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2 / 4)

小說:飢餓的盛世(出書版) 作者:

水路開到天津,並將洪仁輝安排在一座廟宇中住了7天。在這7天當中,洪仁輝的狀紙層層上交,被從天津送到了紫禁城,直達乾隆皇帝的御案。

洪仁輝的狀紙中,向皇帝敘述了他們幾十年來在對華貿易中遇到的許多困難。他說幾十年來,十三行制度一直像一個難受的枷鎖一樣困擾著他們。他說他們的貿易因此嚴重不平衡,很難直接瞭解中國老百姓真正需要什麼物品。他要求大清帝國在廣州之外,再開一些貿易口岸。他還提出了以下具體要求:

我們要求我們所僱用的所有通事和買辦,不必向海關官員繳付規禮或經其認許。

我們控告設在我們商館與貨船之間的三個關卡的人員,他們曾向即將起航的商船諸多勒索,尤其是最後一個關卡的官吏,去年竟將“霍頓”號引水的執照扣留。

我們要求把我們稱作罪犯的不光彩告示撤除,最近這種告示張貼在省城和城郊各地,致使我們在路上經常受到侮辱。政府不僅有責任保護我們,同時亦應保護和我們來往的商人、通事、買辦和僕役等。

我們控告我們商館附近的海關屋子一位官吏的粗暴行為。約在兩個月前,他藉口我們沒有向他鞠躬行禮,竟禁止我們在自己的艇上乘涼。我們要求命令他到我們的住所道歉,或將其解職。(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

一 世界留給中國的最後一個機會(2)

究竟是遇到了多大的委屈,讓英國人壯起膽子敲了紫禁城的大門呢?

原來,雖然與中國貿易多年,但英國人只到過中國的一個城市,那就是廣州。在廣州,他們也只到過一個地方,那就是“十三行”。

200多年前,那些萬里迢迢奔赴中國來的外商,雖然也腰纏萬貫,到了中國之後處境是今天難以想象的可憐:

他們只能在每年夏天才被允許進入中國。來到廣州後,他們不能住到廣州城內,只准住在“十三行街”內,而且沒事不允許外出。

除此之外,他們不許攜帶妻子一起來華,也不許找中國女人,只能乾熬著。他們不許與普通中國人交往。中國人一旦和他們聊聊天,就會被視為“漢奸”。

特別是,中國政府從來不屑於與他們直接打交道。中華帝國從來沒有過外交部,也沒有管理外貿的政府機關。大清王朝的所有外貿事務,都由“十三行”這個民間機構經手。

所謂“十三行”,是中國政府指定的十三家中國商人,專門負責與外國人做生意。外國商人到達中國後,所有的貨物都只能賣給十三行,不管他們給的價格比別人低多少。採購所有東西,都必須經過他們,不管他們如何提高價格,降低質量。外商在中國的所有行動,都要受十三行的監視約束,不得亂走一步,不得亂說一句話。如果他們在中國遇到什麼困難,對中國外貿政策有什麼不滿,不得直接與中國地方政府聯絡,只能透過十三行向政府提出請求,而中國政府對這些轉達來的請求大多數時候都不聞不問,不予理會。

所以,傳統時代來到中國的外國商人,不但不是貴賓,反而有如囚徒,其原因自然是中國自古以來的輕商觀念所致。中國人認為商人是四民之末,外夷又是人類之末,與之打交道失了天朝上國的體面。

另一個原因,是中國自古以來的“防範”意識。雖然樂於吸引外國人朝貢,但中國人的“華夷”觀念中還有另外一面,那就是“嚴華夷之防”。中華帝國需要的,主要是自我道德上的優越感,以及外夷精神上的服從,而不是從對外貿易中得到實惠。中國專制體制是有潔癖的,“裡通外國”自古以來就是中國政治家加給對手的慣用罪名。中國這個攤子已經夠大了,如果不是鞏固國防的需要,往往並沒有擴張主義衝動。他們喜歡關起門來過日子,除了朝貢一途外,他們希望把外貿規模控制在最小限度之內,並且給外國商人設定重重阻礙,以給自己的鐵打江山不添任何麻煩。

不但不希望外國人給帝國帶來麻煩,甚至那些從事海外貿易的中國人也被統治者所厭惡。乾隆皇帝即位後的第五年,發生了荷蘭人屠殺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華僑的“紅溪事件”,荷蘭士兵和暴徒開始瘋狂屠殺和洗劫巴達維亞華僑,縱火焚燬華僑住宅,屠殺持續了半個多月,一萬多名無辜華僑的鮮血染紅了巴城的溪流,故人們稱這次慘絕人寰的事件為“紅溪之役”。

翌年,福建巡撫將此事奏聞於朝廷。皇帝宣佈:“內地違旨不聽召回,甘心久住之輩,在天朝本應正法之人,其在外洋生事被害,孽由自取。”就是說,這些華僑本來是在國內不安分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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