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3 / 4)

活動的路上,看到了垃圾山下有很多揀垃圾的人,深受觸動,然後透過閱讀一本叫《中國新時期階級階層報告》的書,推匯出這些“垃圾蟲”產生的根源是中國很窮。所以她不迷惘了,覺得“要把我的一生奉獻給祖國的經濟建設。我要以科學文化知識為槓桿,為人民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讓貧困的兒童都能上學;讓需要救助的人都得到救助……”。

我之所以引述這篇作文,並非要談這篇作文“唱高調”的問題,而是想就這篇文章談談作者不良的思考習慣。這篇作文最大的問題就是想當然。我們來分析一下劉亦婷看到“垃圾蟲”之後是如何思考的。

在父親給她拿來一本厚書後,劉亦婷便一頭扎進書中,來解決這樣一個問題:“他們也是鮮活的生命,他們也是中國公民,為什麼他們只能有這樣悲慘的命運呢?

然後,在啃了一週的書本後她得出“在中國真正富起來之前,他們只能在貧困和犯罪中繼續掙扎”的結論。這個結論看似頭頭是道,可實際呢?完全是想當然的結果,有可能與事實完全背道而馳,我們還是先看看下面這篇題為《從“破爛王”到千萬富翁》的文章。

1980年夏,17歲的王旭揣著父親給的5元錢,踏上了去長沙的路。……

撿廢品是個髒活、累活,受人歧視。姑姑擔心王旭受不了這份苦,勸他不要去。可對於急於改變處境的王旭來說,撿廢品卻是一條掙錢的捷徑。……

撿了一年的垃圾後,王旭想這麼多廢品到底有什麼用?這些東西都運哪兒了?一打聽:塑膠運往河北文安,鐵皮罐頭運往天津薊縣,玻璃運往邯鄲,紙運往保定,有色金屬運往霸縣,膠皮鞋底運往定州……聰明的王旭想方設法搞到了上述廠家的電話,開始自己收購廢品。

有和拾垃圾的人一年多的共同生活,做起收購來,王旭多了一些有利條件。雖然回收的規模小,因為少了中間環節,直銷廠家,月收入由原來的幾百元上升到幾千元。

一年以後,王旭摸索出經驗,將收購的規模擴大,逐漸將撿垃圾的人組織起來,每50人為一個“舵”,分門別類成立小組,如金屬組、塑膠組、玻璃組等。他建立了廢品回收站,成了真正的垃圾頭。

1996年,王旭抽出時間外出進行環保行業的考查,在外考察期間,他有幸接觸了許多華僑企業家,這些人當中,有許多人在起步之初都曾撿過垃圾後來才選擇從事環保產業。

他最敬佩的是垃圾回收行業的頂級人物吳招治。1996年她在臺灣成立了第二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所收廢品包羅永珍,除一般常見品,甚至還包括被家庭淘汰的大小家電及汽車、摩托車。合作社有專職人員200多人,收集站100多個,十幾萬人投入回收行業。

1998年她的公司營業收入逾1億美元,她本人被美國《時代》週刊稱為“地球英雄”,她的合作社被稱為“地下環保署”。這一次考查對王旭有很大的啟發,回到長沙後,王旭就開始了行動。

今年37歲的王旭跟垃圾打交道已有整整20年,他已經成了長沙市家喻戶曉的“垃圾大王”。

(引自2000年第11期《戀愛婚姻家庭》文/林婭)

想必劉亦婷看完這篇文章後也會感到驚詫莫明,揀垃圾竟然是掙錢的捷徑?“垃圾蟲”裡還有千萬富翁?還有被美國《時代》週刊稱為“地球英雄”的億萬富豪?

看到這裡,也許一些讀者會問,為什麼劉亦婷經過一週的苦讀後會得出這樣荒謬的結論?進而寫出這樣幼稚可笑的文章呢?

我認為,這完全是“想當然”的結果。她在有了疑問之後根本就不做任何調查研究。即使就在這些“垃圾蟲”身邊經過也從來沒有想到過,自己可以放下身段,走到這些“垃圾蟲”跟前,採訪一下這些人究竟為什麼會去揀垃圾,是沒有其他營生可做還是想找掙錢的捷徑。

劉亦婷沒有這樣做。她的自稱有著先進教育理念的父親也忘記了“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這句話。只是遞給她一本書,讓她去按圖索驥。

而且,就算不想去做實地調查,劉亦婷總可以找一些報道垃圾蟲的文章讀一讀吧。然而,她又沒有這樣做。試想,在這樣典型的想當然思維下,劉亦婷能夠得出正確的結論嗎?我相信,如果經過實地採訪,劉亦婷寫出來的文章一定會更生動、更深刻、更有真情實感。

哈佛畢業:“想當然”本色不改

進了哈佛之後的劉亦婷會怎樣呢?會不會就此改掉想當然的思維習慣,而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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