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按別的視角去寫。這是我作為女性讀者,對此書持保留態度的地方。
繼續你的搖滾吧,年輕的老了,相信一個擅長對自己和這個世界進行趣味思想的人永遠都不會老去。
自序:人家是第一次(1)
(自序)
一
人這一生,有許多第一次都特別難忘。比如第一次愛上一個姑娘;第一次夢遺;第一次寫一個長篇小說;第一次寫序,或者,第一次,為自己第一次寫的長篇小說寫序。
本來,我是想讓我的領導為我寫這個序,可是,我一直很尊敬的領導在看完這篇小說後,坦誠地表示他不喜歡。他不喜歡的東西,寫起來比較為難,外加正趕上世界盃,領導更喜歡足球,同時又日理萬機,所以只好把此事暫放一旁。儘管,我也很喜歡足球,但我更喜歡自己的這個小說,想到那些徹夜不眠的冥想就要印成墨香四溢的紙張,說真的,比中國隊奪了世界盃冠軍還要令我興奮。
原諒我就是一個這樣坦誠的人,我知道這樣說會被很多人所不屑,或許這本書也會被很多人所不屑,或許在看到這樣的序時,很多人嘴角會掛著不屑的微笑……事實上,你們並不必這樣,因為——
人家是第一次嘛。
二
十幾年前,我在老家縣城上中學。入學的時候,成績全校名列前茅,畢業的時候,我在班裡幾乎倒數第一。可以想像,我那些錯誤的答案背後,隱藏著一段多麼快樂的時光。那段時光中,我愛上了一個姑娘,她的腳踏車總停在我窗前,為了那輛腳踏車,我第一次寫詩,寫在用來抄歌詞的本子上,寫得比本子上的所有的歌詞都差,全世界只有我一個人會喜歡,沒錯,那個姑娘也不喜歡,所以,她對我毫不理睬,儘管那時候我長得比現在還帥,還勇敢、執著,也撬不開她的芳心。後來,聽詩人朋友感嘆說:其實,那是唯一一個詩歌可以用來騙女孩的年代,我很難讓自己相信。
那個姑娘中學畢業就結婚了,多年後,我看見她一邊騎著當年的腳踏車一邊吐著瓜子殼穿過縣城的一條大街,幡然醒悟,歲月一直在掉漆,我的第一次只是掉了鏈子而已。
也許,才華原本就是應該用來被浪費的,青春也原本就是用來被蹉跎的。
就這樣,我蹉跎了很久、很久。直到現在,我也不能判斷自己的生活是否依然處在蹉跎的狀態,青春蹉跎完了,是否還應該蹉跎別的?是否真的就這樣蹉跎至死?
寫小說是我主動去抵抗蹉跎的一個過程。第一次寫短篇是在上世紀的最後一年,短暫的臥薪嚐膽使我考入了一所藝術高校,畢業實習的那家公司有臺486電腦,在那臺電腦上,為了練習打字,一個星期時間,我寫了一個8000來字的短篇。一年後,我在另一家公司的電腦上練習上網,把小說貼到了網上,很快,一個文學雜誌的編輯和我聯絡,小說發表了,收到樣刊和800多塊錢的稿費,第一次收到稿費就收到那麼多,又是第一次,第一次的感覺真好。
三
2003年,我的生活發生了變化。我辭去了一份待遇優厚的工作,回到老家縣城,開了一家名為1983的酒吧。至今,我都認為,1983是世界上最奇怪的酒吧之一,從開業到關門,沒有一天處在贏利的狀態中,連工商、稅務都懶得過來。在那裡百無聊賴的時候,我開啟膝上型電腦,開始寫這篇小說。經常有人好奇地問我是否在練打字,我只好很謙虛地說:打不好,瞎打。
兩個月後,小說停了、酒吧關了,我連買菸的錢也沒有了,還欠了兩個月的房租。我想,只有一個辦法能夠擺脫眼前的困窘,就是重新找一份工作。
其實,我一直都想在縣城的文化館上班,翻翻地方誌,寫寫地方戲,過一種平淡閒適的生活。但是,縣城的文化館已經人滿為患了,家人也沒有能夠疏通的關係。過去我爸倒曾想過讓我去他所在的工廠當業務員,可還沒等到我上大學,他的工廠就倒閉了。所以,我必須要靠自己去闖蕩,於是,在一個朋友的介紹下,我再次離開我熱愛的縣城,到濟南的一家媒體做記者。沒有想到的是,記者是一份這麼忙的工作,這種忙對我來說前所未有,為了對得起工資卡上每月跳動的數字,我必須要適應並接受這種忙,小說只好無限期地停下去。
直到有一天,在整理電腦裡的資料時,我忽然看到這篇小說,儘管只有一個開頭,但還是觸動了自己。我覺得如果不寫下去,就成了一次半途而廢的做愛,不但毫無意義,反而傷了感情。於是,我讓自己的精力集中起來,讓自己所有空閒的時間集中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