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另一場合,不要誤了大方向的速度。因為時代、時間、環境都不等人。任何事物,不進則退,不振興就衰退,是應該有“緊迫感”的時候了。中醫學已經衝出國門,外國人也已在積極研究之中,出現了所謂的“中醫熱”。專以學術而論,這當然是好現象。但筆者的看法,他們很少或沒有我國古代文化哲學等的基礎,一句話,沒有我國古文化的修養,所以在方向思路上也不如我們;但他們有過硬的現代科學的手段和方法,如果一旦方向對頭了,那速度將會超過我們。作為炎黃子孫,作為中醫學的故鄉,我們不能落在他們的後面,我們應該有這個警覺。例如,對中藥的現代化研究,就筆者所知,日本醫界就做了很多工作,而且起步早。他們因受西醫學觀念框框的影響,所以對中藥用西醫藥理學的研究,如中藥的成分分析等等,很有成果,但因對中醫的辨證論治不夠重視,更不明中藥的療效是要在中醫理論指導之下才能取得的道理,所以得出的常是“廢醫存藥論”(即只肯定中藥而否定了中醫的理論)。可是如果反過來說,萬一他們有所“醒悟”,繞開這個彎子,改而採用其他學科的方向和路子研究的話,那麼因其裝置好,儀器精,就很可能超過我們。據知近年國外已有許多學者在重視我們的陰陽、經絡等實質的研究。
(2)是要防止那種形式主義,為研究而研究,只作泛泛之談的傾向。更要防止那種為應付升職稱、趕浪頭,硬湊資料的弊病。所謂“論文”,就應該是有明確論點的文章。所以應當提倡那種資料翔實、引經據典、深入領會、融會貫通之後提出自己的觀點,有論據、有分析、有血有肉的、對今後發展提高有用的研究。這是說的理論方面的研究和繼承。
再說臨床方面的繼承與總結,這又是量大而進行得最多的工作,也是中醫學的優勢之一,因為這是幾千年的經驗積累。對這方面,筆者也有所建議:
在總結臨床療效中,那種模仿西醫學方法,一味追求百分率等等指標的方法,似乎並不適當。因為:中醫本身在研究敘述的方法上就有“模糊籠統”的特點。中國古代有過數學,但也由於中醫方法學的特點之故,它的數學,沒有正式用於醫學。所以古醫書上說到療效時的如“十愈八九”、“十之二三”等等,都沒有精確定量的意義。有的甚至只說“瘳矣!”就是說“好了!”好多少?如何好的?幾個中好一個?都沒說清,就更是不精確了。(2)如前所述,中醫療效,要以“證”為主,即以全身反應的“綜合表現”為主。因此“個體差異”性很強,有效時,對某個病人來說,可以高而全面,甚至出現奇效。但普遍“重複”率差,所以標準不一,不像西醫學,原來就定性定量。可以用具體數字來判斷療效。(3)現在可以看到,中、西醫學對所謂“病”、“痊癒”的含義標準也大有區別,即什麼叫“疾病”?什麼樣的狀態叫“痊癒”?中、西醫學之間的定義也大不相同。這種例子比比皆是,例如前舉的西醫的“神經官能症”,用早日西醫的觀點來看,它就不算是什麼病,而用中醫學的觀點看,就是大大的病。又如肝炎等慢性炎症,有的病人各項檢查指標都已正常,西醫說已經好了。但病人還有全身反應而滿身不舒服時,再找西醫,西醫說已經好了。可是一找中醫,卻說是有病的。又如“血尿”,中醫要到肉眼可見尿中紅色了,才知道是病,因此不見紅色就說病好了,而西醫用顯微鏡一查,鏡下血尿,證明確是沒好的。因為中醫是以全身心著眼的。當然,應該說明的是西醫現在也已在重視全身心的健康了,不能用老眼光看。但在總結療效,特別是以往的療效對比時,應該注意這一特點和差異。(4)同上道理,那種以西醫標準定病名(即“辨病”)用中醫的方法“辨證分型”(即“辨證”)治療,特別是又用西醫的標準定療效的做法,好像也是不恰當的,它不能體現出真正原來中醫的療效來。那麼這標準如何定?到底如何辦更好?個人也提不出更好的辦法,只是感到在方法思路上還須加以注意。
基於以上的認識和思路,筆者認為對中醫經驗療效的總結,也許應該放在以“個案”(個別病例)的經驗總結為主。目的不是求百分率,而是由此深入分析、探討它的機理,給人以思考和啟迪。除了繼承這個經驗之外,特別是提供一種思路,然後加以發展提高。這樣總結,最適宜發揮老中醫及“純中醫論”者的特長。他們只要將自己的經驗總結出來,其他可以不管,下一步由其他人接著做,找出現代醫學及現代科學的解釋,然後加以發展。所以建議多出些這類的醫案集。病例不求多,但求能經驗確鑿、辨證明確、說理詳盡、絲絲入扣,能啟迪後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