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2 / 4)

◇◇◇◇

我把公寓的窗簾撥開一角,朝下面觀看。那個紅、黃色的「Fish & Chips」霓虹招牌一明一滅地四射霓光,把周圍一切都變得像聖誕樹。

我努力回想最後一個愉快的聖誕節是哪一年的事。我放棄了。

從沾滿雪和水珠的玻璃窗上,我看見自己的倒影。也許因為頭髮和鬍子太長,臉龐看來實在消瘦得不象話。可是沒有辦法。根本提不起食慾。

要結束一切太簡單了,我有很多刀子,需要的只是一個理由。

已經兩年多了。期間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殺戮。不錯,獵殺的物件都已經不是人類;可是把仍然具有人類外貌的吸血鬼斬首、焚燒,那依然是殺人的感覺。

至於令自己恢復為正常人類的方法,直到今天仍是茫無頭緒。好幾次為了生存而喝下人血後,我清楚感覺到身體裡的吸血鬼因子變得更活躍。我漸漸相信自己只是個追逐影子的傻瓜。世上也許根本沒有那種方法。「達姆拜爾」(Dhampir)註定要終身活在那黑暗的詛咒下,最後變成父親的同類。

慧娜原是我生存下去的最大理由。可是自從作過那麼可怕的夢以後……我不知道。

這幾天我一直在想:所謂瘋狂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瘋狂的人知不知道自己是瘋子?……

幸好還有波波夫在我身旁。每次撫摸它時,總是能夠帶來安慰。最重要的是它並不害怕我。

我絕不能讓波波夫離開我身邊。因為我知道在我墮落變成完全的吸血鬼之時,它必定感覺得到。那麼我或許能夠及時結束自己的生命。波波夫就是我靈魂的警鐘。

◇◇◇◇

今天報紙頭版又無可避免被「那傢伙」佔據了。已經是第十二個受害者。「他」在打什麼主意?「他」是什麼東西?

「開膛手傑克二世」,很酷的外號。

GOOD BOYS GO TO HEAVEN.

BAD BOYS GO TO LONDON.

十二月二十三日 晚上十時 倫敦市南瓦爾克區

尼古拉斯·拜諾恩騎著怪獸似吼叫的「哈利·大衛遜」機車,在鋪滿薄薄溼雪的南瓦爾克橋上疾馳。挾著微密雪雨的寒風,吹得他的黑皮大衣像蝠翼般朝後揚起。

拜諾恩原本不是騎機車的高手——在特工處(Secret Service)時他雖然受過特技駕駛訓練,但只限於四輪轎車。然而憑著「達姆拜爾」的驚人平衡力,他輕鬆地在溼滑道路上飆至最高速。

他側首瞧向左面。透過安全帽的鏡片看去,泰晤士河上泛起稀薄的夜霧。倫敦橋與更遠的塔橋,在雪霧中有如若隱若現的兩條惡蛇。

拜諾恩覺得整個倫敦都冷得在打顫——雖然明知那只是路面顛簸與機車震動造成的錯覺。

拜諾恩已經決定了:這是最後一夜在陰鬱的倫敦狩獵。轉變環境,也許能夠令心情轉好過來……

越過橋之後,拜諾恩往左進入公園街,再轉進聖湯姆斯街,到達倫敦橋火車站外的鬧市。他緩緩把機車停在一家已關門的書店前。

拜諾恩跨下機車,脫下了安全帽。為了保暖和方便騎車,他用一方黑頭巾把長髮包裹起來。

拜諾恩掃視一下仍亮著燈的書店櫥窗。近期的幾部精裝本暢銷小說,經店員精心排列在櫥窗內展示著。

倫敦書店規模之大、數量之多,是唯一令拜諾恩對這城市存有好感的原因。他想,自己要是在十二、三年前——還在夢想當職業作家的那個時候——到了倫敦來,一定愛死這個城市。現在的他卻根本懶得踏進書店去,文學對他來說已經失去意義。

反正已經是最後一次在倫敦狩獵,拜諾恩沒有把愛貓波波夫一起帶來。這麼寒冷的晚上太辛苦它了。

他檢視一下帶來的兵刃。他只帶著六柄兼作飛刀用的銀匕首——兩柄在袖口裡,兩柄在大衣內的暗袋,兩柄藏在靴筒中。機車的引擎旁另外藏著一柄沒有鞘的長劍——劍刃的顏色和引擎零件很相近,只有近距離仔細觀看才會被發現。其餘的兵刃都留在公寓房間裡。

拜諾恩把頭巾脫下來,圍在頸項上當作保暖的領巾使用,然後沿著商店街踱步,鑽進車站外的人潮中。

拜諾恩直至最近才發現:原來在大城市中狩獵吸血鬼是最容易的。吸血鬼的氣味就像病菌一樣,能夠經身體接觸遺留在人類身上,而這個人也會攜帶著那種獨特氣息向其他人散播。拜諾恩只要順著這個傳播關係作「逆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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