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面。總之,作者把自己所要求的人物品性都賦予了她,使她成為一個健康明朗、充滿人情味的女英雄。所以,自古及今,她一直受到人們的喜愛。
詩歌的語言,有著濃郁的民歌風味。那些淺近、輕快的敘述文筆,和口語化的、穿插在全篇中的對話,造成了活躍的氣氛。“東市買駿馬”以下四句,“旦辭爺孃去”以下八句,“爺孃聞女來”以下六句,連用排比重疊句式,顯得節奏明快、音調和諧。中間“萬里赴戎機”以下四句,文字精整,高度概括,從全篇的剪裁來說,起了重要作用,只是錘鍊的痕跡很重,與全詩不太統一,可能是經過文人改造的。
第四章 魏晉南北朝小說
“小說”一詞最早見於《莊子·外物篇》:“飾小說以幹縣令(高美之名聲),其於大達亦遠矣。”此所謂“小說”,指卑瑣無價值的言談,還不是指文體。《漢書·藝文志》:“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這才有了文體的意義。大要而言,古人所謂“小說”,原指篇幅短小、意旨無關宏大、帶有傳聞性質的記載。其中只有一部分與文學中所說的小說有關。
在古人所說的“小說”著作,以及這以外的著作中,有許多紛雜的、面貌各異的東西構成了中國古小說的源頭。大抵古代神話、雜史、民間傳說、人物軼事、寓言等等,凡帶有一定故事性、有意無意包涵著虛構成分的東西,都與小說的形成有關。這一類瑣雜的內容,有些產生復又消失,有些散佈在各種書籍裡,不為人們注意。直到魏晉南北朝,才集中出現了一批專談神異靈怪與人物佚事的著作,於是成為中國小說史上第一個重要的階段。
就小說的發展過程來說,歷史著作、尤其史傳起了不可忽視的作用。史書與小說,性質原本不同。但中國古代史書,常在細節上運用虛構手段。尤其是,中國文學中敘事、描寫及刻畫人物形象的技巧,首先不是在“小說”的範圍而是在史傳中培養起來的。一直到很久以後,小說家仍然在史傳中吸取養分。
第一節 志怪小說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說:“中國本信巫,秦漢以來,神仙之說盛行,漢末又大暢巫風,而鬼道愈熾;會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漸見流傳。凡此皆張皇鬼神,稱道靈異,故自晉迄隋,特多鬼神志怪之書。其書有出於文人者,有出於教徒者。文人之作,雖非如釋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為小說,蓋當時以為幽明雖殊途,而人鬼乃皆實有,故其敘述異事,與記載人間常事,自視固無誠妄之別矣。”這裡指出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興盛的原因,是受了民間巫風、道教及佛教的刺激,而作者的態度,是將怪異傳說視為事實來記載。作為一個基本的概括,魯迅的總結是正確的。但也要注意到,志怪小說的來源和實際面貌比較複雜。著重於宣揚神道,還是傾心於怪異事蹟,以及小說中表現人生情趣的多寡,其間的區別還是很大。
現存志怪小說中,有署名漢人之作,主要有題為班固作的《漢武帝故事》、《漢武帝內傳》,題為郭憲作的《洞冥記》。
以前研究者多認為出於六朝人的偽託,但近來也有提出不同意見的,對此尚有深入探討的必要,本書中暫存疑。三種都是講有關武帝的神仙怪異故事,其中《內傳》敘西王母下降武帝宮中之事,篇幅頗長,文辭華麗而鋪張。年代確定的志怪書,當以題名曹丕作的《列異傳》最早。現此書已亡,在幾種類書中有引錄。其中“宋定伯賣鬼”故事很有名。宋定伯少年時,夜行逢鬼,便詐稱自己也是鬼,一路同行,巧妙地消釋了鬼對他的疑惑,並騙得鬼怕人唾的秘密。其後他把鬼強行背到市場上,鬼化為羊,他唾羊使其不能變化,賣得一千五百錢。這故事很有幽默感,也頗能反映中國民間的一種心理,便是造出鬼來嚇人,又想出法來騙鬼,俗雲“糊弄鬼”即是。另外,《談生》敘一書生與一美麗女鬼為婚,因不能遵守三年不得以火照觀的禁約,終於分離,留下一子。這故事優美動人,後代還有新的演變。因不能抑制好奇心而受到懲罰,這是各國民間傳說中最常見的母題,由此可以見到人類的一種普遍心態。
魏晉志怪小說中,《搜神記》是儲存最多且具有代表性的一種。作者幹寶(?—336),字令升,新蔡(今屬河南)人,是兩晉之際的史學名家,著有《晉紀》,時稱良史。又好陰陽術數、神仙鬼怪。《搜神記》序中,自稱作此書是為“發明神道之不誣”,同時亦有儲存遺聞和供人“遊心寓目”即賞玩娛樂的意思。此書原已散佚,由明人重新輯錄而成,現為二十卷,四百多則,其中偶有誤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