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阻礙司法人員執行職務的;(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外,並可予以罰款:(1)有關單位拒絕或者妨礙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2)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查詢、凍結或者劃撥存款的;(3)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扣留被執行人的收入、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轉交有關票證、證照或其他財產的;(4)其他拒絕協助執行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還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採取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必須由人民法院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拘留、罰款。
案例警示:
(1)爭吵不能維護尊嚴
爭吵的場面世人常見。當人們之間存在糾紛、矛盾,或權益受損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