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作為一種藝術創造的價值。他指出寫作如古人所言,是“有所不能已而作者”,是“雜然有觸於中而發於詠歎”(《江行唱和集序》),是“有所不盡,如茹物不下,必吐出乃已”(《密州通判廳題名記》),這雖然不是很新鮮的見解,但畢竟在某種程度上肯定了文學的個人性;倘若考慮到如前所述蘇軾的思想出入於儒、道、禪,而非“純儒”,這種對文學的個人性的認識就更有其突破儒道狹隘範圍的意義了。同時,蘇軾對文學的藝術性是相當重視的。一般古文家常引用孔子所說“辭達而已矣”一句,反對在文章寫作中的藝術追求,蘇軾則說:
夫言止於達意,即疑若不文,是大不然。求物之妙,如繫風捕影;能使是物瞭然於心者,蓋千萬人而不一遇也,而況能使瞭然於口與手者乎?是之謂辭達。(《答謝民師書》)
這裡公然對孔子加以曲解。孔子所謂“辭達”,原只是指用文字清楚地表述事實與思想,而蘇軾卻把“繫風捕影”般的“求物之妙”這種以個人內在感受為基礎的很高的藝術境界作為“辭達”的要求。這些地方,他比也具有藝術愛好的歐陽修走得更遠了。
在散文寫作方法方面,蘇軾最重視的一點是“以意為主”。因此,他既反對“浮巧輕媚,叢錯採繡”之文,即外表華麗而缺乏內涵的駢體文,也反對“怪僻而不可讀”之文,這也同歐陽修一致(見《上歐陽內翰書》)。不過,蘇軾更加重視在“意”的支配下構成自由揮灑、變化無端的藝術風格。正如他在《文說》中的自評:“吾文如萬斛泉湧,不擇地而出,在平地滔滔汩汩,雖一日千里無難;及其與山石曲折,隨物賦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於所當行,常止於不可不止。”這段話恐怕不無自炫,但確確實實,蘇軾的文章在所謂“古文”的系統中,無論比之於早期的韓、柳,還是比之於同時的歐、曾,都要少一些格局、構架、氣勢之類的人為講究,如行雲流水一般,姿態橫生,並且吻合他自己的情感基調與個性特徵。
蘇軾的散文作品中,有不少是史論或政論,如《上神宗皇帝書》、《范增論》、《留侯論》、《韓非論》、《賈誼論》、《晁錯論》、《教戰守策》等。這些議論往往就常見的事實翻新出奇,從別人意想不到的角度切入,得出意料之外的結論,文筆在自然流暢中又富於波瀾起伏,有較強的力度和感染力。如《范增論》不一般地談論范增功過得失,而從他應該在什麼時機離開項羽這一新穎角度闡發開去,議論文人謀臣如何“明去就之分”的道理。文中忽而引證古語,忽而插入比喻,忽而轉為嘆息,寫得虛虛實實,時張時弛,使一篇短文波瀾橫生。又如《賈誼論》,先是批評賈誼雖有才能卻不懂得表現才能的分寸與時機,讓人似乎覺得他的不幸是緣於自身的過錯,後半部分卻又轉入人君應如何對待人才的問題,與前者合成一個完整的主題,寫得跌宕起伏。這一類文章中,也有些是隨意搬弄歷史以顯高明,寫得不大合情理。但不管怎麼樣,它們都反映出蘇軾好為新奇的“文人”性格,比之一般四平八穩的議論有趣味得多。這是蘇文為人喜愛的一個重要原因。
以上所述及的,以性質而言不屬文學散文,但從中可以感受到蘇軾的個性與才華。而更能代表其散文成就的是隨筆、遊記、雜記、賦等感情色彩較濃厚的文體。
這一類散文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寫作手法比前人更自由,常打破各種文體習慣上的界限,把抒情、狀物、寫景、說理、敘事等多種成分糅合起來,以胸中的感受、聯想為主,信筆寫去,文章結構似乎鬆散,但卻於漫不經心中貫穿了意脈。比之韓愈、柳宗元、歐陽修等人性質相近而體裁單純、結構清楚的散文,顯得更為自然、飄逸和輕鬆。如《石鐘山記》先是對酈道元、李渤就石鐘山命名緣由所作的解釋提出懷疑,而後自然地轉入自己的遊覽探察過程,最後引發出“事不目見耳聞”則不可“臆斷其有無”的議論,提出一個有普遍意義的道理。全文以我為主,氣脈流貫從容,敘事、寫景、議論的銜接十分自然,而且最後的議論部分只是輕輕帶過,不擺出一定要教訓人的強硬姿態。而《放鶴亭記》則從雲龍山人遷草堂、建亭緣由說到彭城的山勢、亭的位置、季節與風景的變化,再說到主人的鶴與鶴飛的姿態,這才說到亭的命名。
下面一轉,從自己與賓佐僚吏的遊覽,發出一通感嘆議論,從鶴的典故說到人生情趣,又從衛懿公好鶴亡國的故事,翻轉到隱士全真遠禍生活的可羨,最後以山人一首高逸曠達的歌子收尾,給人以飄然遠去之感。全文不過數百字,卻搖曳多姿,文筆似閒散,意脈卻流暢而完整。著名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