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2 / 4)

小說:終級證人 作者:

吧?你和我一起從警察那裡逃走了。”

“我想你可以這麼說。”

“警察最不可能找我們的地方是哪兒呢?想想吧,雷吉。在這個世界上他們最料想不到我們會去的地方是哪兒?”

“是新奧爾良。”

“對了。對十如何躲避警察我是一竅不通,可既然你在躲避傳票,你又是律師什麼的,你一天到晚都在同罪犯打交道,我想你有辦法讓我們到達新奧爾良的,並且還不會讓人知道。對嗎?”

“我想我能辦到。”她開始同意他的看法了,她對自己的話感到大吃一驚。

“要是你能讓我們到達新奧爾良,那麼我們就能找到羅米的房子。”

“幹嘛要找到羅米的房子?”

“那就是屍體應該在的地方。”

雷吉最不想知道的就是這件事。她慢慢摘下眼鏡,擦了擦眼睛。她感到兩個太陽穴之間有些隱隱作痛,這疼痛只會變得越來越厲害。

羅米的房子?就是那個已死了的傑羅姆·克利福德的家?剛才那句話馬克說得很慢,她每個字都聽得清清楚楚。她盯著前面一輛車的尾燈所照之處,可除了紅乎乎的一片之外她什麼也沒看見。那起謀殺的被害人就埋在這位受到指控的律師的家裡?這真是離奇得令人難以置信。她的腦子在飛快地轉個不停,她問了自己上百個問題,卻連一個也回答不出來。她朝車鏡瞥了一眼,突然發現馬克正帶著一種古怪的微笑在注視著她。

“現在你知道了,雷吉?”他問道。

“可怎樣,為什麼”

“別問我,因為我不知道。這簡直是瘋了,對不對?這就是為什麼我會認為這全是羅米編造出來的。這是一個瘋狂的大腦編造出來的一個離奇故事,說屍體就在他的房子裡。”

“所以你認為它不會真的在那裡?”雷吉問,想以此打消自己的疑慮。

“除非我們去看一看,不然就不會知道。要是屍體不在那兒,我就沒事了,又能過正常的生活了。”

“可要是真的在那兒呢?”

“等我們找到了屍體再來發愁吧。”

“我可不喜歡你的這個妙主意。”

“為什麼?”

“聽著,馬克,我的孩子、當事人、朋友,要是你以為我會到新奧爾良去挖一具死屍,那你就是瘋了。”

“我當然瘋了,我和裡基是一對精神病患者。”

“這事我不幹。”

“幹嘛不幹啊,雷吉?”

“這太危險了,馬克。這是瘋了,這會讓我們送命的。我不去,我也不讓你去。”

“為什麼有危險?”

“啊,就是危險。我不知道為什麼。”

“考慮一下吧,雷吉。我們就去查一下屍體,好嗎?要是它不在羅米說的地方,我就可以回家了,我就自由了。我們要讓警察撤銷一切對我們不利的指控,作為回報,我將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訴他們。既然我不知道屍體究竟在哪兒,那黑手黨也不會在乎我了。我們幹吧。”

我們幹吧,他這是電視看多了,“要是我們發現了屍體呢?”

“問得好。雷吉,讓我們好好想想吧。你試著像一個孩子那樣想想。要是我們找到了屍體,那你就打電話給聯邦調查局,告訴他們你知道屍體究竟藏在哪兒,因為你親眼看到了屍體。這樣一來我們要什麼他們就會給什麼了。”

“你到底要什麼呢?”

“也許我要求去澳大利亞,要一幢漂亮的房子,叫他們給媽媽許許多多的錢,要一輛新汽車,也許還要他們給我們做整容手術。這事我有一次在電影上看到過。他們把那人的整個臉都重新變過了。他一上來醜得不得了,於是他告發了幾個毒品販子以便換個新面孔,整過容後他看上去就像個電影明星。過了大概兩年以後,那些毒品販子又給了他另外一副新面孔。”

“你是當真的嗎?”

“關於那部電影?”

“不,是關於去澳大利亞的事。”

“也許。”他頓了一下,眼睛看著窗外,“也許吧。”

他倆聽著收音機,一言不發,就這樣開了好幾英里。路上車輛很少,孟菲斯城離得更遠了。

“讓我們來做筆交易怎麼樣。”馬克眼睛看著車窗外面說道。

“也許可以。”

“我們去新奧爾良吧。”

“我可不去挖死屍。”

“行了,行了。可我們還是去吧,沒人會想到我們去那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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