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部分(2 / 4)

小說:中國文學史 作者:世紀史詩

就可以看出他具有遠為強烈的道德上的義憤;因為《任氏傳》雖也感慨於有些人的道德品質還不如狐,卻沒有這樣地聲色俱厲。所以魯迅說宋傳奇“篇末垂誡,亦如唐人,而增其嚴冷,則宋人積習如是也,於《綠珠傳》最明白”(《中國小說史略》)。

大概由於倫理上的目的太突出,對於傳奇的其他要求就比較放鬆。所以,一方面不重視描寫人物及其內心世界,如於綠珠之死,就只說:“收兵忽至,崇謂綠珠曰:‘我今為爾獲罪。’綠珠泣曰:‘願效死於君前!’於是墮樓而死。”即使當時形勢確是緊張到每人只能說一句話,但寫寫各人的神態、特別是石崇在綠珠死後的反應,總是可以的吧。另一方面也不注重創造性,魯迅說樂史的“綠珠、太真二傳,本薈萃稗史成文,……又參以輿地志語”(同上),是很確切的。如《楊太真外傳》即大段大段地採錄《長恨歌傳》。在寫史傳時,這方法本來常被運用;但用於寫傳奇,未免是以“薈萃”的功夫代替了創作。

所以,北宋初期的志怪和傳奇,較之前代不免有相形見絀之感。

二、北宋中後期的文言小說

自此之後,北宋的志怪有張君房《乘異記》、張師正《括異志》、聶田《祖異志》、秦再思《洛中紀異》、畢仲詢《幕府燕閒錄》等,大抵仍循著徐鉉、吳淑的路子。傳奇則情況較為複雜,約可分為三種型別。第一種型別,深受“士習拘謹”的傳統的束縛。第二種型別,雖仍受“士習拘謹”的影響,但已出現了若干與宋、元“說話”相通的因素。第三種型別則具有較明顯的市井民眾的思想特色。

屬於第一種型別的,有秦醇、錢易、張實諸人的傳奇。

秦醇,字子復,譙郡亳州(今安徽亳縣一帶)人。生平不詳。現存的四篇傳奇均收入劉斧《青瑣高議》。劉斧生活於宋仁宗、神宗、哲宗三朝,秦醇當為北宋前期或中期人。所作傳奇以《趙飛燕別傳》及《譚意歌傳》較受注意。前者寫飛燕、合德姐妹俱得漢成帝寵幸,姐為皇后,妹為昭儀,既而飛燕失寵,昭儀縱恣,殺害成帝其他妃嬪所生之子。成帝死,昭儀也被迫自縊;並以殺成帝子嗣,“罰為巨黿,居北海之陰水穴間,受千歲冰寒之苦”。但核以情理、殺子之事非昭儀所能擅為,就史實來看,也確是成帝與昭儀共同乾的(見《漢書·外戚傳》);即使成帝對昭儀因愛生畏,殺子出於被動,但若不經成帝同意,此事就不可能出現。今則諉過昭儀一人,讓她獨受巨罰。從中既可看到“為尊者諱”的道德觀,也反映了女人禍水論的傳統思想;死後巨罰的設計,尤可見其嚴冷。唯篇中有“蘭湯灩灩,昭儀坐其中,若三尺寒泉浸明玉”語,甚為明代文人胡應麟等所讚賞(見《少室山房筆叢》)。《譚意歌傳》寫譚意歌流落長沙為,與張正字相愛,婚約甚堅,其後張迫於母命及輿論,竟另娶妻。而兩人分別時意歌已懷孕。意歌雖知被棄,仍養子守節,不另嫁人。三年後,張所娶妻已死,遂與意歌重圓。其子長大後成進士,意歌“終身為命婦,夫妻偕老,子孫繁衍”。魯迅謂此篇“蓋襲蔣防之《霍小玉傳》,而結以‘團圓’者也”(《中國小說史略》)。而若以男性為中心,譚意歌實比霍小玉、崔鶯鶯都可愛得多。她在被棄以後,既不像霍小玉那樣給李益帶來麻煩,又不似鶯鶯那樣嫁給別人,卻仍艱辛自守,男子什麼時候願意跟她重圓都可以。魯迅評其傳奇為“辭意皆蕪劣,惟偶見一二好語,點綴其間”(同上),實非苛論。

錢易,字希白,為五代時吳越王錢鏐後裔,北宋前期人,《宋史》有傳。大中祥符年間“以度支員外郎直集賢院,宰開封”。所作《越娘記》,寫楊舜俞為越娘屍骸遷葬,越娘鬼魂很感謝他,與他同居。但她的這種行為為正道所不容,故最後被一道士以符拘繫,並受答撻。

張實,字子京,生平無考。所作傳奇《流紅記》收入《青瑣高議》,自為北宋人。該篇寫唐僖宗時事:宮女韓夫人題詩於樹葉上,置於御苑水渠中,隨水流出,為儒生於祐所得。祐復題兩句,也書於葉上,置於上流水中,流入御苑,又為韓夫人所得。韓夫人為此更題了一首詩。其後僖宗遣放宮人,韓夫人得以出宮,經人介紹成婚,而其丈夫竟然就是於祐。

此篇內容系綴合前人所寫兩個故事而成。其一,《云溪友議》載:唐宣宗時盧渥於京師御溝拾得一紅葉,上有題詩,其後竟與題詩的宮人成婚。其二,《本事詩·情感第一》載:顧況曾拾得皇宮中流出的大梧葉,上題一絕句;顧況於次日也題詩於葉上,置於流入皇宮的水中;其後又有人拾得宮中流出題有詩句的梧葉,系答顧況詩而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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