屬下有科長、承發官、科員、考工官、藝師、藝士、股長、股員、錄事等人員;
35、1909年7月15日,清政府任命載洵、薩鎮冰為籌辦海軍大臣,成立了直屬朝廷的籌辦海軍事務處,原海軍處副使任參贊。處以下設軍制(規劃、考績)、軍政(營造艦船、檢校器械)、軍學、軍樞(人事、文書)、軍儲(經費、物資)、軍防、軍法、軍醫八司及參贊廳,統一指揮南北海軍。艦艇劃為巡洋、長江2個艦隊,程壁光、沈壽?分任統領。由度支部拿出700萬兩作為海軍開辦費,以後每年常備費500萬兩由各省分認;
36、 1909年8月24日…9月24日,載洵、薩鎮冰等人考察沿海各省海防及海軍學堂、船塢;10月16日,載洵、薩鎮冰等乘船赴歐洲考察海軍,廖景方、曾以鼎等23人隨同前往英國留學海軍,載洵一行先後訪問了義大利、奧地利、德國、英國的海軍學校和船廠,並向義大利訂購炮艦1艘,向奧地利訂購驅逐艦1艘,向德國訂購驅逐艦3艘、江防炮艦2艘,向英國訂購巡洋艦2艘;
37、1909年4月,廣東水師提督李準率“伏波”、“廣金”、“琛航”3艘軍艦,乘員共170人,在南海進行了巡邏,查明瞭西沙群島的15個島嶼,並在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