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政協會議的和平曙光
停戰協定的簽訂,為政協會議的如期召開鋪平了道路。重慶國共談判形勢看好。就在停戰協定簽字的當天,即1946年1 月10日,舉世矚目的政治協商會議在重慶的國民政府禮堂隆重開幕。
出席會議的代表共38人,其中國民黨8 人,共產黨7 人,民主同盟9 人,青年黨5 人,社會賢達9 人。中共代表為周恩來、董必武、王若飛、葉劍英、吳玉章、陸定一和鄧穎超。
會議首先由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致開幕詞。隨後,中共代表周恩來、青年黨代表曾琦、民主同盟代表張瀾、社會賢達代表邵從思相繼在開幕式上致詞。蔣介石在開幕詞中表示,本會議召集的目的,是邀集各黨派代表和社會賢達來共商國是;政府對於本會議的決定,只要有利於國家的建設,有稗於人民的幸福,有助於民主的推進,無不傾誠接納。並聲稱政府決定實施以下事項:(一)人民之自由:人民享有身體、信仰、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之自由,現行法令,依此原則分別予以廢止或修正,司法與警察以外機關,不得拘捕、審訊及處罰人民;(二)政黨之合法地位:各政黨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並得在法律範圍之內公開活動;(三)普選:各地積極推行地方自治,依法實行由下而上之普選;(四)釋放政治犯:政治犯除漢奸及確有危害民國之行為者外,分別予以釋放。
周恩來代表中共在致詞中指出: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和民主人士多年以來所期待的,經過政府及中共代表在抗戰勝利後的會談中加以確定了。這次會議主要的是各抗日黨派的協商會議,為使會議的範圍擴大和比較完備起見,更邀請無黨無派的社會賢達參加。這樣的政治協商會議,在中國的政治歷史上還是創舉。尤其當舉國一致要求迅速結束訓政,積極籌備憲政的過渡期中,這個會議更負有嚴重的歷史任務。他認為,政治協商會議,就是要請各黨代表及社會賢達,一起來訂出如何實現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及黨派平等合法的方案,就是要在共同綱領的基礎上,實現各黨派、無黨無派代表人士合作的舉國一致的政府。他表示,中共代表團“願以極大的誠意和容忍,與各黨代表及社會賢達,共商國是,努力合作”。在致詞中,周恩來還對蔣介石代表政府所作的四項保證表示歡迎。他說:“人民權利和黨派合作,更是目前急迫待決的問題,方才聽到蔣主席關於保證人民權利四項的公佈,我們表示歡迎這個公佈,並願為實現這四條權利而奮鬥。”
中共對政協會議是十分重視的。周恩來在12日大會報告和談經過時,總結了四條經驗教訓。他指出:“第一點是要互相承認,不應互相敵視。既然商談了,就是要政治解決,也就應該互相承認,不應敵視,尤其是商談的雙方代表,更要常常保持這種態度。第二點是要互相商量,不要獨斷。既然是政治解決,就是要互相協議,而不是一方面決定了,通知到別方面去做,這樣是無法求得解決的。第三點是互相讓步,不要獨霸。既然政治解決,總是要於國家人民事業有利,既然於國家人民事業有利,那麼兩黨之間、各方面之間,有什麼不可以讓步的?不錯,立國的原則,像今天中國所需要的三民主義,民主國家制度,這些是不能讓的,沒有這種準繩與方針,就不能談到合作,不過,在這種大前提下,許多具體問題應該力求互讓。如同過去之所爭執的軍隊問題、地方自治問題、人民權利問題,都應該在立國方針和制度之下,求得互讓解決,不應要求獨霸。第四點是要互相競賽,不要互相抵消。我們覺得既是政治解決、求合作,那麼兩黨也好,各方面也好,總有些意見不同,應該在工作上竟賽,在地方上努力,而不是說,你做好了,我不高興,或者這一方面做好了,那一方面不高興。因為好的事情,都應該歡迎,不管行之何方,出之何黨。只有這樣,中國的人民力量、民族精華,才能不互相抵消,才能有益於建國。”最後,周恩來強調:“以上四點,是從九年來,雙方商談中得來的痛苦經驗與教訓,雖似泛論,但很希望各位先生和全國人民瞭解,這是一種由衷之言,我們誠懇希望在這次政治協商會議上,能夠認識到這方面。這是我要報告的主要部分。”
國共兩黨談判的歷史已經很長了。自1936年以來,已九個寒暑。漫漫九年的國共談判,周恩來除去蘇聯療傷的一個極短時期外,幾乎全部參加。由於長期處在國共談判的第一線,他總結出來的這四點經驗教訓,人木三分,切中要害,且充分體現了中共希望談判成功的願望和誠意,從而緊緊地抓住了與會者的心。雖說會議由國民黨主持,但周恩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