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未必真混蛋;你“恨不能殺了狗日的”,殺了我更能在歷史留名,我的書會更暢銷。
我真正難過的是,有一批我所尊敬的人,他們的歷史侷限性和時代造成的先天不足是如此令我驚訝傷心;他們聽不懂許多話,聽不出好壞也分不清好歹。這些“下愚”可以在“上智”的統帥下前赴後繼,不動搖,不怕犧牲而成就一番大業,但他們從始至終就沒有真正明白自己幹了哪些事,在歷史上的真正作用和價值,也從來沒弄清他們所追隨的“上智”究竟在歷史上有著什麼樣的地位和意義。
我曾寫毛澤東看《白蛇傳》流淚的故事,其深刻的內涵,那些當事者竟沒有幾個人看出來,不能理解或意識到;他們的水平只看到一條:“權延赤混蛋,寫毛主席掉褲子!”
為此,我受到8個月的審查,父親有病也不許離京探望,說我“給毛主席造謠”,說我“有損毛主席的偉大形象”。
其實,“毛主席掉褲子”有100多人在場,我瘋了敢在共產黨統治下去造這個謠?他們瘋了,把100多人在場的事實用來誣我造謠?
都不是。根本原因只一條:“無知”,“稀裡糊塗”。
由於“愚昧”而演出的“喜劇”,最終也是由於“愚昧”而變成了悲劇。他們總是把毛澤東所講“卑賤者最聰明”理解成“愚昧者最聰明”,自我感覺良好地教訓別人。我這個人比他們都“卑賤”,草民一個,所以我還不算愚昧。
現在,毛澤東看《白蛇傳》流淚的一段,連同掉褲子的細節,都成為中學生的語文教材。而一些當事者卻仍然無法明白這是為什麼?因為按國家教學大綱,這樣的內容只有中學文化水平才可能去理解。
我的文章有不少收入中學語文課本和大學中文系的“名人名篇”中,卻沒聽說哪篇收入小學生低年級課本?小學高年級才能作輔助教材內容去看。因為小學低年級的學生看了我的文章也會百思不解,分不清好歹,聽不出好壞,更不用說理解什麼含意了。
《走下神壇的毛澤東》發表後,“左派”罵我“有損主席偉大形象”;右派罵我“為共產黨貼金”,“給毛澤東小罵大幫忙”;敵人說我“該殺”。我能自慰的是3個月收到3000多封讀者來信,都說寫得好,都說掉淚了。
罵我的人最高興的莫過於“毛澤東的衛士長與作家權延赤的法律糾紛”。我最感黨可笑得能讓人噴飯的也是這件事。那些匆忙鑽營作文者,那些一驚一乍的可憐的編輯和報刊,吵吵至今也沒見到這場官司。我最終會證明報刊上所講一切都是造謠。
現在,在《走下神壇的毛澤東》被一度禁止,3年未能正式重新印刷的情況下,我又書寫了《走下聖壇的周恩來》。
25年前,當我握住周恩來的手,回答他的提問,聽他長時間的講話時,我沒想到要寫出這部30多萬字的文學作品。那時我是學習自動控制專業的大學生,還是個不滿20歲的娃娃。
然而,當鄧穎超逝世前同意我寫關於周恩來的風範一書時,我準備寫出的已經不止是這30多萬字。
《走下神壇的毛澤東》,我使用了毛澤東幾名衛士長中一位衛士長的真名。儘管我在使用前徵得了本人同意,儘管我在書的前言裡講得清清楚楚,這個衛士長是加引號的,不是生活中那個真實的人,但實際上社會仍然頑固地認為“衛士長”就是那個人。給他和我本人都造成許多麻煩。比如當事者都說那人“貪天之功,竊為已有”,“不是他做的事,他根本不可能知道,也說成他在場……”而他的親屬呢?又可笑地認為我“盜竊”了別人的“思想素材”,誤以為我辛勤奔波採訪,從天下得來的寶貴素材,都是他們那位因病而語言都有障礙的親人所有,所提供,心心所想只是“版權官司”。
我不怕“官司”,但很煩“糾纏”。為了避免再發生類似麻煩,這本書雖然仍是採用了第一人稱的自述體形式來書寫,但先後任警衛、副官、機要秘書和衛士長的這位“何樹英”,已不是生活中任何一位具體的人。他是作者筆下塑造的人。作者要寫的是周恩來,所發都是作者本人議論,與其他任何總理身邊工作人員的思想、觀點、認識都無關。
我在採訪中,碰過不少壁。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的許多觀點不能為被採訪者所接受。我曾經寫過的有關領袖的作品,他們保留不同的看法。認為與“真實”有“距離”;或認為“有損偉大領袖形象”;他們只同意搞文獻資料,不同意我的紀實文學。這些人我從不勉強去採訪,因為我更不承認他們的真實。他們那是掩飾的“真實”,不自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