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若干新的發展,成為中國小說史上值得注意的環節。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瞿佑的《剪燈新話》,另有李昌祺的《剪燈餘話》等。
瞿佑(1341—1427)字宗吉,錢塘(今浙江杭州)人。幼有詩名,為楊維楨所賞識。洪武年間曾官國子助教官、周王府長史。永樂間以詩獲罪,謫戍保安,後遇赦放歸。所作《剪燈新話》四卷、附錄一卷,共二十一篇。日本《剪燈新話句解》本有作者《重校剪燈新話後序》,稱“是整合於洪武戊午歲(1378)”。
前面我們說到宋元文言小說的新發展,有兩點最為突出:
一是出現了部分反映市井民眾生活和他們的思想感情的作品,一是在描寫愛情故事時,往往更為重視雙方的感情真摯與否,而忽視傳統禮教規定。這兩個特點在《剪燈新話》中表現得更為鮮明,有幾篇小說則是兩者的結合。如在《翠翠傳》中,一開始便點出女主角是“淮安民家女”。她與同學金定私相愛慕,當父母為她議婚時,她竟公然宣稱:“必西家金定,妾已許之矣。若不相從,有死而已。”父母竟然也會順從她的要求,向金家求親。這個家庭中的人們顯然對士大夫所看重的禮教不怎麼當一回事。後來翠翠在戰亂中被人擄為姬妾,而作者對她的“失身”毫無譴責,仍然讚頌她和金定之間的愛情,也表現出寬豁的、重人情而輕禮義的態度。
同樣的題材在《聯芳樓記》中寫得更為大膽而明朗。小說寫一個年輕的商販鄭生在船頭洗澡時,被河邊高樓上一家富商的兩個女兒——薛蘭英、薛蕙英窺見並喜歡上,她們便“以荔枝一雙投下”,表示愛慕。晚間鄭生立於船頭,二女用一竹兜把他從視窗吊上去,“既見,喜極不能言,相攜入寢,盡繾綣之意焉”。事情發露後,薛家的父親雖然“大駭”,卻也很開明地成全了他們。這篇描寫青年男女蔑視禮教、追求自由愛情的小說,與《十日談》中的類似故事頗為相似,雖有些粗俗成分,卻顯出歡快的浪漫氣氛。
在文言小說中,愛情故事歷來是最重要的一個分支。以前的這類小說主要以士人為中心,女性一方有些出身於與之相似的家庭,而更多的是妓女、婢女一類人物,她們都是圍繞著士人的生活而存在的。《剪燈新話》中寫市民階層青年男女的愛情的作品與上述一類作品相比,不僅在題材上是一種擴大,所表現的生活情調也更帶有世俗化的色彩。它顯然受到話本小說的影響,同時還反映出:市民階層、尤其是商人家庭較少受禮教束縛的生活態度、道德觀念,正在引起文人士大夫的重視(《聯芳樓記》所寫,就是元末吳中的傳聞故事),並被認為是有價值的東西。後來的文言小說在這方面繼續有所發展,並影響了“三言”、“二拍”中的同型別的作品。
這裡呈現出文言與白話小說相互交織、相互推進的態勢。
在文體方面,《剪燈新話》一個顯著的特點是議論的減少,在正文二十篇中,帶有議論的僅有兩篇。在語言風格方面,《剪燈新話》仍存在好用駢儷、多引詩詞的缺陷,但它的敘述已經完全是淺近的文言,極少看到史傳式的精煉與濃縮。這些特點,對於文言小說擺脫史傳的影響而更具小說的特徵,都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
《剪燈新話》中愛情題材約佔一半,此外較多的是寫文士的生活。其中《華亭逢故人記》寫張士誠手下兩個在朱元璋軍隊攻打吳中時投水而死的文士的鬼魂數年後重遊舊地的故事,描繪出元末東南文士的豪宕性格和他們對歷史變化的傷感情懷,從中可以感受到作者的心理。
《剪燈餘話》為李昌祺仿《剪燈新話》之作,有永樂十八年自序。據此序,原本與《新話》相同,為四卷二十篇,附錄一篇,今傳本為五卷二十二篇。其內容與一般特點亦與《新話》相似。作為附錄的《賈雲華還魂記》明顯受元代小說《嬌紅記》的影響,但加上了女主人公死後還魂的大團圓結尾。
《剪燈新話》和《餘話》作為元末文學的遺響在明前期的文學中具有獨特的面目,但在當時缺乏與之相呼應的創作,它們的影響要到明中後期才得到發揮。兩書中有不少故事,被明後期的白話小說和戲劇所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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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明代中期詩文
約從弘治至隆慶(1488—1572)年間,詩文作為主要的文學形式,呈現一種穩定推進並趨向複雜的態勢,出現一些影響較大的文學流派,互相間有融合,亦有衝突。貫穿於文學發展程序的主線,是在反對程朱理學、要求維護正常的人性、追求新的精神支點的社會思潮的推動下,文學逐漸