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2 / 4)

小說:飢餓的盛世(出書版) 作者:

無法容納,甚至院子裡也堆積如山。

那麼,這些如山如海的書籍中到底都有些什麼內容,讓皇帝如此興師動眾去搜羅並消滅呢?

康雍兩代,禁書大約有以下兩類:

一是有反清思想的書籍。漢人歷來有狹隘的民族觀。黃宗羲說:“中國之與夷狄,內外之辨也。以中國治中國,以夷狄治夷狄,猶人不可雜之於獸,獸不可雜之於人也。”那些宣傳“華夷之分,大過於君臣之倫”的傳統歷史觀,以及宣傳“夷狄異類,近於禽獸”的狹隘民族主義的圖書當然是犯忌諱的。

二是記錄了滿族人征服中國過程中種種暴行的野史。明末清初的書籍中,記載滿人暴行,咒罵詆譭者,為數頗多,這都是清代統治者十分在意的禁書。

而到了乾隆朝,文字獄的範圍在這個基礎上又大大擴充套件。乾隆皇帝做事的特點是通盤考慮,斬草除根。康熙、雍正所針對的,主要是已故作者的作品,而乾隆卻把矛頭擴大到了所有活人的“違礙文字”。他要修正的,不僅是反滿情緒,還包括漢族人對所有少數民族政權的“錯誤看法”。所以,他要禁絕的,不只是明末清初的野史,而且還包括宋元明時代所有指斥少數民族的字句。

因此,在乾隆的標準下,文字禁忌可謂多如牛毛:要忌虜、忌戎、忌胡、忌夷狄、忌犬戎、忌蕃、忌酋、忌偽、忌賊、忌犯闕……對於事涉“女真”“滿洲”字樣的書當然要求更嚴。女真在中國歷史上活動很長時間,從宋至清,凡書中有涉“女真”“女直”“滿洲”,甚至“遼東”字樣的書籍,哪怕只提一個地名,都有違礙的可能。用這個標準來衡量,“忌諱”文字當然比比皆是,不法圖書當然也就處處都有了。在寧左勿右心態的支配下,各地官員凡遇涉嫌“忌諱”的圖書,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收繳,請示“一體送毀”“概毀全書”。

皇帝為什麼對民族情緒視如大敵呢?原因是清王朝與歷代漢人王朝的建立過程不同。

清代帝王最愛說的一句話是“我大清得天下之正”,也就是說大清之取天下,是有史以來最光明正大、順理成章的。

清代君臣這樣解釋這個“正”。他們說,曹魏、西晉、唐、宋諸朝,都是原來的臣子趁著混亂從孤兒寡母手中搶得了政權,有偷和騙之嫌,實在稱不上光明正大。至於漢朝和元朝,則是赤裸裸憑頭顱和鮮血建立的,比前述諸朝實在硬氣得多。“然漢自滅秦,元自滅宋,雖未嘗不正,而與鼎革相接。”(章學誠《丙辰劄記》)比如宋朝本來沒有過錯,元朝強搶,是不是有點不好意思?再比如明太祖雖然是一介平民,但畢竟是元朝的子民,“以綱常倫紀言之,豈能逃篡竊之罪”?(《大義覺迷錄》)

只有清代皇帝不存在這個心理負擔,因為他們的天下是得之於“流賊”,而非得之於明朝。他們與明朝本是“鄰國”,見鄰國奴才起來造反殺了主子,出於義憤出兵鎮壓了奴才,替這家主人報了仇,“明朝天下亡於流賊李自成之手,是強盜劫去家財,趕出明之主人者,李自成也。我朝驅逐流寇,應天順人,而得天下,是乃捕治強盜,明罰敕法之天吏也”。(《大義覺迷錄》)“於故明但有存恤之德,毫無鼎革之嫌”。所以說起來,別人得天下都是靠搶和騙,而“我大清”則是因為“見義勇為”而順理成章地得了這麼大一片家業,實在是“正”得沒法再“正”了。

槍桿子在手,什麼謊話都可以說得理直氣壯,甚至能把說謊者自己感動得一塌糊塗,這本是中國政治的一個通例。不過清王朝統治者的巧言佞辯還是出人意料。

其實,歷代少數民族入主中原,背後的心理動力都是對財富的掠奪。而清王朝建立過程中的血腥、野蠻和殘暴在許多方面都創造了少數民族征服過程中的歷史紀錄。

滿洲人入關,並非像他們自己所說,是看到天下無主,才來“為內地人民服務”。明代滿族本來處於奴隸社會時期,經濟落後。從明朝初年開始,他們就經常從漢地和朝鮮掠奪人口,充當奴隸。明宣德八年(1433年),錦衣衛指揮吳良出使海西,親見當時的“女真野人家,多中國人,驅使耕作”。到了明末,女真人更是不事生產,全民皆兵。對外搶劫,成了後金國最主要的經濟來源。

朝鮮使者在他訪問東北後寫作的《建州見聞錄》中描述他看到的情景說,滿洲人最高興的事是出兵搶劫。戰爭是滿洲人的節日,一聽說有仗可打,每個滿洲人臉上都是抑制不住的亢奮。全城的滿洲人都興高采烈地穿上自家準備的原始盔甲,相互傳告說:“搶西邊兒去!”

“出征之時,滿洲人無不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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