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編定的話本實是從宋朝就開始流傳的“說話”。例如《東京夢華錄》卷五記載北宋的瓦舍伎藝,就提到“霍四究說《三分》,尹常賣《五代史》”,兩者當都是“說話”,可見《三分事略》(《三國志平話》)和《五代史平話》之成為現在這種樣子,實經過了宋、元兩朝“說話人”的長期勞動。再如洪邁《夷堅志》支丁卷三《班固入夢》條記乾道六年冬呂德卿等四人在茶肆中“見幅紙用緋帖尾雲:今晚講說《漢書》”。是宋代的“說話人”已在演述《漢書》,《新刊全相平話前漢書續集》當也是由宋代的“說話”發展而來。
這些話本雖然大部分比較簡略,但在文學史上的地位卻很重要。就總體來說,它們具有以下特色。
第一,注重趣味性和虛構。
“說話”是“說話人”賴以養家活口的職業,所以必須盡一切可能來吸引聽眾。而聽眾聽“說話”是為了娛樂,要講得有趣味才拉得住他們。因此,趣味性就成了“說話”的第一原則。
“說話”主要是敘述故事,而事實不一定有趣味,更不可能有充分的趣味性。“講史”所說,有許多都出於虛構,其故即在於此。所以,“說話”的追求趣味性是以虛構為基礎的。
它首先在情節的設計上用力,以引起新鮮感和驚奇感。如《一窟鬼癩道人除怪》,寫書生吳洪夜間與友人自郊外返歸,在一處墳地裡遇到了鬼,兩人拼命奔逃,不料所到之處都有其他的鬼,而且連吳洪新娶的妻子及其陪嫁等原來也都是鬼而非生人,在當夜一起出現,兩人心膽俱裂。其情節的緊張,超過以前任何小說。這也就意味著“說話”所具有的趣味性較以前的任何小說都強。其次是在敘述時注重詼諧,以使人感到可笑。如《簡帖和尚》寫皇甫殿直懷疑妻子在自己離家期間與人私通,吊打使女迎兒以逼問口供。迎兒痛得受不住了,只好說他妻子在那期間是“夜夜和個人睡”。皇甫殿直以為她已招認,把她解下來細問,她卻說那和他妻子睡的人就是她——迎兒。又如《五代史平話》敘黃巢等經過一座高嶺,“怎見得高?幾年顛下一樵夫,至今未顛到地”(《五代梁史平話》)。這兩個例子中,前者具有幽默感,後者則是通常所說的滑稽;而其目的,顯然都為了使聽眾覺得有趣。這些當然也都出於虛構。
唐代的傳奇雖已注意於故事的奇,但在總體上必須顯示出作者的“史才、詩筆、議論”(見趙彥衛《雲麓漫鈔》)。著眼之處既多,對趣味性的追求自不如“說話”的集中而強烈。
而且,唐傳奇所顯示的趣味,是士大夫的趣味。如牛僧孺《玄怪錄》中的《元無有》寫元無有夜行遇怪,與吳洪的夜行遇鬼似為同類題材。但無有所遇的精怪作詩自言生平,相互讚賞,士大夫氣十足;而吳洪所遇之鬼,或為皂隸,或受拷掠,或開小酒肆,與《元無有》中的精怪實有雅鄭之別。若就故事情節的緊張,動人來說,則《元無有》不如《一窟鬼癩道人除怪》遠甚。至於科諢式的穿插,更為唐傳奇所無。
總之,宋、元“說話”強調市井的趣味,其注意力集中於編織故事,且雜以科諢,這在相當長的時間裡成為中國通俗小說的一般形態。由編織故事進到刻畫人物,再進而突現個性,是宋元以來中國通俗小說的發展歷程。同時,由於重視科諢的傳統,連思想陳腐的《兒女英雄傳》也正如胡適所說有其詼諧、風趣的一面①;至於《水滸傳》等作品中把人物的描寫和詼諧的追求有機結合起來②,則是這種傳統的進一步發展。
①胡適《兒女英雄傳序》:“這部書的內容是很淺薄的,思想是很迂腐的,……作者有意模仿說評話的人的口氣,敘事的時候常常插入許多‘說書人打岔’的話,有時頗覺討厭,但往往很多詼諧的風味。”
②如《水滸》五十三回:戴宗帶著李逵用神行法走路,不準李逵吃葷。李逵偷吃牛肉被戴宗發現,戴宗便作弄他,第二天李逵走路時再也停不下腳來。李逵受不住了,說再這樣走下去,只能用斧把腿砍掉。戴宗說也只能如此,否則走到明年正月初一也停不下來。李逵說:“好哥哥,休使道兒耍我!砍了腿下來,你卻笑我。”他只怕腿砍下來被戴宗笑,卻沒有想到自己要成為廢人。這話當然引人發笑,所以容與堂本《忠義水滸傳》此處的批語說:“砍了腿下來只怕人笑,不怕自哭,也奇。”但跟李逵做事一貫不認真考慮後果的作風其實是一致的,並非硬加上去的滑稽。
第二,思想感情與市井民眾相通。
由於要使聽眾——市井民眾感到興趣,“說話人”不但不能採取說教的態度,並且不能使話本中人物的言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