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安從市集回來的時候已經是中午了,手上提著洋蔥、牛肉、番茄、生菜一類食物,還有一些日用百貨,幾乎要把胳膊累斷。
這座小城鎮什麼都好,就是這點不方便,只在市集建了一家大型超市,一到假日週末,大家都開著車蜂擁過去,場面頗為壯觀。林思安在國內何曾見過這陣勢,來了這麼久還是不能適應。
路過花店,女主人Alice正抱著幾個月大的兒子曬太陽,林思安又走不動路了,忙把東西放下,逗弄起寶寶來。Alice輕笑道:“我兒子現在就喜歡你,你一抱就笑個沒完,連我這親媽都不認。”
寶寶眨著一對藍汪汪的眼睛,依依呀呀地揪著林思安的頭髮,笑得像朵花,“他長得也太快了,好像前幾天還沒這麼沉呢。”
“這麼喜歡,不如和Cavin生一個?”
“Alice。”
“好好,我不說,知道你害羞。”
林思安無奈的笑了笑,懶得再反駁。
回到租住的屋子,她把滿手的袋子放在桌上,總算鬆了口氣,幾乎累癱在沙發上。這是間在Y國小城最常見的廉價公寓,天花板很矮,彷彿自己霎時高大了許多,在異國他鄉竟有些許安慰。有獨立的陽臺和洗手間,不用因為生理問題急得把頭髮揪光。洗衣機是公用的,放在樓道里。林思安有些小潔癖,平日裡的床單衣物都是手洗,她曾經也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千金小姐,能把髒衣服扔進洗衣機就已是極限,來了這邊,倒真的自力更生起來。雖然第一次洗的時候就把最喜歡的一件裙子搓出了一個洞,但總算還是慢慢好起來,有時站在晾滿衣服的陽臺上,鼻尖聞著那茉莉花的肥皂香,霎時便覺得生活都美妙起來。
她把食物塞進冰箱,又換了乾淨的床單,拿出新買的空氣清新劑噴了噴,屋子裡立刻瀰漫著小雛菊的香。她伸了伸懶腰,抬手按開答錄機聽留言。
裡面傳出Ann陰惻惻的聲音,“Jennifer,你敢放我鴿子。”
林思安一愣,這才想起昨天那玩笑似的約會,沒想到他們竟當了真。
“Ann,當紅娘好玩嗎?讓你這麼樂此不疲?”
“Gavin是真的喜歡你!”
認識Ann是個偶然,若細想,其實也是必然。
這個小城鎮的生活節奏很慢,不用像在大都市裡整日火燒屁股一樣趕去投胎,且極具藝術的浪漫氣息。閒時漫步街道,會看到各種流浪藝人的表演,神情坦然而滿足,這對林思安來說簡直是天堂。
到這裡的第二個月,她去了Y國聞名世界的博物館,室內肅穆而冰冷,鴉雀無聲。
林思安本能的有些排斥,總覺得藝術應該是包容且充滿熱情的,而今倒像是雲雀被關進黑漆漆的籠子,再好的嗓音也吟誦不出曾經的曼妙。
她在一幅作品前長久的凝視,心裡有些似曾相識的興奮,好的畫作和音樂一樣,會讓人連指尖都蠢蠢欲動。
恍然間想起那年夏天,B市盛況空前的頒獎典禮,她的《漁舟唱晚》被評為大加讚賞,一舉奪魁。那時她是參賽選手中年齡最小的,孤零零地站在臺上像個稚嫩的布娃娃。林思安的名字一度被B市美術家所熟知,更有桃李滿天下的大師指名要收她為徒。
她一有時間就跑到老師家裡,聽他揣摩畫境還有作者意圖,如痴如魔。自己一個人關在屋子裡臨摹線條繁複的工筆畫,塗塗抹抹一整夜,真正廢寢忘食。後來林母再也看不下去,心一橫沒收了她的畫板,關箱落鎖再也不許碰一下。林思安在母親面前向來軟弱,不敢為心尖兒上的愛好抗爭,唯唯諾諾的答應下來。日子久了好像就真的忘了自己還有過人的天賦,再碰到昔日恩師,年邁的老人惋惜的搖搖頭,直嘆耽誤了一顆好苗子。
這之後的十餘年,林思安再沒靜下心來認認真真的動過一次筆,偶爾興致來了,也不過是在日記本上信手塗鴉,聊以自娛而已。
買了畫板和顏料回去。第二天,她便在路旁支起了架子,對著日出小心翼翼的下筆,手顫抖得厲害,並非真的不堪入目,而是心裡早丟了那份自信,總覺得貿然描摹是對昔日的褻瀆。
對街也有個寫生的女孩,畫好的成品就堆在一旁的籃子裡任人挑選,廉價卻又瀟灑。
落筆時技巧精準且訓練有素,典型的科班出身,畫風循規蹈矩中又透著三分狂放,應該是那種成績優異卻有些逆鱗喜歡搗蛋的學生。
兩人互相觀察了許多天,某個黃昏那年輕的女孩走了過來,“我是A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