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2 / 4)

一個見證者,他無限辛酸地追述了他的“死裡逃生記”。

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劉老坐在他芙蓉海邊路芙蓉園住家的客廳中,以頗為風趣的口氣當開場白說,他年輕時不大相信“大難不死必有後福”這句話,然而,自逃過日治時期的“死關”後,不但活到“人生七十古來稀”的年齡,而且還遠遠超出了十年,因此,現在對那句話信足了一百巴仙。

50歲的劉修良

他說,日軍侵佔森美蘭州時的血淋淋暴行,使到州內的日叻務縣、瓜拉庇朥縣、林茂縣、芙蓉縣好些地方變成屠場,更有數以千計的華裔男女老幼變成冤魂。那時身為教師的他,也險些成為其中的一分子。

“1943年的11月13日,是我畢生難忘的日子,從新加坡來的特務隊看上了我!”

劉老望著客廳裡的風扇,彷彿要藉它撥出當年的吉光片羽。片刻,他又說,當天早上9時正,一名日本暗探,步入當年設在洛士街福建會館中華小學的辦公室問誰是劉修良?他答稱他就是,於是遂被帶上卡車。當時,他發現車上已有幾個人,他是最後被捕的一名。

他說,過了不久,一車人都被送到目前的鄧伯路牢房,關在第三樓。在那裡,每間房關二至三人。他記得,當時他與李致祥局紳同處一室。

“形容日軍殘酷與狡猾,那是一點不錯的!”劉老說,一進房後,日軍將他們的錢包、手錶、自來水筆、鑰匙圈等都搜走,並一一送到各人家中。不必說,家人一睹那些東西,都以為被捕者均凶多吉少,哪能不痛哭流涕呢!

日侵時期受害調查一:新聞報道(12)

其實,他們都沒有死,只是要受苦受難,他說,為了讓家人安心,他要求一名馬來人警察幫忙,拿來鉛筆寫了“平安勿念”四字,又叫後者偷偷送出去,好叫家中老幼放下那顆忐忑不安的心。

劉老人雖老但記憶力強,他說,那天被捕者共九人,除他與李伯瑜個別是中華小學副校長和馬裡街大華小學校長外,就是管紹南(加流街南發洋貨東主),田穀初(大街大裕興洋貨東主),何楚衡(大街萬山和藥店東主),黃和謀(沉香路建築商,當時中華小學董事長),李致祥(當時英殖民地州議員),王會堯(當時中華小學校長),王子家(大街合成冷藏店東主)。

他說,到了在瓜拉庇朥路的鬼屋裡被日本特務隊拷問時,他才恍然大悟,原來他與同伴都被人誣告說,當年的雙十節,他們一班人在沉香路的天師爺宮裡開會,發表抗日的言論,肯定是同盟會的成員,所以被“請”了來。

“對於那‘莫須有’的罪名,我們當然矢口否認,但換回來的卻是熱辣辣的幾巴掌和幾下日本火腿!”

他說,此後日軍改變方法,一個個問,不過,他卻有至死不認的決心。直到有一天,在放出犯人沖涼時,身為校長的王會堯才偷偷對他說,日軍吃軟不吃硬,最恨“死硬派”。由於其已五次否認,故那閃亮亮的長軍刀,都在他的脖子後威脅,最後終於承認,以免精神上痛苦。

“王校長也對我說,日軍統治期不會太長,承認了不一定是死刑,如果僥倖不死,那豈不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嗎?”

他說: “好漢不吃眼前虧,被長軍刀威脅了兩次後,我也乖乖承認。”

死亡線上遇救星

劉老指出,在審訊時,他很幸運遇上三位救星,那條冷過水的命才拾回來。第一位恩人是練成道場場主山崎(日本人),第二位是當年得森州教育局長(日本人)、第三位是高等法庭通譯員鄭官祥(華人)。三位恩公都向庭主說,10月10日那天,我們見到犯人在道場內接受訓練,其肯定不會到沉香路去參加同盟會成員的會議。

這是劉修良的部分剪報集

說到這裡,劉老也解釋說,所謂練成道場,那是日軍的一種訓練所,好像現在的師訓學院,教師是他們心目中的高階公務員,所以在遴選後都被派到該處接受日文課程與體育活動的訓練,以便效忠大日本國。

他說,就這樣,他逃過大難,被判無罪釋放。不過,其他的八人,他們的遭遇可真慘。被處死刑的是李伯瑜和管紹南,被打傷無藥可醫而死的是田穀初和何楚衡,被判坐10至15年牢的有李致祥、王會堯、王子家、黃和謀。戰後,黃和謀故去,王會堯於1948年回中國。目前僅存者計有他本身、李致祥和遠在中國的王會堯。

劉老回憶說,扣留95天后釋放的他,已骨瘦如柴等於半個死人,因為在牢中,每天只以野莧菜參粥水當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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