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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自商周開始,就有了法三千條,也分了輕法、重罰等,但都是對犯法者的一種懲治法,基本從鞭開啟始,一直到各種大刑、殘忍炮烙、沸煮、凌遲等等手段,後來魏、楚、秦變法也都是規定各種處罰,沒有監獄監禁的功能,尤其是秦國酷法,但凡觸動法律者,不是割面、割耳、挖骨等刑罰,使得國人身體都殘缺了,受罰者心裡也陰暗了,監獄的功能,就是保護身體的處罰,進行自由軟禁。
追究古代監獄和律法始末,據說還是漢初張良和陳平提出,張良提出監獄看管說,避開秦國那種嚴厲的殘罰,陳平提出一系列監管、懲罰的條款,比暴秦時的酷刑減弱很多,因此漢朝社會民風還穩定下來。
第0448章幕後帝王術
自從三月下旬,新法開始實施之後,辰凌作為燕王,開始深居簡出,一直在內殿書軒翻閱典籍,檢視各地送來的情報,對於變法並不干預插手了,全權交給了樂毅,他則退居二線,在幕後冷冷看著當前燕國的時局。
新法推行十天,各郡縣鄉里,開始安置流民,普查戶口,編輯入冊,量地劃田,有些安定的縣邑鄉里,少有貴族高爵在,沒有沒收老宗族土地的阻礙,都已經開始按戶口家庭分封田地了。
那些村民很高興地恢復了自由身,不再是租賃縣邑的佃農、僱農、貧農,有了自己的幾畝耕地,關係近的農戶,開始商量著幾家合作耕種,穀雨時節到了,壯力扶犁耕田,婦女和老人播種田苗,高高興興下田地,盼望有個好收成。
一片春景山村鄉郭,犁牛遍地,哞哞地叫著,老人、少年、婦人、壯丁都在田地裡春耕。
晝出耕田夜績麻,村莊兒女各當家,童孫未解供耕織,也傍桑陰學種瓜。
田園風光,無限美好,各地許多縣邑鄉里,都恢復了生產,穩定地春忙。
不過有些地方,有老宗族和舊貴族,他們擁有上百頃的土地,有一些是祖上高官貴爵分封下的土地,福廕後代,加上平日裡用各種手段,兼併很多農民土地,變成了封建大地主勢力,小族數百人嫡系,大族上千人,拒不交出土地。
一些新上任計程車子們,出任縣丞,帶著護衛來到這些大族小族,開始遊說,朝廷用錢補償一些損失,土地歸公,這是燕國新法,再說,爵位論提出,已經廢除了歷代爵位繼承,三代內沒有子孫對國做出貢獻,取消其爵位特權,成為庶民。
這裡的貴族分為好幾種,最大勢力是宗室貴族,就是國君所在的姬氏部族。
按照千百年來的傳統,這種人是天生的貴族,做事不做事,立功不立功,都照樣是世襲的高等級爵位,從國庫中領取極為優厚的俸祿,享受包括高車駿馬、大片府邸在內的各種特權待遇,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因為他們是王公貴族,他們的享受是無法被剝奪的。
可是,軍功論、爵位法先後橫空出世,赫然規定:取締世襲爵位制!
凡宗室貴族,如果沒有軍功或其他大功,不得取得爵位;三代內無軍功者,除去貴族籍;一旦除籍,貴族就是庶民,原由國家提供的各種特權一律剝奪,享受的國庫物資一律沒收,附屬僕傭一律歸官府,其家人與其他人口,不得在府邸、田產、車馬、衣食各方面享受原來貴族待遇。
這些貴族哪受得了,土地就是他們籠財的重要手段和途徑,沒有了大量土地,坐吃山空,巨大家族就不能那樣逍遙自在,依靠剝削貧農維持正常開銷了,這些大族公然反對。
縣令、縣丞們把這些阻礙寫成文書,快馬送至郡守,郡守又派人快馬送往襄平城國府,遞呈給亞卿樂毅。
樂毅只回了幾句話,簡單而果斷:“依法辦事,但凡有觸動新法者,不論權勢大小,貴族出處,一律依法鎮壓!”
這手令一回,各地縣丞聯合縣尉,調動兵馬把老宗族包圍,進行強攻,破門而入,反抗者一律緝拿,開始了‘鬥地主’的土地改革。
在三十六城邑內,一些工匠、商賈、市人和農夫等,因此新法對這些人的地位給與了肯定,都熱血高漲,擁護辦法,但是賦稅法一出,商賈、手工作坊等的稅率要淵源高於平民、農戶,另外有一條懲疲,就是懲治懶惰懈怠和不務正業的遊手好閒分子。
《周禮》稱這種人為“疲民”,所以懲治這種人的法令便稱為“懲疲”。衛鞅頒佈的獎勵軍功、獎勵農耕的法令中同時規定,對這種“疲民”給予嚴厲懲罰:無論農工商人,凡是因為懶惰、懈怠而貧困者,將會被剝奪燕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