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難言:見是其眼,心知非眼,為見非義。
見是其眼,心知非眼:他把眼見與心知隔離開。阿難以心能覺了,但名為知;以眼有照明,方稱為見。所以阿難認肉眼為見,更反劣於認識為心。為見非義:阿難認為這個心不能見。
佛言:若眼能見,汝在室中,門能見不?則諸已死,尚有眼存,應皆見物;若見物者,云何名死?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若必有體,為復一體?為有多體?今在汝身,為復遍體?為不遍體?若一體者,則汝以手挃一肢時,四肢應覺,若鹹覺者,挃應無在;若挃有所,則汝一體,自不能成。若多體者,則成多人,何體為汝?若遍體者,同前所挃;若不遍者,當汝觸頭,亦觸其足,頭有所覺,足應無知。今汝不然,是故應知,隨所合處,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若眼能見,汝在室中,門能見不:這段經文就聯絡到前面講的身在大講堂中,透過窗戶看到外面的林泉。那麼,如果說眼睛能見的話,那窗戶能不能看到林泉?窗戶能看到寮房,它還是窗戶嗎?實際上佛暗喻什麼東西?是心在裡面,眼睛是窗戶。
則諸已死,尚有眼存,應皆見物;若見物者,云何名死:在這裡就講能知、能見都是我們的心,眼睛等於是個窗戶而已。能看到林泉的是人不是窗戶,能看到外面境界的是我們的心,不是眼睛。如果眼睛能看到的話,那麼死了的人為什麼看不到?如果能看到的話,還叫不叫已經死了?
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若必有體:佛在這裡感到意猶未盡,又在重複地把這個問題加以發揮。你如果還是那麼頑固地執著你能知的心一定有體,那麼,下面提了幾個問題。
為復一體?為有多體?今在汝身,為復遍體?為不遍體:所謂「一體」,是我的整個心就是一個本體在這裡,沒有枝枝杈杈。所謂「多體」,就是在我這個身上,把這個心分得好幾個部位。所謂「遍體」,跟「一體」道理是一樣的,一體遍佈全身。所謂「不遍」呢,它仍然是一體,或者在上半部,或者在下半部。那分這四種情況來看,會出現什麼樣的局面?
若一體者,則汝以手挃一肢時,四肢應覺:「挃」就是捏。假設一體的話,你捏這一個手指頭,下面的兩條腿、這整個的全身是不是都應該有感覺?因為「一體」嘛!實際情況呢,腳並沒有感覺;耳朵能不能感到?不能。那是不是講「一體」不能成立?
若鹹覺者:就算你強詞奪理,就算你都有知覺了。挃應無在:怎麼「挃應無在」呢?就是捏的地方不應該在這裡,而是在四個地方都有。你一隻手能不能同時又捏腳又捏耳朵?若挃有所:這是正論,如果說你捏的地方就是有所存在的話。則汝一體,自不能成:那麼這個一體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若多體者,則成多人,何體為汝:如果你這個心多體,有好幾個心,那到底誰是你?若遍體者,同前所挃:這個省略了。「遍體」就是一體。若不遍者,當汝觸頭,亦觸其足,頭有所覺,足應無知。今汝不然:假設我這個身只有一個心、只有一個體,但是它不遍;要麼在上半部,要麼在下半部,要麼在腳部,要麼在手部。既然「不遍」的話,我捏耳朵也同時捏腳後跟,如果耳朵有知的話,腳後跟應不應該有知?不應該。如果腳後跟有知的話,耳根應不應該有知?不應該。可是事實怎麼樣?都有知。所以,講「不遍」的話也說不過去。
是故應知,隨所合處,心則隨有,無有是處:這是破第五種轉計。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亦聞佛與文殊等諸法王子,談實相時,世尊亦言:心不在內,亦不在外。如我思惟:內無所見,外不相知。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在外非義。今相知故,復內無見,當在中間。
阿難仍然不死心,又有了第六種轉計——執心在中間。他引用自己當年聽到的佛跟文殊等法王子在談實相的時候講的一句「心不在內,亦不在外」。那麼,佛跟文殊菩薩還需要談實相嗎?都是古佛再來,為什麼要談啊?這是故意談給阿難聽,種下金剛種子。
諸法王子:文殊菩薩實際上是古佛再來,示現法王子。從廣義上來講,沒有哪一法不是法王子,沒有哪一法不是佛;狹義來講呢,一般在等覺位菩薩,稱為「法王子」。彌勒菩薩就是「法王子」。
談實相時:顧名思義,就是真實相,就是宇宙人生的本來面目。實相有三:一是「無相之實相」;二是「有相之實相」,也叫「無不相之實相」;三是「無相無不相之實相」。這就是「一心三藏」啊!「無相之實相」就是「空如來藏」;「無不相之實相」就是「不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