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第61講(6 / 9)

滿一下自己修行的次第,幫助我們更好地處理好與天地鬼神、六道眾生之間的關係。我們發這個心沒有錯,你只要不把它作為一種究竟即可,至於他收錢不收錢是他受報應。往往他們講出的一些事情並沒有錯,但是他們只看得到定數,看不到變數。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奸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已得上人法,詃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特別講「末法之中」,是不是講得很對啊?這些人現在特別猖狂啊!「潛匿奸欺,稱善知識」,這裡面帶有這種欺騙、訛詐,稱自己是菩薩。「各自謂已得上人法」,「上人法」就是菩薩法。「詃惑無識」,欺騙那些沒有覺悟的人,來把他們當成菩薩一樣供養。這些人臉上都是一股青氣,他是改不掉的,因為他陰氣太重。「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嚇唬那些愚昧無知的人。「失心」,就是失去了正常人的那種理智。把他們錢財都騙過來,甚至使他們家破人亡。有些人信邪不信正,信哄、信騙不信勸,你叫他到三寶門中來種福田他不來,往那些歪門邪道那裡扔錢他捨得,這實際上就是在結惡緣,拿錢買罪受。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貪,成菩提道:佛制比丘託缽乞食,並且對此還有種種的規定——乞得的食物只能吃四分之一,四分之三要用來供養水陸眾生、供養老師等等,不允許自己搞飲食,這就為了破除修行人的貪心。

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於殘生,旅泊三界,示一往還,去已無返:「不自熟食」,是比丘不可以自己燒飯吃。「寄於殘生」,三界就像我們的旅館一樣,這個「殘生」是最後身,在六道輪迴中這是最後一次。「旅泊三界」,在六道中輪迴不息,沒有家。「旅」是在陸地,「泊」是在水上。「示一往還」,這是最後一次在六道里輪迴。「去已無返」,再也不會回到六道里輪迴,除非是願身再來教化眾生。

云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云何」,是怎麼回事啊?怎麼可以呀?這些賊東西藉著佛的旗號。「假我衣服」,是不是穿著出家人的衣服啊?大家眼睛瞪大一點,看看這樣的賊人在哪裡?「裨販如來」,把如來家業當成做生意來販賣,搞名聞利養賺錢。出家人為了錢財就意味著要下無間地獄,所以地獄門前僧眾多。誰到我這兒來剃度,第一個就告訴你是來受苦的,沒有錢,但是能保證你安心修行就行。「造種種業,皆言佛法」,這哪是佛法?出家人對居士的供養就是法供養,講經說法。

卻非出傢俱戒比丘,為小乘道:這是誹謗那個出家人是小乘道,確實是小乘道。真正修小乘法的人首先不為錢財。我聽說有一個密宗道場是真正的修行道場,叫多寶禪寺,生活條件非常艱苦,這是真修行,比我們還苦。居士們看到這樣的道場應該供養。你是種福田,是廣結善緣。

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講這個偷盜,是披著如來的袈裟在偷盜,這個罪過更大。我們不就是在介紹如來第一義大法嗎?有些人就沉不住氣,一聽到這個東西就生煩惱;有智慧的人倒吸一口涼氣還感恩不盡。所以佛預言末法時代,是不是給佛講中了?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地,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燃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地,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燃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有些修行人雖然沒有明心見性,但是他方便菩提心發得非常真實,發願燃指供佛,或者在頭上點香。你果真如此真實,你能成就,所有宿債一筆勾銷。但燙疤這種事情卻被當今社會的一些人造假利用,因為有些人非常執著,你要給他做法會,他首先看看你頭上有沒有疤,他認為有疤就有功德。

大乘佛法不講究這些事。佛怎麼講的?你能夠明白一句如來藏,勝過恆河沙數的生命來供養諸佛。所以我們不要打妄想,否則就體現不出大乘法的自在瀟灑。

長揖世間,永脫諸漏:最起碼證到四果羅漢。

雖未即明無上覺路:雖然這個人沒有明心見性,但他「於法已決定心」,他這個決定心太大了,這樣的人不多見。若不為此,捨身微因:如果你能燃一個指節,是不是微小的一個捨身啊?雖然微小,但是很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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