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目標僅僅鎖定在片面的物質主義方向上(“富國強兵。”或工業化之類),把憲政當成純粹服務於經濟發展的手段、工具而完全無視憲政本身的政治、倫理意義和內在價值。那麼其結果勢必與立憲政治的基本精神背道而馳。
所謂“挾**之權以推行憲政”之類的說法,其實正是這種“工具主義。思維的必然產物。
中國政治傳統中的君主,其神聖地位與絕對權力的密切關係,大體由兩方面因素造成的:其一是君主的產生方式,其二是視國家為私產的家天下傳統。兩千多年來。中國曆代王朝無不是透過暴力、陰謀奪權的方式建立起來的。並且總是將“天下”視為君主一家的私有產業,絕對不容他人染指。正是這種“打江山者坐江山。的政治遊戲規則決定了君主在中國只能是掌握絕對權力的**君主而不可能是“活菩薩”式的虛君,從而使君主的神聖地位與絕對權力不可分離地緊密結合起來。但是,暴力、陰謀可以奪取權力卻不能證明權力的神聖性;同時令中國的歷代君主們沒有料到的是,一旦皇帝的神聖性是依靠絕對權力來維護和體現的話,那麼這種神聖性的基礎註定了必然是虛弱的,是外強中乾的。越是依賴絕對權力就越是使君主頭上的神聖靈光褪色,所以中國的歷代皇帝嚴格地說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