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也應為同樣的性質。且宋代“說話”主要在“瓦舍”演述,其聽眾以市井民眾為主,元代“說話”的主要聽眾同樣如此,故可視為市井文學。而另一方面,宋、元“說話”又受六朝以來文言小說的影響很深。羅燁《醉翁談錄》的《小說開闢》說:
夫小說者,雖為末學,尤務多聞。非庸常淺識之流,有博覽該通之理。幼習《太平廣記》,長攻歷代史書。煙粉奇傳,素蘊胸次之間;風月須知,只在唇吻之上。《夷堅志》無有不覽,《琇瑩集》所載皆通。動哨、中哨,莫非《東山笑林〉;引倬、底倬,須還《綠窗新話》。
《太平廣記》固然收有許多六朝志怪和唐人傳奇之文①,《夷堅志》、《綠窗新話》也分別為宋代志怪、傳奇的名作。所以,宋、元白話小說的發展,實以六朝以來的文言小說作為不可或缺的養料。這在具體作品中也可以看到。例如,《陳巡檢梅嶺失妻記》(《清平山堂話本》)就顯然脫胎於唐傳奇《補江總白猿傳》。至於羅燁所說“長攻歷代史書”,則又點明瞭中國古代小說和史書的密切關係。
①《醉翁談錄》所說的《太平廣記》恐已非李昉等所編的原本,而已經過增刪,供“說話人”之用。理由是:一、《醉翁談錄》壬集卷一所載《紅綃密約張生負李氏娘》,敘宋代包拯時事,而云“事見《太平廣記》”。《清平山堂話本》的《五戒禪師私紅蓮記》,敘宋英宗時事,亦云:“雖為翰苑名談,編入《太平廣記》。”此二篇不但為今所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所不載,時代亦不合。故當另有一《太平廣記》。但既襲用舊名,則大部分作品當來自原書。
就現在所知的宋、元話本來說,哪些屬於宋,哪些屬於元,已經很難剖明。以前認為是宋代話本的,今天看來基本靠不住。因當時作為判斷依據的,一是舊籍的記載,一是實物,而其中都有很多問題。
舊籍中記載宋、元話本名目最多的,為羅燁《醉翁談錄》;錢曾《述古堂藏書目》及《也是園書目》也有“宋人詞話”的著錄。《醉翁談錄》在國內原已亡佚,後發現於日本,現藏日本天理圖書館;國內所出排印本即自日本藏本出。此書剛在日本發現時,曾被誤認為南宋本;書中所記及的大批話本名目,也就理所當然地被認為是宋話本了。但後來日本學術界已發現原先的判斷並不確切,是以連收藏此書的天理圖書館所編《中國古版通俗小說集》(《善本寫真集》二十七)介紹此書時也說:“此書一般認為是南宋版,但書中可看到元代人的姓名,且可感到追慕亡宋的筆調,再勘以版式,或系宋末元初刊。”(1966年日本天理大學出版部發行,第1頁)但既有元人姓名,且已在“追慕亡宋”,則非刊於“宋末”可知。至早為元初刊本。說成“或系宋末元初刊”,恐多少有遷就舊說(所謂“南宋版”)之意。又,《醉翁談錄》的《小說開闢》有“說趙正激惱京師”語,而元鍾嗣成《錄鬼簿》捲上記陸顯之說:“汴梁人,有《好兒趙正》話本。”則《醉翁談錄》之作,實當在陸顯之撰《好兒趙正》之後①。所以,我們只能認為《醉翁談錄》所記的這些話本名目出於元代及其以前,但已無從分辨何者為宋、何者為元了。至於《述古堂藏書目》及《也是園書目》著錄的“宋人詞話”,也未必可靠。兩書均著錄的“宋人詞話”共十二種。僅為《述古堂藏書目》著錄的凡五種;這十七種在今天已多數亡佚。其中有五篇見於《清平山堂話本》,即《簡帖和尚》、《西湖三塔記》、《柳耆卿詩酒玩江樓記》、《風月瑞仙亭》及《合同文字記》,實都不早於元代②。
①關於這五篇話本的時代考證,參見章培恆《關於現存的所謂“宋話本”》,載《上海大學學報》1996年第1期。又,本節下文凡涉及話本的時代問題而與通行說法有所不同的,除已註明者外,皆見此文。
②孫楷第先生《中國通俗小說書目》因誤認《醉翁談錄》“乃南宋人書”,進而以為“趙正故事,元與南宋皆有話本”,“陸顯之亦但就舊本改編,非創為之也”。但《醉翁談錄》為“南宋人書”的前提既已不存在,則《好兒趙正》自應為陸顯之的創作。
再說實物。這方面最重要的是《京本通俗小說》。現在所能見到的最早本子是一九二○年繆荃孫刊《煙畫東堂小品》本,共收七篇。繆荃孫在《跋》中說,其底本為影元人寫本。
書中的《馮玉梅團圓》篇說到“我宋建炎年間”,《錯斬崔寧》篇說“我朝元豐年間”,《菩薩蠻》篇說“大宋紹興年間”,《拗相公》篇說“我宋元氣都為熙寧變法所壞”;因而五十年代及其以前的研究者認為這四篇都是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