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3 / 4)

》篇裡的說法:“與其易也,甯戚。”意思 是說,喪禮與其鋪張浪費,寧可悲哀可度。所以,孔子其實更重 視的是內在情感方面,而要求在物質方面節儉辦事,反對喪事過 分大辦,鋪張浪費。這一點,在孟子這裡顯然已發生了變化。時 代不同,個人所處地位不同,財力狀況不同都導致了這種變化。但 萬變不離其宗,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強調喪事是“孝心”的重 要體現,必須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不過,高度重視並不意味著越鋪張越好。就是為母親做上等 棺槨的孟子,不也仍然堅持了禮制與財力許可這兩條基本原則嗎?

所以,超出我們的“禮制”(檔案〕規範(比如說動用幾十輛 豪華公車)和財力大辦喪事也罷,修豪華祖墳也罷,都不一定能 夠在孔、孟這裡得到支援。倒是真正誠心誠意地儘自己的財力,在 禮俗許可的範圍內辦好喪事,更重要的是在內。真正表達對失去 親人的悲慼和悼念,才是先賢聖哲們所讚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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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與商場中的壟斷現象

【原文】

孟子致為臣而歸①。王就見孟子,曰:“前日願見而不可得;得 侍同朝,甚喜;今又棄寡人而歸,不識可以繼此而得見乎?”

對曰:“不敢請耳,固所願也。”

他日,王謂時子②曰:“我欲中國③而授孟子室,養弟子以萬 鍾,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⑤。子盍為我言之?”

時子因陳子(6)而以告孟子,陳子以時子之言告孟子。

孟子曰:“然,夫時子惡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辭十萬而 受萬,是為欲富乎?季孫(7)曰:‘異哉子叔疑(8)!使己為政,不用, 則亦已矣,又使其子弟為卿。人亦孰不欲富貴?而獨於富貴之中 有私龍斷(9)焉。’古之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無者,有司者治之 耳。有賤丈夫@焉,必求龍斷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告 以為賤,故從而徵之。徵商自此賤丈夫始矣。”

【註釋】

①致為臣而歸:指孟子辭去齊宣王的客卿而歸故鄉。致,在古代有“致 仕”、“致祿”、“致政”等多種說法,其中的“致”都是“歸還”的意思. ②時子:齊王的鉅子。③中國:在國都中,指臨淄城。“中”在這裡是 介詞,“國”即國都。④萬鍾:鍾,古代量器。齊國量器有豆、區、釜、 鍾四種。每豆四升,每區四鬥,每釜四區,每鍾十釜。萬鍾為六萬四千石. ⑤矜式:敬重,效法。(6)陳子:即孟子的學生陳臻。(7)季孫:趙 歧注為孟子的弟子,朱熹則認為“不知何時人”。(8)子叔疑:人名,與季孫一 樣不可考。(9)龍斷:即“壟斷”。原意是名詞,指高而不相連屬的土墩子, 後逐漸引申為把持、獨佔。(10)丈夫;對成年男子的通稱。

【譯文】

孟子辭去齊國的官職準備回鄉。齊王專門去看孟子,說:‘從 前希望見到您而不可能;後來終於得以在一起共事,我感到很高 興;現在您又將拋棄我而歸去了,不知我們以後還能不能夠相見?”

孟子回答說:“我不敢請求罷了,這本來就是我的願望。”

過了幾天,齊王對臣下時子說:‘我想在都城中撥一所房子給 孟子,再用萬鍾糧食供養他的學生,使我們的官吏和人民都有所 效法。您何不替我向孟子談談呢?”

時子便託陳子把這話轉告給孟子。陳子也就把時子的話告訴 了孟子。

孟子說:“嗯,那時子哪裡知道這事做不得呢?如果我是貪圖 財富的人,辭去十萬鍾傣祿的官不做卻去接受一萬鐘的賞賜,這 的是想更富嗎?季孫曾經說過:‘子叔疑真奇怪!自己要做官, 別人不重用,也就算了嘛,卻又讓自己的子弟去做卿大夫。誰不 想做官發財呢?可他卻想在這做官發財中搞壟斷。’這正如古代的 市場交易,本來不過是以有換無,有關的部門進行管理。但卻有 那麼一個卑鄙的漢子,一定要找一個獨立的高地登上去,左邊望 望,右邊望望,恨不得把全市場的賺頭都由他一人撈勞去。別人都 覺得這人卑鄙,因此向他徵稅。徵收商業稅也就從這個卑鄙的漢 子開始了。”

【讀解】

孟子在齊宣王那裡雖然受到比較好的接待,甚至做了客卿,在 不少問題上(例如是否攻打燕園,是否佔領燕園等)齊宣王也徵 求他的意見。但齊宣王卻始終不願意實施孟子所提出的“仁政”方 案,所以,孟子還是隻有“致為臣而歸”,辭職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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