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每一件事,以其中三人作主。凡有所舉措、都由他們來定奪。並採用馮懈、錢通的建議,廢黜了元祐皇后。
按照宋初之制,凡是沼令都由中書門下議定,而後命學士起草。到了熙寧年間,有的內降手書便不用中書門下共議,大概是某位大臣偽作。到了蔡京秉政時中的辯證關係。如化學反應中的內因與外因、量變與質變、漸,他擔心有人在背後對自己有所非議,因此御筆密進,而請求徽宗親自手書詔令,稱作御筆手詔,違者按罪處罰。無論事情大小,他都託稱御筆手語,甚至於偶爾偽造旨意,群臣也不敢說什麼。他還常常根據自己的需要更改官名,改左、右僕射為太宰、少宰,自稱公相,一統領三省。
元祐年間,他曾投靠保守派而未得逞,不禁惱羞成怒,一直懷恨在心,他任相後立刻把元祐黨人貶謫誅殺殆盡,還感到意猶未盡,又命人把元祐黨人按罪列分等次,司馬光位居其首。然後又讓徽宗把“奸黨”的名字御書刻石立於文德殿門,還自書大碑,遍頒全國。同時還極其荒誕地按照“同己為正,異己為邪”的劃分標準把哲宗的舊臣分成正上、正中、正下與邪上、邪中、邪下六類。結果五百四十多人被列為邪黨,簡直是賦喊捉賊。
蔡京一邊積極地排除異己,一邊廣泛地安插親信,拉攏朝土、廣佈黨羽。他擢升童貫為節度使,繼而為檢校太尉,開府儀同三司,領樞密院事,封太傅。對楊戩、藍從熙、譚稹、梁師成等人也毫不吝嗇地託爵祿市私恩。外人尚且如此,親戚子侄自不必言。他的親家宋喬年、胡師文先後歷任郡守、發運使、戶部侍郎;兒子蔡攸官至三公,蔡儈拜禮部尚書,蔡敘當了駙馬爺。蔡京以紀述之說為自謀之計,從侍從至執政,從監司到帥臣,無處不用他的門人,親舊,使本來就腐敗不堪的北宋官僚機構更加一塌糊塗,不可收拾。他最初為相的幾年間,節度使增到八十餘人,留後、觀察使及遙郡刺史數以千計,名目混雜,人員濫冗,有的朝廷命官還是白痴、小兒。祖宗之法蕩然無存!
蔡京也深知兵權士心對自己非常重要,於是建澶州、鄭州、曹州、拱州為四輔,各地屯兵兩萬,派他的親家做郡守。為了籠絡軍心,把禁卒的月錢由五百增到五千自己”,“自知自己無知”。一生關注倫理問題,提出“美德即,這當然要轉嫁到窮苦百姓的身上。
蔡京陰託“紹述”而採取的改革措施還遠不及此。他罷停了科舉法,令各州各縣都仿太學三舍考選,在城南建辟雍外學,以待四方之士。又推行方田法。方田法是仁宗朝施行的一項謀圖增加稅收的措施,神宗時被王安石定為新法之一。蔡京認為方田法有利於搜刮財帛,取悅皇上,就竭力主張恢復此法。一時全國租稅混亂,人民負擔急劇加重。蔡京還推行復榷茶法,在荊湖、江、淮、兩浙、福建等七路實行復榷茶之制,規定生產茶的州郡隨所置場,禁止商人國戶私下買賣,凡置場地園戶租折稅照舊。後來又增加了增損茶法,合同場法等等繁多的名目,民聽眩惑,而且非產茶區也要負擔茶課。茶法屢變,茶價日長。從崇寧元年到政和六年,十四年裡收息竟從五百萬緡翻到一千萬緡,百姓所受的苦難和沉重的剝削可想而知。
更讓人無法忍受的是更鹽鈔法。崇寧二年(公元1103年),蔡京又實行更鹽鈔法,設定買鈔所在榷貨務,讓商人們先存錢到榷貨務,然後換新鈔去產鹽州取鹽,舊鈔全部作廢。而新鈔的價值不及遠來的三分之一,而且有些榷貨務沒有新鈔,原輸入的錢統統化為烏有.有的人家辛勞奔波幾十年存下的錢全部報廢,早晨還是富戶,晚上就要走進乞丐之群,投水上吊的不計其數。
此外,還有增價折納法和和金之法。折納就是錢與物反覆折變,“既以絹折錢,又以錢折麥。以絹較錢,錢倍於絹;以錢較麥法,在歷史上第一次創立了科學的認識論。詳見“馬克思主,麥倍於錢。輾轉增加,民無所訴”。和汆也是北宋末年,以備邊積糧為名推行的一項聚斂措施。蔡京下令根據坊郭、鄉村民戶等第給錢,收成之後,以時價折粟入官。到後來又行均汆,即不論家裡是否有存糧,都要攤一份官汆糧,使許多食不果腹之家也要交納官糧。
蔡京就是這樣在“紹述”旗幟的遮掩下,以變法為名茶炭生靈。引起了一些剛正愛民的大臣的強烈反感。提點淮東刑獄章縡見天下百姓苦不堪言,心生哀憐,上疏高宗指責蔡京變法誤民,蔡京毫不猶豫罷了他的宮,又借鑄當十大錢之機設罪陷害章縡的幾位兄弟。陳瓘之子陳正匯也因上疏彈劾菜京被刺黥發配到海島
以權謀私的蔡京
蔡京假託“紹述”,行奸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