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2 / 4)

小說:林語堂自傳 作者:卡車

,二者相輔相成。

道家哲學家莊子和詭辯家惠子,曾有過一次辯論:

〖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之上。莊子曰:“鯈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

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矣,子不知魚之樂全矣。”

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雲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我覺得似乎西方的詭辯家,永不會採取惠子的最後一步。這個難題由莊子回到實際經驗而打破。

但我喜歡西方的詭辯家不像神學家,把道德意識的全部反應稱為“直覺”而不稱“信仰”,不是較為適合嗎?我們可簡單地稱它為分辨是非的良心。叔本華的人類愛,同情心,是以直覺為根據,一種民吾同胞的直覺感。還有,康德稱它為“直覺”及“內心的微聲”,這是一種直接的、末經考慮的、不計利害的命令。(在康德,一切理性及直覺的形式都是先天的。)休謨稱它為“道德意識”。休謨首先想顯示善惡的分辨是看什麼對我們自己有益的自私的選擇,但在發現人雖然是宇宙中一點微塵,卻有一種對道德的善的無私選擇,不求自己的利益,且不希望有所得的驚人的事實之前拋棄了。我們在這裡面對著一種宇宙的奇怪的事實,即是人有純潔的、神聖的、想為善的願望,而人愛人及幫助別人是不需要解釋的決定的事實。人努力趨向善,而覺得內心有一種力量逼他去完成自己,差不多像鮭魚本能地要到上游產卵一樣。信仰的願望,能否也像叔本華求生及生殖的願望,是種族的基本衝動之一呢?

這是人及他靈性的發展及他尋求上帝的驚人事實。它不是信仰;它不是一種對理性的矛盾;它只是一種健全的本能,是天賦的道德意識。它是人透過他的道德性對宇宙的完全反應。它不是理性的對比;它是高階的理性。它是佛教禪宗的三昧,是看見真物自身睿智的一瞥。而這種知識所不及的剩餘區域,偶爾會成為人類知識及道德意識的最有意義的區域。上帝、靈魂、永生,及人的整個道身,都包孕在其中。

第七章 物質主義的挑戰

我們可以美妙地說:把靈性的東西歸給靈性,把物質的東西歸給物質。但不幸我們不能這樣斷言。當耶穌說:“把該撒的東西歸給該撒”的時候:暗示一個該撒的國及一個上帝的國,它只是用來回答惡意的問題。耶穌的意思並非以為該撒的國和上帝的國是有同等範圍甚或分離的,也並不意味它們不是互相重迭的。他的意思是,像在一個異邦征服者統治下的猶太人,應有一條可行行為的界線。猶太人為獨立而奮鬥的問題屬於政治的範圍,和耶穌所急於關切的上帝國相離很遠。

我懷疑近代思想和宗教的一般衝突,是從一種對宇宙唯物的解釋,認為整個宇宙可機械地用物理化學的公式來說明,而沒有剩餘的解釋滋長出來的。這不是直接把上帝趕出宇宙,但卻間接地導致這種想法。

因此這個問題的提出是十分重要的。無論我們是為物質或靈性,那種物質與靈性的二分法,是完全不健全的。信仰,靈性信仰的擁護者,當他們離開物質來建築他們靈性構造的時候,行走在不安全的地面上。他們是在沙上建築一間房子,它或遲或早,會被科學的潮流沖走。人類的生命及人類的意識是一種物質及靈性的事實、生理及心理的事實的互相依倚,以一種極端奇妙及非常複雜的方式混合起來——生理學家最能告訴我們它是如何的特殊和複雜。一天一個人可能像婆羅門一樣,用完全輕蔑的話談及衣食及一切屬於物質的東西。第二天他可能讀到鎮靜劑,或胰島素對糖尿症的處理有效,證明瘋狂是化學的,而那個婆羅門沒有地方躲。

我以為一切對宇宙的解釋,除了真正的宗教解釋之外,可作如下分類:

㈠拜偶像者——太多神。

㈡人文主義者——一種中間地位。

㈢唯物主義者——神不夠。

第一類屬於萬物皆神論。第二類在宇宙及人類生命中,都為上帝留有餘地,一個完全無神的人文主義者是很少見的。第三類,唯物主義,不是懷疑上帝的存在(不可知論),就是坦白地斷定沒有神(無神論),後者在思想史上也是比較少的。孔子、蘇格拉底及福祿特爾都有點站在中間,不相信偶像或民間的神祇,也不否認一個較高概念中的神,而且有時十分願意參加某種宗教集會。在另一方面純無神主義,純粹是一個特殊時代的人造的產物,只限於一種思想的特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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